北大法律评论杂志
北大法律评论杂志基础信息:
《北大法律评论》是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独立组织和编辑的刊物,创刊于1998年。作为国内首家,至今也是唯一有影响力的学生主办的法律学术刊物,其成立填补了中国法律学术刊物的一项重大空白,并代表了国内法学界对美国主流法律学术刊物的办刊模式:学生主办的“LawReview”(法律评论)的成功借鉴,并因此赢得了各方的广泛关注、支持与赞誉。本刊也已在中外法学界中产生了广泛的学术影响,成为国内法学前沿理论、重大理论难点的重要聚散地与创新平台,成为中国法律人的重要思想库之一。作为中国创办较早的法学学术集刊,《北大法律评论》以书代刊的出版方式,以及“主题研讨”、“论文”、“评论”的文章编排分类格式,甚至注释体例,都是中国法学刊物的同类探索的重要先行者和引领者之一。
北大法律评论杂志栏目设置:
主要栏目:主题研讨、论文、评论、学术书评、案例研究、北大讲坛。
北大法律评论杂志收录情况: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ASPT来源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网来源期刊、中国科技期刊精品数据库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中国核心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
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入网期刊、中国工业期刊学会理论编辑部荐稿期刊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龙源期刊网来源期刊
维普资讯—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知网
北大法律评论杂志社相关期刊-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杂志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杂志厦门大学法律评论杂志北大法律评论杂志社投稿信息1.本刊希求观点与方法创新,学术性,理论性与实用性较强的文稿。
2.来稿请用电子文稿形式交纳,在文末注上具体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以便联系。
3.来稿文责自负,要求稿件论点鲜明、论据可靠、文字精炼,文章不超过5000字,题目不超过20字。非经约稿,专题综述类稿件一般不予刊登。凡以国家和省(部)级科学基金资助的研究课题为内容的论文,应在首页注脚标明,并注明课题代码编号。
4.文稿题名、摘要、关键词应有英文对照。摘要应写成报道性文摘,以200字为宜,不宜用图表。来稿应尽可能从《汉语主题词表》中选取3~8个关键词,所选词应该是该文题名、摘要或正文中出现的能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作者还应从《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4版)中查取中图分类号1~3个。
5.文稿要求有作者中英文署名(署名限3人以内),次序按贡献大小排列,标明工作单位及单位所在城市与邮政编码,并附作者简历(姓名、出生年月、籍贯、学历、职称、主要研究方向)。作者的署名排序在投稿时确定,之后不得另行更动。
6.文稿中得外文字母、数码、符号要求工整、清晰,对容易混淆得字母、数码和符号,应标明文种、大小写、正斜体,属上下角得字母、数码和符号其位置高低区别要明显。量和单位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量得符号一律用斜体(pH及特殊符号例外),量的单位一律采用正体。
7.文稿插图请用墨线绘制,要求图面整洁,线条均匀,有相应的图名并具有自明性,凡照片要用清晰的黑白照片,并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照片中需标注的符号应另纸剪贴,不要直接写在照片上。图和照片的常规尺寸以宽7cm或14cm为宜。
8.文稿中的表格尽量采用三(横)线表,必要时可加辅助(横)线,不留竖线和斜线。表格应有相应的表名并具有自明性,表的内容切忌与图及文字表述重复,表内同一指标数字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9.来稿所用引文及资料,请核实准确,注明出处。参考文献的引用必须是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年的文献,应是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列入,并由作者对照原文核实无误。文献标引序号请按文中引用顺序依次排列,并注意引用处上对应的序号;凡涉及中国人和外国人的姓名,一律采用姓前名后著录法。
参考文献注录格式:
(1)专著的著录格式:序号作者.书名.版次(第1版不标注),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页码。
(2)期刊的著录格式:序号作者.题名.刊名(外文刊名可缩写),出版年,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3)学位论文的著录格式:序号作者.题名:【学位论文】.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
(4)专利的料录格式:序号专利申请号.题名.国别,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出版日期。
10.本刊逢每季度末月出版,用稿周期一般在3个月左右。对录用的稿件,本刊充分尊重作者的观点,但有修改或删节,不同意删改者请在投稿时注明。限于人力,本刊一般不办理退稿事宜(事先申明者除外),请作者自留底稿。作者投稿时请勿一稿两投,自投稿日起,凡3个月未接到录用通知书,再自行另作处理。为免延误,来稿请直接寄或送至本刊编辑部。
北大法律评论杂志社编辑部征稿国际投资条约中投资定义的扩张及其限度教义学视角下私法领域的德国通说文明的法律如何发端——阿喀琉斯盾牌上的审判风险社会背景下的合规抗辩——从一起环境污染损害案例切入论区域贸易安排的所得税协调机制法学通说:一个初步的分析框架跨省监督——中国宪政体制内的表达自由公共征收还是私人征收:效率与分配正义亚历山大的威胁与共和政体的优越性论利他法律行为涉他效力的制度建构界权成本、洛克世界与法律经济学的视角转换实质的作为义务论——立足于德日学说史的考察破产程序中的合约安排——现行破产管理人制度检讨英国合同法的目的与方法荷兰和欧洲的法院附设调解——发展中的比较研究侵权责任、承保周期与法律改革——论侵权法对责任保险市场的影响近三十年来国内对清代州县诉讼档案的整理与研究意思自治原则的理论限度——评《论利他法律行为涉他效力的制度建构》社会化:法院调解的新走向超越选主:对当代民主的反思本文html链接: http://www.istpei.com/qkh/289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