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发展论文:高校资产管理的发展变革

2021-05-25 17196 资产管理论文

本文作者:李杨 单位: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目前的相关制度法规对高校的资产管理目标设置较模糊,也没有建立有效的资产评价指标体系。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笼统设置了3个目标:一是维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实现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三是实现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高校资产不仅包括国有资产,还包括非国有资产,以上资产管理目标设置不全面,忽略了高校逐年增加的非国有资产的管理。而且,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目标缺乏与之相对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于资产管理业务缺乏具体的考核依据,使得资产管理目标的实现不具备可操作性。高校资产管理一再强调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但要求大都体现在文字条款之中,缺乏具体的考核指标,大部分高校对于校内的国有资产管理的考核是参照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考核指标进行,而对于非国有资产管理的考核则无统一标准,这显然不科学、不合理。

我国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体系由外部监督体系和内部监督体系构成;我国高校资产管理的监督体系同样包括了内部和外部监督体系。从实际情况看,外部监督不利,由各级政府组成的外部监督体系并未能起到监督作用,对高校国有资产的监管停留在走形式和走过场的层面;内部监督较混乱,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各部门各自为政,对资产的监督管理只关心数量,忽视质量和效率的监督管理。

良好的制度需要有效的执行,在高校资产管理的操作执行层面存在的问题带来的影响更直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在高校落实资产管理的过程中同样存在,而且这也是造成高校资产流失及浪费等问题的直接原因。在执行操作层面存在的问题尤其突出,同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样,“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在高校资产管理的执行中同样存在。在现有的规章制度下,高校资产管理部门只注重制定政策,出台管理办法,并没有将这些政策和办法真正落到实处,致使制度本身的控制作用、监督作用不能很好地发挥。学校对资产的监管力度不够,资产管理粗放,责任人落实不到位,资产长期不清查,久而久之则账有物亡;资产变卖、报废不按国家规定程序进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高校资产配置重数量,轻质量和效益。在近几年高校急剧扩张的同时,带来了资产购置等项目投资规模的急剧扩大,导致项目投资重复、低效、浪费现象严重,资产配置极不科学。有的高校甚至不计后果从银行高额贷款盲目上项目,如超标、重复兴建豪华的体育训练中心、健身房、文娱活动中心、办公楼等,其目的并非实际需要而是“政绩”需要。这样的场馆在建成后每年的绝大多数时间又处于闲置状态,造成极大的资产和资金浪费,而高校作为国有资产的使用者,并不承担资产的经济效益责任。

高校内部各个院系也存在资产的重置、闲置与浪费现象。由于高校缺乏对资产的统一规划与管理,没有建立完整有效且操作性强的投资效益评价体系,各部门的资源配置不能统筹兼顾,在片面强调硬件建设的理由下,导致学校各院系、部门之间相互攀比,不断要求增加仪器设备购置和教学实验用房的配置,无限制地扩大固定资产拥有量,而实际使用率不高,重复购置及浪费现象严重,对部分闲置资产和利用效率不高的资产无法进行部门间的调剂。高校的资产管理一般不设统一的归口单位,通常是各自为政,账实分管,从表面上看各部门都在管理各自的资产,实际上没有一个部门统筹。如设备或教务部门管理教学仪器设备,总务部门管理房屋、建筑物,图书馆管理图书杂志,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学校投入经费及资产的价值核算;资产的增减变动由相关部门统计后报送财务部门,再由财务部门根据统计数据对全校资产进行会计核算,财务部门管账但不直接管理实物资产,相关部门管理实物资产但账目不清,这种管理模式缺乏协调沟通机能,管账与管物相脱节,导致会计核算不实,账实不相符的现象普遍存在。由于资产信息的真实性难以保证,管理者也难以及时、准确掌握学校资产状况,难以发现管理漏洞。在处置闲置资产和淘汰设备的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法规规定的程序执行,由于资产管理监督不力,资产处置带有较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如,处置资产未经评估或评估价过低,有的甚至随意报废尚有相当使用价值的设备,导致高校资产流失。高校的财务工作相比企业较简单,因而财会人员的技能与素质要求相对较低,但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的财务工作已变得相对复杂,现行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制度已经跟不上学校的发展和需求,财务部门对资产的管理只发挥了核算功能,监督和控制功能并没有发挥,这也是导致资产管理的诸多漏洞与弊端的主要原因。由于财务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核算信息无法准确、如实反映现有资产价值。

如何管好、用好高校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实现资产的使用效率,关键在于制度层面的建设。科学完善的法规体系是高校资产管理有效进行的前提和保障;而在操作层面主要应解决的问题是落实资产管理的各项法规及制度。

制度层面建立科学完善的法规体系是高校资产管理有效进行的前提和保障。健全的高校资产管理法规体系是实现高校资产管理法制化的制度保障,能明确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规范资产管理制度和方式,为高校资产的合理使用、资源的有效配置和资产的保全等提供法律依据。健全的法律体系应具体包括包括资产评估管理、资产产权管理、资产日常管理、资产经营管理、资产投资与收益管理以及高校资产管理中的若干特殊问题等方面内容;为确保高校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的有效性等方面而建立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新的高校资产管理法规以及修订现行法规体系,以期形成科学完善的高校资产管理法规体系。高校资产管理急需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内外部监管体系,包括严密的监管组织结构,现代化的监管手段以及适应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监管方式的机制。外部监管体系建立可借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方法,除了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管,还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和资信评估鉴定机构等外部组织力量,评价和审查高校在资产管理方面遵守国家法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和专业技术要求的行为;针对目前高校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资产管理体制,应建立资产的统筹管理部门作为内部监管体系的监控主体,以校内全部资产为监控对象,确定资产的监控目标,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采用科学合理的监控方式与管理措施,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同时,应根据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促使高校规范行为,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实现资产的有效整合和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资产流失。

高校资产管理目标的确定应建立在将资产进行合理分类的基础上,在对资产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方面,高校资产应按用途分为经营用资产、非经营用资产等类别。不同用途的资产管理目标不同,评价考核的指标体系构成也不相同。经营用资产应该以“保值增值”为管理目标,评价指标可参照企业资产管理的评价指标体系;而非经营用资产属于教学科研管理的用途,其管理目标应为资产的“保全保值”,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应该围绕资产的使用效率进行。高校资产管理与其他工作一样,应纳入各单位年度常规业绩考核的内容,对资产管理人员的管理业绩进行评价。在完善资产管理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的前提下,每年对各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对资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应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给予失职人员相应的惩罚;同时,对考核优秀的人员应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奖惩及时兑现,能充分调动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各项管理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资产管理的操作层面重在落实各项法规、制度及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在具备完整法律法规保障的前提下,接下来应该是采用科学的方法,严格按程序办事,使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包括明确各部门及各责任人的职责范围,日常存量资产的管理方法及增量资产的管理等。在日常资产管理中,健全各项资产的账卡记录,及时对账并及时将数据变动情况告知财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资产的现状、数量、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资产的档案资料是否完整等进清查盘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对账实不相符的情况,应及时填报盘盈盘亏明细表,查明原因并落实赔偿责任。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清产核资,核实学校的资产数量及资产状况,界定资产的权属关系,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资产流失。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看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率,为今后资产的申购提供依据。对重置与闲置资产应加强监管,要认识到资产重置与闲置是一种严重的浪费现象,应按照资产的处置程序评估并及时处置。建立高校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平台,不仅可以使资产的管理信息公开透明,有利于全员参与资产的监督管理,也使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同步掌握全校资产的占用和变动情况,做到信息共享,账实相符。资产的信息化管理平台还能反应资产的使用状况,包括资产验收、增加、处置、变动、分布、清查、统计、分析、账表、上报数据等。有利于各部门调剂余缺,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高素质的资产管理人员是提升高校资产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高校必须将资产管理队伍的建设放在重要的地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实施人才培养工程,以塑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基础扎实、业务熟练、作风严谨、高素质、高效率的资产管理队伍为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开展学术研讨,培养训练有素,责任心强的专业化的管理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高校资产管理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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