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报杂志
福建政报杂志基础信息:
《福建政报》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管主办。本刊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福建政报杂志栏目设置:
主要栏目: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福建政报杂志收录情况: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ASPT来源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网来源期刊、中国科技期刊精品数据库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中国核心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
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入网期刊、中国工业期刊学会理论编辑部荐稿期刊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龙源期刊网来源期刊
维普资讯—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知网
福建政报杂志订阅方式:
ISSN:1007-8894,CN:35-8001/D,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办公大楼404室,邮编:350003。
福建政报杂志社相关期刊-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福建社科情报杂志山东政报广州政报济南政报金华政报延安市人民政府政报西宁政报楚雄政报福建政报杂志社投稿信息1.来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逻辑严密、文字精炼,每篇论文必须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单位所在地及邮政编码、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一般为导师)简介(包括姓名、性别、职称、出生年月、所获学位、目前主要从事的工作和研究方向),在文稿的首页地脚处注明论文属何项目、何基金(编号)资助,没有的不注明。
2.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100字左右),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3~5个)。
3.文稿篇幅(含图表)一般不超过5000字,一个版面2500字内。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应区别明显。
4.文中的图、表应有自明性。图片不超过2幅,图像要清晰,层次要分明。
5.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最主要的、公开出版文献。未公开发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请采用脚注方式标明,参考文献不少于3条。
6.来稿勿一稿多投。收到稿件之后,5个工作日内审稿,电子邮件回复作者。重点稿件将送同行专家审阅。如果10日内没有收到拟用稿通知(特别需要者可寄送纸质录用通知),则请与本部联系确认。
7.来稿文责自负。所有作者应对稿件内容和署名无异议,稿件内容不得抄袭或重复发表。对来稿有权作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杂志一个版面2500字,二个版面5000字左右。作者需要安排版面数,出刊日期,是否加急等情况,请在邮件投稿时作特别说明。
8.请作者自留备份稿,本部不退稿。
9.论文一经发表,赠送当期样刊1-2册,需快递的联系本部。
10.请在文稿后面注明稿件联系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详细联系地址、电话(包括手机)、邮编等信息,以便联系有关事宜。
11.基金项目: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按项目证明文字材料标示清楚。
12.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现供职单位全称及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13.来稿请注明作者电话、E-mail,收刊人及详细地址、邮编。
14.其他:请勿一稿两发,并请自留原稿,本刊概不退稿。
福建政报杂志社编辑部征稿福建经济:1999年回顾与2000年展望新世纪福建人防发展之思考“九二”米的营养成份福建省内河交通管理暂行规则福建省征收公路汽车养路费暂行办法中央政务院进出口船舶船员旅客行李检查暂行通则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沿海海堤及江堤工程留地指示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荒应防止破坏水土保持的指示保管粮食防止虫霉发热及展开查仓的方法福建省粮食局:仓库人员守则计划管理省府办转发省经贸委关于优化资本结构城市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省政府批转省统计局关于加强我省科技统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省政府关于下达福建省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省政府关于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省政府关于批转省统计局福建省农村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意见的通知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省府办转发省环保局关于《福建省城市环境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省府办转发省国民经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福建省信息化重点工程“九五”规划的通知国办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做好国有粮食企业减员分流工作意见的通知省政府关于批转1998年全省物价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本文html链接: http://www.istpei.com/qkh/273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