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建构中的农民教育
本文作者:王 萌、黄嘉添 单位:河北农业大学、河北体育学院
我国是水资源严重匮乏的国家,大部分农村地区都有较为严重的农业灌溉用水缺乏和工程性缺水问题。农田水利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加之不科学的农业灌溉导致严重的水资源浪费和污染,影响农村人民正常的生活用水,更制约农业产量的提高、农村稳定的保持以及农民收入的增加。农田水利的建设和利用,可以有效帮助农民提高灌溉效率,改善灌排条件,节约用水,降低灌溉成本,提高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在农田水利建设的同时,可提供大量的工作岗位,解决一部分农民的就业问题。农田水利工程有助于水资源的净化和循环持续利用,从而保证农民的正常用水;此外,还可以充分利用水利设施进行发电,造福村民。因此,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实现农村经济稳定持续的发展,保障和改善农民生活,必须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也明确提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以水利为重点,大幅度增加投入,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搞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完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1]。
近年来,我国旱涝灾害频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突出。2009年到2010年间,全国大部分地区都遇到严重干旱,东北西部、华北北部和西北东部遭受夏旱;江南大部、华南大部和西南局部遭遇秋冬大旱,导致农产品大量减产,农民不能进行正常的生产和生活。2010年下半年以来,我国接连发生重大的洪水灾害,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作物受灾9 721 000hm2,受灾人口1.4亿人,因灾死亡1 072人,失踪619人,倒塌房屋110万间,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约2 096亿元[2]。这些自然灾害给我国带来了重大灾难和严重影响。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和利用,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灾害,防汛减旱,保障基本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
农田水利设施泛指以灌溉排水为主的农田排灌设施系统,包括农田排灌设施、截流提水设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等。从灌溉范围上讲,农田水利设施一般是指灌溉面在县乡以下,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水利设施[3]。由于农民缺乏农田水利的科技知识与技术,在农田水利的利用方面尤其是灌溉方面,农民的灌溉技术落后,不能充分利用水资源,制约了农业的发展。农田灌溉方式仍然多为地表灌溉,大水漫灌的方式较为普遍。这种田间粗放的用水形式使得本来就短缺的水资源变得更加紧俏,而且造成严重浪费。农业节水技术处于较低水平,优质的灌溉设施和设备建设不足,不能有效利用喷灌、滴灌、短畦灌溉、微灌等高效节约的现代灌溉技术,全国有效灌溉面积的96.8%采用相对落后的传统灌溉技术,自流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只有0.45,井灌区一般也仅有0.65左右[4]。很多农田虽然建设了自流灌溉设施,但是其设计不合理,自流灌渠要高出支沟支渠很多,无法让水流入灌渠之中,只能抽水到渠中再流入农田里。因为缺乏技术和相关知识,农民对已经建设好的农田水利设施维护不善,出现许多渠道渗漏、积泥淤沙、堤坝倒塌等现象,造成严重损失。面对这种情况,需要不断培养具有良好农田科技素质的农民队伍,提高农民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自主进行农田水利的技术研究和创新同时,着力开发研究、推广和运用先进的高效节水灌溉、渠道防渗、田间自动灌溉、浅湿灌溉、农田排涝等技术,搞好基础规划、项目设计等工程计划;加强农民对农田水利的信息化建设,把工程建设和耕种农艺等技术措施融合成有机整体,并不断提高科技含量,进行技术创新,落实好农田水利工程的科学建设与高效利用。
目前,我国农民封建传统的小农意识没有根除,落后的劣根性依旧存在,这使得农田水利建设和利用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影响了农田水利实际效用的发挥。我国气候干旱,水资源严重短缺,节约用水理应是整个社会的责任。但是,很多农民缺乏节水意识,他们的用水观念仍然是开源打井灌溉、大水漫灌和土渠灌溉。农田灌溉用水水价偏低,加剧了农民粗放用水的行为。这不仅使得地下水严重超采,而且造成灌溉水源大量浪费,影响灌溉效益。一些农民素质较低,缺乏集体观念,为了一己私利,在工程建设时,一味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忽视生态环境的保护,随意倾倒垃圾,或盲目地进行各种支渠田沟建设,不仅破坏良田沃土、森林植被,出现大量的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等问题,还使农田水利功能丧失,“枯水期更缺水,丰水期水泛滥”现象层出不穷。许多农民缺乏合作意识,使得很多农田水利设施建成后不能发挥作用。农田水利是一种难以克服外部性的“公共池塘资源(common-pool resources)”[5]。它的有效运行需要农民之间有序的组织与合作。许多农民在小农意识的支配下,每个人都想“搭便车”,任意使用这些农田水利设施,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益。另外,一些生活在上游的农民偷水行为不能得到有效制止,使得其他一些农民宁愿使用自己家中低效率的小水泵,以此来避免合作用水中的矛盾和争吵,也不愿意参与高效节能的公共渠道的合作。因此,在思想道德素质低下的农民之间很难完成农田水利的大规模合作。农民大多购置塑料管道、小水泵、电线等自己把农田与水库连接起来;一些远离水库的农民便毁坏部分农田修建蓄水的池塘;还有些农民打机井来灌溉农田。在有的地方,农民的这些个人行为使得农田水利设施成为了摆设,影响农田灌溉的效能。为了保证农田水利建设顺利进行,应把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作为农民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积极通过宣传引导,加强国情水情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水患意识和节水意识。组织和动员农民积极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改进农民用水方式和用水行为,努力转变传统的农民用水观念,强化自我约束和社会约束,使节水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形成与节水型社会相符的节水文化和生态伦理。对农田水利所用的节水机具、材料、施工机具等水利设施形成自觉保护意识,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以吸收更多的用水户参与灌溉和供用水管理、自觉配合地方政府的水利建设工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以来,我国农民的法治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相比,农民法律素质仍然落后很多。农民无视法律现象比较严重,法律意识淡薄,经常肆意破坏和偷窃农田水利设施。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是为合理利用水资源,保证农民的用水,维持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然而,有的农民不顾我国《水法》及相关法律对农田水利设施保护的规定,为了争抢水资源,不仅非法偷水,还人为肆意地乱挖沟渠、截堵涵管和运水隧洞,许多渠道、涵管和输水隧道失去了过水的功能,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无人看管的农田水利机械设备如提水机泵、电机、输电电缆、水管、水表等时常被盗,导致其无法正常运行,接近报废。农民随意破坏河流提防工程,经常从提防取土烧砖、建房填地,致使多数提防被损毁;长期进行非法采砂造成河床坍塌,堤坝根基被损坏,河汛期间很多堤坝都产生渗漏、管涌现象,严重的还会发生溃堤,威胁农田和人民的安全。很多农民无视法律规定,经常在渠道旁边开垦土地,种植蔬菜、小麦等农作物,使得渠道输水面受到损害,边坡的稳定性下降,渠道淤积堵塞、塌陷。类似这样的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的案件层出不穷,对农田水利造成了严重的破坏。2010年5月12日,在某省永宁县望远镇境内就发生一起严重的农民破坏农田水利设施事件。农民为了便利自己灌溉,没有和相关部门商量就破坏了刚刚砌护好的五户渠,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和利用的同时,对农民进行法律教育,培养和提升农民法律素质是农民教育应有的题中之义。首先,以弘扬法制精神为重点,深入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在整个农田水利建设中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进展和新成果,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重视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加大集中性的宣传力度,提高水法宣传的效果和覆盖面。其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让农民了解与自身息息相关的水利建设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基层水利情况,这将在贯彻涉水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制定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组织发动群众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提供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服务以及组织防汛抗旱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最后,应不断完善农田水利建设中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尽快出台国家层面的农田水利条例,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建立水利建设的控制、监督、管理机制,把水利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增强农村法律的可操作性,提高农村执法的公正度。
许多农村地区对农田水利工程存在着严重的重建轻管现象,极大地降低了农田水利设施应有作用的发挥。工程建设实施没能得到有效地监督和管理,许多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不合理、工程配套设施不健全、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工程资金流失严重。在农田水利设施利用时,农民缺乏有效用水管理机制,用水量难以计算,无法合理收费,使得农民的节水意识缺失;加之灌溉体制落后,造成水资源大量浪费和肥壤沃土流失。由于对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不当,出现许多任意挖沟更改河道、在河道乱搭乱建、在沟渠耕种等人为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的行为;农用电线、电缆、水泵、管道、水表等设备被盗现象常有发生。农民的保护和维护农田水利设施意识缺乏,许多老化、受损、漏水严重的渠道得不到有效修复,使得渠系水利用率大大降低;用于农业灌溉的泵房和设备的破坏和磨损得不到有效治理,使得农田灌溉用水用电量激增,成本升高;处于无序管理、无人管理状态的农田水利设施长期运行,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磨损,得不到及时修复,只能带病运行,导致其应对突发农业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大下降;还有许多农田水利设施因维护不当,寿命缩短,无法长时间、高效率的发挥作用,这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村经济高效优质的持续发展,制约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及农业现代化进程。
农民教育要着重提高农民对农田水利设施管理的良好能力。向农民公开各项水利建设项目,调动农民积极性,参加到工程建设的自主监督中,在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保证工程的质量;提高农民个人专管能力,鼓励农民学习相关的管理知识。同时,充分发挥农民用水户协会的中坚作用,让用水户协会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新机制,帮助农民更好地进行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与此同时,还需要政府加大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保证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工作费用、维修费用、使用费用等,以维持农田水利的常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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