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文作品中的云南探讨
本文作者:唐永泽、唐瑞 单位:曲靖师范学院、富源县中安小学
沈从文笔下很多生机勃勃、优美恬静的自然景物常常成为他抽象沉思的触发点,由外到内,由物及心,如此由具象到抽象书写对生命意义的思索。呈贡春天的田野微风吹拂,绿浪翻银,油菜花萝卜花黄白相间,天云明黄媚人,山色凝翠堆蓝,这种庄严而华丽的景象洋溢着生命气息,沈从文正骑着瘦马踽踽独行,凝思生命与自然,历史或文化的种种意义,一群女孩子骑马从他身边跑过,在打闹中把梨骨打在我身上,却不知道表示歉意,作者将眼前自然景色与人事对照,感到极为痛苦。所谓女性“解放”,似乎只解放了“胃”,而“头脑”却没有解放,“做人无信心,无目的,无理想”,徒具生命的空壳。由此回想起20多年前在酉水见到一个老兵孤独死去,这使作者觉得“这种寂寞的死,比在城市中同一群莫名其妙的人热闹的生,倒有意义得多。……我必须同外物完全隔绝,方能同‘自己’重新接近。”[4]为进入凝思默想的状态,作者需要宁静与孤寂,“我需要清静,到一个对孤独环境里去消化消化生命中具体与抽象”[5],“我实需要‘静’,用它来培养‘知’,启发‘慧’,悟彻‘爱’和‘怨’等等文字相对的意义。”[6]而呈贡乡下优美、恬静的原野,和谐、自在的乡居生活,使沈从文得以远离尘世的喧嚣与扰攘,进入抽象思索的精神世界,对生命的真谛作形而上的探寻,试图重新找回自我。黄昏时湖边竹园里画眉婉转,这种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使自己感到悲哀,虽然觉得自己始终是个“乡下人”,“但与乡村已离得很远很远了”。[7]“我发现在城市中活下来的我,生命俨然只淘剩一个空壳。”[8]看着原野中的一片水塘泽地,一些瘦小芦苇,一株半枯柽柳,一只死兽骸骨,一只干田鼠,而只有沼泽地角落里开着的一丛丛报春花,透露出一丝生命的讯息,是作者感到“生命已被‘时间’、‘人事’剥蚀快尽了”,“生存俨然只是烦琐继续烦琐,什么都无意义”。[9]沈从文之所以从闭塞的湘西闯入都市,本意是为了“多见几个新鲜日头,多过几个新鲜的桥”,[10]使人生这本大书的内容更丰富,在都市拼搏了20余年,实现了理想,得到物质、地位、名誉而成为“城里人”,但在城市里却没有归宿感,“乡下人”那种的素朴、简单与健康的生命形态与自己渐行渐远,丧失了“自我”,生命变得空虚,生存变得烦琐和无意义。作者在这种恬静和谐的大自然中,内心充满焦虑,试图“发现自己,得到自己,认识自己”,“‘吾丧我’,我恰如在找寻中”,[11]找到一个新生的自我。
在沈从文看来,大自然中之万物,无不相契相通,深具神性与灵性,无不深具生命的真谛。“美固无所不在,凡属造形,如用泛神情感去接近,即无不可以见出其精巧处和完整处。生命之最大意义,能用于对自然或人工巧妙完美而倾心,人之所同。”[12]美在自然,美在情感,美在生命,美在神性之中。云南的云素朴,而人的性情也挚厚而单纯。[13]饭后漫步于翠湖边,阳光朗照,举目临眺,看到叶落花谢,清水乱草,而感到“房屋人树,及一池清水,无不如相互之间,大有关系”[14]。在潺潺流水中,无数小鱼小虾,随流追逐,怡然自得,各尽其性命之理;慈姑的小百花,开得很有生气;成双成对的鹡鸰,在豆麦田中一起一伏,充满生命自得的快乐……宇宙万物,生命形式多姿多彩,仪态万方,“耳目所及都若有神迹存乎其间”。[15]而人存身与这万千生命之中,与之相契合,这才是一个健康的生命。
沈从文小说中的“云南”
西南联大时期的沈从文小说创作数量大量减少,8年仅发表小说13篇。期间作者曾编《乡村琐事》集,包括写于1935-1946年间的《张大相》、《王嫂》、《乡城》、《笨人》、《乡居》、《主妇》6篇,除发表于1935年的《张大相》外,这些小说取材自居住于呈贡时乡居生活琐事,描写乡居生活的种种人情世态;另外,《虹桥》集中的《虹桥》也取材于云南,也可归属此类。这些小说展现了昆明附近乡村妇女随顺自然、乐天知命的简单素朴而又不乏诗意的一种自在人生形态。如《王嫂》中的王嫂为人性情忠诚而快乐,爱清洁,不浪费,从不偷懒,做事有条理,相信“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虽一个月只得八块钱报酬,但依然兢兢业业地工作,洗衣做饭、喂鸡喂狗,无不料理得井井有条,所以得主人一家尊敬。女儿难产死了,她很是伤心,但一想到女儿男人、婆家人的好,心里便有了一丝安慰;敌机轰炸,大家忙着出去躲避,而她则相信炸到自己头上的机会并不多,照例做自己的事;空袭后儿子幸运脱险,使她悲喜交加。她有自己素朴简单的希望:积攒钱回乡下买一亩二分地,儿子长大进军官学校,接一房媳妇,并有十亩地、两头水牯牛的嫁妆并心满意足了。《乡城》中的王老太太虽有30万的家当,那一屋子屯的煤油,三个仓房屯的青盐,几箱子田地和房屋纸契,“对于她似乎不大相干”,“并不能改造她的人生观或生活方式”。[16]《乡居》中70岁的房东老太太,抱着麦束在太阳下工作,相貌慈祥、行为勤俭处,使人“会感到在静中生命的庄严与素朴,如何与环境相调和,如何与诗相近”。[17]由于作者以乡居的“城里人”的身份和意识,在保持一定距离的观照之中,闹中取静,故在当地景物和人事上,“都可以发现一种诗”。[18]
这些小说在人物对话、景物描写中亦寄寓沈从文对生命意义的思索与体悟。《乡居》写晚饭后陪朋友到屋后小山散步,在一个小山凹间,有一丛丛仙人掌,在那无个性的绿色刺板上,却缀系了无数小刺球,每个球上都开一朵明黄照眼、特有个性的杯形花朵。仙人掌这种独异的生长形态,“使人对自然赋予生命形式的多方,感到神奇”。看似平淡无奇的生命,在其发展中无不具有神性;一切生命都有他的尊严,生命的存在则是在尊严的认可与获得上。正如《烛虚》所言:“自然既极博大,也极残忍,战胜一切,孕育众生。蝼蚁蚍蜉,伟人巨匠,一样在它怀抱中,和光同尘”。[19]《虹桥》中的李粲到中甸看到广阔碧绿的大草原上到处点缀着五色花簇、牛群羊群,湛蓝的天空一道如桥的曲虹,如在等待一种虔诚的攀援;进香的本地人一路作揖磕头,谦卑而沉默,由此而悟到他们信仰简单、哀乐平凡,把生命谐合于自然中,生命成为自然的一部分,这“比起我们来赏玩风景搜罗画本的态度,实在高明得多”;在大雪山下看到如碗口大的杜鹃花生长在合抱粗三尺高的矮树桩上,神奇中见出一点诙谐,由此而知道“奇迹”二字的意义。面对这种“与自然契合”的生命形态,寒冷严酷中绽放的生命奇迹,无不使人感到生命的庄严与可贵。
就写法而言,《虹桥》简直就是《烛虚》系列散文的小说化。小说写四个富有艺术气质的年轻人,各自骑一匹牲口,带了点简单行李,一些书籍、画具、和满脑子深入边地创造事业的热情梦想,跟随一个马帮,以大理为起点,深入藏区边地。李粲曾经想用绘画表现自己之所见,但不久即发现自然景物太壮伟,色彩变化太复杂,所带颜料毫无用处;于是改变计划,以文字代替色彩,不一年写成《西南游记》,虽取得相当的成功,但依然觉得有限度;于是转而研究自然现象下生存人民的爱恶哀乐,及其宗教与艺术的表现形式。在途中他们看见一条美丽的彩虹,他们被眼前的美景惊呆了,三位学绘画的便决定把它画下来。学农学的小周面对深蓝的晴空,独自在大松树下陷入了沉思:现代城市需要的是美国爱情电影,喧嚣嘈杂的政治不需要荒野枯寂的自然来滋润,现代教育体制培养的社会学者虽言农村改造、重造仅知道财富增加而不想到生命本来的自足性与适应性,生活的平定感、心安理得对于农民而言比财富增加更为重要。所以,他希望明日真正的思想家应当是个艺术家,政治家能否伟大,得看他是否认识“人”。这实际上是作者对现代城市文化、现代教育与现代政治的反思与批判,这在《烛虚》等散文中可见类似表达。而专事绘画的夏濛在如此奇幻的景物面前感到手中工具的拙劣,望洋兴叹抛弃画具,心想:这样的景物,应让世界第一流音乐作曲家用音符和旋律方能来捉住它,真正的欣赏应当是承认它的伟大而发呆,“要好好表现它,只是找巴哈或悲多汶来”,这与作者在《烛虚》中“表现一抽象美丽印象,文字不如绘画,绘画不如数学,数学似乎又不如音乐”[20]的说法如出一辙。夏濛由此而想到中国的现实问题:广阔的中国不仅地域十分隔离,更重要的是“情绪的隔离”,也即思想上的隔阂。因此,希望思想家或政治家由“生命的相对原则”开始,由爱出发,来重新认识这个国家,他们做不到,“一个文学家或一个艺术家必需去好好努力”。思想家或政治家无法做到的,文学家或艺术家就能够做到吗?恐怕连沈从文自己都要在心中打一大大的问号,但可以肯定的是,沈从文对后者在国家与民族重造方面是寄予厚望的。
沈从文回忆中“云南”
沈从文离开云南北归之后,对身居云南的这段生活始终难以忘怀,写有多篇回忆云南的散文《怀昆明》、《忆呈贡和华侨同学》和《过节和观灯》等,有旧体诗《想昆明》和《昆明村中过春节后景象》,其中可见其对云南眷眷怀念之情。
1946年5月,西南联大宣告结束,沈从文被聘为北大国文系教授;7月12日全家飞抵上海,相继传来李公朴、闻一多被特务暗杀的消息,便在旅途中写下《怀昆明》一文,对云南历史乃至中国近代史进行深刻地思考。文章依然以冲淡平和的笔调,回忆起住在昆明蔡锷故居的情景。蔡锷在中国近代史以首倡“护国运动”而立下丰功伟绩是众所周知的,但仅过了30年,他曾经住过的小楼便“斑驳陆离的墙砖上,有宣统二年建造字样。老式的一楼一底,楼梯已霉腐不堪,走动时便轧轧作声,如打量向每个登楼者有所陈诉。大大的砖拱曲尺形长廊,早已倾斜”,小楼的陈旧破败让人感到历史流逝的悲凉与沧桑。小院里土坪上三人方能合抱的尤加利树,高俊挺拔,细小叶片在微风中绿浪翻银,“使人想起树下默不言功的将军冯异,和不忍剪伐的召伯甘棠”,面对如此闲静萧条的景象,作者心中油然升起对先烈深深的缅怀,对历史的一种敬畏;更使沈从文“真不免感慨系之”的,是“松坡先生虽死去了三十年,国人也快把他忘掉了”[21],这是对国人健忘的委婉而沉痛的批评。文章指出,“松坡先生在云南的建树,是值得吾人怀念,更值得军人取法的”,指出湖南人对革命的忠诚、热忱、勇敢、负责。八年抗战,湖南人为捍卫民族尊严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对国家“够朋友”。而国家在湖南遭受灾荒时却漠不关心,关键时刻云南人慷慨解囊,募捐款项超过全国总和,云南人对湖南也真“够朋友”。所以,沈从文希望寓居云南的湖南人把“松坡先生30年前所建立于当地的良好友谊,加以有效的扩大,莫使它在小小疏忽中,以及岁月交替中失坠”。李闻血案,不仅是云南的耻辱,也是湖南人的耻辱,故希望负责云南军事、治安的高级军官查清真相,以慰死者,以明是非,以免湖南人蒙羞;沈从文更希望在滇湖湘人士能够集资购买并好好保护唐公馆和蔡锷故居,以作为湘滇两地人士为国事合作良好友谊的象征和见证。
20余年后的60年代,沈从文写作《忆呈贡和华侨同学》,由在北京公园看到几盆仙人掌想起往昔在呈贡的乡居生活和共同生活过的一群华侨同学。沈从文一家所住的门前,是一棵高大到可以拴马的大仙人掌,华侨中学同学所住的小庙院里,是开花如青春火焰一般的铁脚海棠和榆叶梅;还有每逢“街子”,街上是大到好几十斤的南瓜冬瓜,饭碗大的石榴、桃子、宝珠梨。这些云南特有的花木水果和蔬菜,在北方是难得一见的。这些来自南洋的华侨同学,生活虽然穷困,仍然具有热情互助的精神和奉献牺牲的精神:不论谁,只要家里寄来了钱,便借给其他同学作伙食费而不指望收回;不少同学赴缅对日作战,牺牲不少。20余年的时光虽然倏忽而逝,但昔日乡居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却仍然历历在目。最后,作者殷切地希望,这些同学能够“回来看看。看看北京的花,看祖国一切新建设,看看生活在当前的年青一代”,“只要能回来看看,一定会深刻鼓舞同学们更加热爱祖国,而且知道此后应当如何来为国家为更年青一代多作点事情!”[22]由此可见一位老作家深沉、素朴而又真挚的爱国之心。
《过节与观灯》发表于《人民文学》1963年第4期,其中《记忆中的云南跑马节》一节,以极为细腻、优美、生动的笔调叙述昆明附近乡下跑马节的盛况,这是一篇极富浪漫色彩与牧歌情调的散文。特具云南地方特色的跑马节,简直是乡民们的狂欢节,是近百里之内四乡群众的盛会,其时百货云集,百艺毕呈。四乡卖酒马驮子云集场上,酒香喷鼻,上点年纪老人如阅兵般绕场尝酒,一圈下来便有了三分醉意;极富地方特色的各种酸甜苦辣吃食摊,为外地人所惊异;而妇女们最喜光顾的则是卖银首饰、土布鞋面枕帕、花边阑干、五色丝线和胭脂水粉香胰子的摊子。而作者的兴趣并不在赛马场上的胜败,而是被作者称之为“情绪跑马”的年轻男女的对歌,其热烈程度绝不下于马背翻腾。有多样的方式,有乡村的机智才能,有女性得胜后的轻松快乐,这是乡村淳朴青春的激情飞扬与热情奔放。
独具特色的云南地方民俗文化,被沈从文描写得如此的精彩传神。而且这种美妙有情歌声“在昆明乡下,一年四季早晚,本来都可以听到”。在碧蓝的天空下,在树木繁茂、野花盛开田野,三五赶马的十四五岁女孩子,以未经训练略带沙哑的嗓子唱着悦耳好听的山歌,与林中云雀、戴胜鸟相应和,这是一种与大自然契合的美,一种淳朴、自然、本色的美!还有最热闹的“金满斗会”,男女老幼百十人围桌而坐,以轻柔调子轮流低唱《十二月花》。声音极轻柔,如松涛在微风中轻荡,有龙吟凤哕的意味,如此唱和相继,三天方散,这种歌会与前述对歌和山歌有所不同,主要是传唱老一辈记忆中充满智慧和热情的东西,在深沉、委婉与含蓄的倾诉之中便多了一份文化记忆悠远韵味与生命体验的厚重底蕴。这里写的虽是云南风物民俗,固然可以认为是“有着深厚的、接地气的、第一手的民俗学史料”[23],但从服饰、外貌到精神风貌等诸方面仔细品味与思索,是否有似曾相识之感呢?这难道不是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24]吗?这种“悠游自在若无其事”就是一种原始淳朴、健康自然、自由自在人生形态,在这些人物身上可以看到阿黑、凤子、夭夭的神韵。令人魂牵梦绕的“湘西世界”以别一种方式又出现在了“搁笔”多年之后的沈从文笔下,可以说是别具幽怀的。西南联大时期的沈从文,在抗战的特殊背景下,“个体生命在时代体验中沉潜”[25],而居于“边城”状态文化氛围,恬静和谐的大自然,素朴单纯的生命状态无不与此种“沉潜”状态相契合,使得沈从文的“云南”书写具有了特殊的价值,实值得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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