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纳工作监管途径研讨
本文作者:陈以东 单位: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还缺乏一个相对成型的体系,首先是在内容的层次上,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在一定程度上,企业并未按照法律法规来建立和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在一个企业中,出纳的舞弊行为大多数牵涉到对现金的贪污、挪用,所以会计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证货币资产的安全。可是有些企业存在出纳人员同时兼任保管会计档案、稽核和支出、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的情况,如此对以出纳为行为主体的薄弱控制,将会给贪污舞弊行为以可乘之机,抽换单据,涂改记录等手段的舞弊行为屡见不鲜。
在现代社会,出纳工作位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前沿,高处财经大权的关键地位,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在出纳工作中的重要性更加突出,是出纳人员从事出纳工作所遵循的法律标准。然而,一些出纳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对会计法律责任和职业道德要求的知晓和理解存在一定的错误认识,故而常会出现出纳人员编制假账,提供虚假失真的会计信息;出纳工作中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
高度重视出纳工作及其监督职能的重要性。各个企业及其负责人要转变对出纳工作的看法,提高出纳人员在企业内的工作地位。在招用出纳人员时,不光是要注重出纳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更要看重与了解出纳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企业应当大力支持出纳工作,给予其发展的机遇与相应的政策,以激励出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出纳人员更好地发挥在工作中的作用。同时,不仅仅是企业需要对出纳工作转变看法,整个社会也需要对企业出纳工作进行全面的认知,摒弃对出纳工作片面错误的观念,明晓其在企业及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鼓励高层次的会计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出纳工作中去。
作为一名会计人员,应当加强自身的会计职业能力判断,摒弃权大于法、唯命是从的错误观念,充分认识到出纳工作监督职能的重要作用,认真履行好出纳监督职责。首先要认真掌握好财经法规,并能够清楚地辨别经济活动合法性、合理性的界限,不断地提高出纳监督水平;另外也要改变出纳监督观念和工作方法的改进。长期以来,很多出纳人员认为出纳工作的监督职能只是单纯地“找差错”,要从根本上转变这种错误思维,继而采取相应的出纳监督方式。出纳工作的监督职能不仅体现在过去的经济业务上,还要体现在经济业务的发生之中和尚未发生之前,其中包含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最后,企业负责人也要身先士卒,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做出表率,充分理解出纳工作监督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依法履行好出纳监督的领导责任。
提高对出纳人员的能力要求。企业加强对出纳人员的考核对规避会计法律责任起到了深层次的作用,建立一个较完备的考核体系,对出纳人员过意和非故意的差错予以记录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出纳人员的后续会计教育是出纳工作管理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是出纳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出纳人员的后续会计教育不仅满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入的需要;而且是各项新制度、新准则和新规定贯彻执行的需要。
建立和健全企业内部约束机制。建立和健全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通过预算控制;会计系统控制;授权批准控制;风险控制;财产保全等相关措施来建立、健全并实施内部控制,保障资产的完整、安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一个良好的信息沟通系统可以使会计机构内部及时掌握企业运营情况,及时得到准确的、全面的信息,使出纳人员、出纳机构在企业内部与其他人员和部门进行有效地沟通。它包括:确认、记录所有有效的经济业务;随时详细记录经济业务,以便恰当归类、提供会计信息;计量经济业务采取恰当的货币价值;确定经济业务发生时期,并保证在合理地会计期间记录经济业务等,有效地提高了出纳工作的质量,促使企业内部更加协调化运转,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成果。为了使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同时能够得到不断地完善,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与考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查看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否得执行。只有做到动力与压力相结合,才能最终达到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目的。会计内部牵制制度主要目的就是将会计工作中不相容的职务分开,而所谓不相容的职务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可能会发生舞弊或错误的职务都是由一个人来担任执行的。会计内部牵制制度对货币资金,财产物资的控制要求有着严格的规定。在管理企业印章印鉴方面,各种印鉴由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分别掌管。企业法人印章等由现金出纳保管,财务专用章等由银行出纳保管,严格规定不得将所有印鉴都掌管在一个出纳人员手中。当需要对支票等票据加盖印章时,出纳人员严格审查票据的金额是否正确,用途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在现金管理方面,库存现金的额度严格按照开户银行的规定存取。严格按照报销流程对费用报销进行处理;出纳人员必须做到收支清楚,日清月结,确保账实相符;贯彻监督检查制度,经常性地或是突击性地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等。对于现金收入业务,当向付款方开具收据时,应按照收据号顺序开具,开具后认真审核收据内容,由出纳加盖“现金收讫”章或财务专用章,并由有关部门人员向负责登记收入的人员索取回执单。在银行存款控制和支票使用方面,均需分工明确,严格控制。负责调节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和银行对账单调节的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编制收付款凭证业务或负责现金收支业务,以防止应记却未记入企业收入账的不正当行为或被银行揭露的不正当支出被再次掩盖起来;银行对账单应由负责银行往来账项调节的出纳人员直接从银行取得,并根据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账面余额进行核对调节等。
而现金出纳使用现金支票时应填写用款申请单,日期,金额,用途及支票号等要明确注明,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确立起严格的支票控制制度;作废了的无效现金支票应需加盖作废章或添加其他作废标记,并与存根附在一起,在销毁作废支票的同时应编制销毁清单,经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并存档备查等。在出纳岗位调动方面,定期轮换。公司施行出纳人员轮岗制度,不仅是出纳工作本身的需要,也是加强出纳人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定期、不定期地轮换出纳工作的人员岗位,有利于出纳人员全面熟悉会计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同时也有利于增强会计人员之间的团结合作意识,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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