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乡区小学教育分析
一、高密度的学校建设
在乡村建设的促动下,青岛乡村的小学教育从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开始实施强制义务教育①。各乡区建设办事处开始制定入学目标,实行学龄儿童强迫入学制。鉴于乡村学校缺乏,教育水平低下,学生入学困难,由当地公安机关调查登记入册,市教育局督同各乡区建设办事处在乡村普遍设立小学,以保证每一大村有一完全小学,每一小村有一分校,儿童可以就近入学。到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青岛乡村已有85%的村庄设有学校或分校,[1]如李村区全区有95个村,就有完全小学校20所、初级小学校10所、分校41所;沧口全区有10所完全小学校、7所初级小学校、26所小学分校;九水区有11所完全小学校、7所初级小学校、25所分校;薛家岛区有2所完全小学校、8所初级小学校、14所分校;阴岛区有完全小学校4所、初级小学校2所、分校8所;等等。总之,凡人口在三五十户之村庄,平均每一村庄都有一所小学校,即使人口最少的村庄,虽然没有学校,但其附近村庄也必然会有学校可以上学,其最远距离不会超过四五里路,[2]由此,乡民们上学也就变得方便了,上学的机会也增多了。 虽然在青岛市政府的支持下,在各乡区建设办事处的努力下,乡区学校的数量增加了,学龄儿童上学也方便了,但是,失学儿童的数量仍然很多,入学的学生数仍然很少,各乡区学校出现了不足额的情况。表1中的数据显示:市区学龄儿童有13144人,就学数为7119人,就学率达到了1/2以上;与市区相比,乡区情况则不容乐观,乡区学龄儿童人数总计约为34229人,而实际就学数仅为12047人,这差不多和李村区的学龄儿童人数相当,乡区的平均就学率仅为31.7%,而平均失学率则高达68.3%,其中就学率相对较高的李村区的失学率也约为3/5,更不用说失学率最高的薛家岛区了———薛家岛区的失学率差不多达到了4/5,也就是说,薛家岛区的就学率仅约1/5而已。青岛乡村地区如此低的就学率可能是因为青岛乡区文化水平普遍太低,乡民多不识字,不识字也不会妨碍乡民的日常生活,乡民多已适应了这样的生活,因此对子弟的就学认识不足。乡民普遍的低文化水平成为了青岛乡村发展的障碍,故此,青岛市政府在开展乡村建设之际,特别实施了旨在提高乡民素质的强制性义务基础教育。
二、措施强硬的义务教育
强制性义务教育主要是针对学龄儿童,其执行办法主要是:首先,在学校能容纳的范围内,选择学龄儿童中年龄较长者及家境较富者,劝导其家长送子入学,如家长不听劝导,没能够在限期之内送学龄儿童入学,就处以一元以上十元以下的罚金,这交由公安分住所执行;倘若处罚后能够遵令在有效期限内送孩子入学,仍然会退还其罚金;①如果超过规定期限,仍然未送孩子入学,不但罚款不会退还,还会让警察强制家长令孩子入学。其次,在教育条件成熟后,青岛市政府规定所有市立学校免收学费,以使贫寒家庭的孩子也能够上学,不过,这个办法实施之初仅适用于已届学龄而未入学的孩子。[3]同时,各学校还必须严格限制入学儿童请假,规定不得无故缺课,对不入学或提早辍学者同样处以罚金。①如李村区王埠庄小学朱玉照等6名学生因长期旷课而各被罚金一元。②此外,每次假期之后,如麦假、秋假等,各乡区建设办事处都会派督学或指导员等到各校视察学生们的返校情况以促教育,学校老师也会针对性地进行家访,宣传实施“义务教育”强迫入学的意义及办法等,督促学生按时入学,从而避免中途辍学现象。③强制义务教育实行之后,虽说学龄儿童尚未完全入学,但也大见成效,失学儿童逐渐减少,各所学校的入学人数也骤然增加,如李村一区学校就新增学生达千余名。1934年,李宗黄先生的考察团到李村、九水两区参观考察后,发现他们所考察的河西等村的10余所学校均是用最新式的教学方法,认为其教学方法甚佳,并且它们都有以下共同特点:“校舍整洁美观,一如城市,为他市县乡村所不及,多属新建者”;“缺席甚少,参观各校,学生均到齐,缺席者极少,此其原因,闻系当局极重视缺席,列为重要考成,并规定详细办法四项,即遇有旷课者,由学生自治会或级会之调查员,到其家查询劝导,或由教员到家督促,并每月举行出席与旷课之比赛,定有褒奖,故有如此成绩”;“免收学费,所有市立学校,俱免收学费,使贫寒之家,易有就学机会,此则当令其他国立公立之学校自愧弗如也。”[2]正是因为青岛市政府对乡村教育事业的重视和大力扶持,乡村教育在短短几年内就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强制义务教育的推动下,1933年之后的学龄儿童入学人数迅速增加。由表3可知,1936年仅乡区小学的学生数就已经达到了31450人,而整个青岛地区小学生数则达到了42481人,与1935年相比其增幅达到了6.74%,而其中女童与男童的入学比例也由1927年的1∶5.6上升到1936年的1∶2.2。[1]根据表3中的数据,1936年青岛市政府对乡村小学教育投入了350117元,约是1936年青岛市对小学教育总投入的67.82%。最终,在青岛乡村建设运动的推动下,在青岛市政府的支持下,经过各乡区建设办事处的努力,青岛乡村地区的小学在1936年已经有市私立学校102所,其数量远远多于市区内的小学学校数量,大约是市区内小学学校数量的4倍。虽然市区也相对重视初级小学教育,但相比较而言,乡村地区更是将初级小学教育放在了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这不能不说与乡村地区开展的乡村建设运动有关。乡村地区的初级小学班数达到了767班,是乡村小学总班数的4/5还多。从乡村初级小学的学生数更能看出初级小学教育在乡村教育中的地位:乡区初级小学的学生数差不多达到了乡区小学总人数的9/10。
三、因地制宜的教育政策
为更有利地普及教育、救济失学儿童,青岛市教育局决定借鉴其他地区的教育政策,在学龄儿童较多而学校、班数、教员等都有限的区域酌量实行“二部制”班级编制。所谓“二部制”班级编制就是半日上学制,即二部制班级的学生分为上下午两部分上课,且都是上半日课。青岛市教育局规定:凡是实行二部制的班级每班人数不得少于40人,如有特殊情况人数不足者需要另外申请;二部制班级招收的学生范围是6周岁至16周岁之间的儿童,且男女兼收;二部制班级只设初级部,修业4年后方可毕业,之后才能升入高级小学;二部制班级学生一律免收学费;二部制班级上下午教学均由1名教员担任,待遇给予酌量提高,办公费也给予适当增加。③如此一来,乡村地区不但解决了教员不足和学校、班级等教学设施有限等问题,还给更多的贫困家庭孩子提供了免费上学的机会,也解决了贫寒家庭的孩子帮父母劳动和上学之间的矛盾。如李村乡区建设办事处根据实际调查和研究改设二部制48个班,并派人会同公安局到该区各村进行宣传、劝导入学。④可以说,二部制对贫困的乡村来说是很理想的教育政策。此外,为了保证即使免费也没有能力上学的贫困家庭的学龄儿童接受教育,乡村地区还借鉴了陶行知先生的“小先生制”。因为“小先生制”是学生互教,不需要教员、学校等,并且上课的时间、地点都是非常自由的,他们可以选择在田间上课,也可以选择在晚上读书,所以,对于那些家庭贫困、需要帮助父母劳动的孩子来说是最适合不过的方式了。这些小先生的主要任务就是教授没能上学的孩子认字、读书,他们也同样担负着普及青岛乡村教育的使命。总之,在当时青岛市政府的推动下,经过各乡区建设办事处的努力,青岛乡村小学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果。20世纪30年代的青岛乡村小学教育引起了全国的注意,得到了国人的肯定,成为全国其他省市争相学习的榜样。当然,对我们今天教育事业的发展也同样具有借鉴意义,如义务教育绝对强硬的措施,教育政策、教育方法等方面应当因地制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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