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经济中小企业融资分析

2021-05-25 2450 海洋经济论文

一、选择集群融资的原因分析

(一)海洋经济产业中小企业融资特点

第一,规模小、资产单薄、信用机制不健全。我国海洋经济产业大中型企业的融资特点是间接融资高于直接融资,债权融资高于股权融资。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由于其特殊的地域属性,依靠间接融资的可能性更小。在对威海市200多家海洋经济产业中小企业的调研中我们发现,这些企业的融资选择一般是自有资金和向亲友借贷。调研结果显示,78%的调查对象因为规模小,或者正处于发展阶段,缺乏足值的抵押物,无法取得银行信任,导致融资渠道单一、融资难。①

第二,贷款金额小、期限短,时效性强。海洋经济产业中小企业的主体是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和海洋渔业等企业。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资金需求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尤其是对于季节性非常强的海洋渔业和滨海旅游业,其资金需求表现为资金流量大、集中投入高、回笼周期短、季节性明显的特点。这些特点表现在融资借贷时,就是每笔贷款金额小、期限短,时效性强。

第三,海洋经济具有高风险特征。海啸、飓风、赤潮等海洋自然灾害会对沿海地区相关产业造成经济损失。海洋经济的高风险特征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借贷影响非常明显。在银行信贷总体规模趋紧的背景下,商业银行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会下降,其理性选择必然是那些成熟度高、抗风险能力强、周期性不太明显的行业。同时,在与大量新兴的海洋经济产业的竞争中,传统产业居多的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上开辟出新的融资渠道。

(二)海洋经济产业中小企业集群融资的优势

产业集群是指在特定产业领域中,一群在地理上邻近、有交互关联性,由共同技术连接在一起的企业和相关组织;这些组织包括上下游企业和客户,提供互补或辅助产品的其他行业的企业,还包括政府、大学、质量标准机构、培训企业以及行业协会等提供公共服务、技术、培训等支持的机构。①海洋经济产业中小企业地理环境临近、生产性质相似,极为符合产业集群的条件,可以通过产业集群解决海洋经济产业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产业集群能够实现企业的规模经济,有利于增进企业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有利于提高企业间的的合作效率,从而提高企业融资效率。单个中小企业由于资产规模小、贷款需求急、金额小、需求频繁、不确定性高等诸多不利因素,降低了金融机构的融资意愿。但中小企业集群后增强了中小企业的担保能力和信用水平,因而形成了独特的融资优势。

(三)海洋经济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融资可行性分析

1.理论上的可行性。首先,企业、机构地理位置上的临近性。企业、机构在地理位置上是集聚的,地理上的临近能够降低运输成本,便于企业面对面的交流,能够及时获得当地供应商和市场竞争的实时信息,因此地理位置上的集群十分重要,也是产业集群的一个前提条件。其次,配套性。众多聚集在一起的企业和机构都是通过具体的产品而紧密联系相关的,并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或供应链,企业与企业之间及企业与机构之间具有很强的配套性。政府、金融机构、大学、科研机构和大量专业化的中小企业形成集群的配套体系,是一个经济、社会、文化等多层的综合体。再次,知识共享和创新性。集群所在地存在着复杂稠密的社会网络关系,当地的人与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机构之间通过竞争和合作形成本地化网络。网络中各行为主体间以正式或非正式关系,频繁地进行着商品、服务、信息、劳动力等互动和知识交流,形成知识共享和创新的机制。最后,根植性。集群内企业家具有相同或相近的社会文化背景或制度环境,以此为基础,人们之间经常联系、频繁交往,使用近似的圈内语言,了解类似的背景知识和交易规则,因而具有可靠性、可预见性,相互信任成为圈内最有价值的资源。

2.操作上的可行性。第一,我们通过对威海市200余家中小企业的调研,发现威海市海洋经济中小企业分布较为集中,很多经营相似业务的企业都会聚集在一条街道上,地理位置临近。此外,威海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环翠区)空间距离很近,分布在这三区的中小企业在地理位置上有集群发展的条件和优势。第二,大多数海洋经济产业都有一条完整的产业链,相互配套。以生产渔具类企业和海产品加工企业为例,生产鱼竿相关企业涵盖了生产鱼竿、鱼线轮、鱼竿箱、鱼竿配件等配套部件的生产企业;海产品养殖企业以养殖海参为例,包括大面积海参养殖区、海参加工企业、海参包装企业、海参出售、出口企业。因此,将处在一个产业链条上的企业进行集群即可获得规模效应。第三,很多海洋经济中小企业由于受规模和资金的限制,其产品往往缺乏核心技术,海产品养殖多为普通的、低附加值的产品,只有极个别的企业拥有自己的专利技术和品牌,所以大多数企业都愿意互相交流学习,不断完善和改进生产技术,共同创新。第四,威海市大部分中小企业的企业家是土生土长的威海本地人,他们有着共同的文化背景,了解当地各个行业的交易规则,因而企业具有很强的根植性,是实现产业集群最有价值的资源。

二、海洋经济产业中小企业集群融资有效模式的构建

(一)互助担保联盟模式

根据海洋经济的特点,传统意义上的海洋经济产业由于中小企业的集群,在进行间接融资时可以建立互助担保联盟模式。互助担保联盟模式通过设立互助担保基金,形成中小企业信用互助担保,从而改善中小企业与银行谈判时的弱势地位,为中小企业争取更有利的贷款条件。

1.互助担保联盟模式的基本框架。中小企业在集群环境下成为互助担保联盟的主体,同时也是互助担保公司担保基金的主要出资者和融资的需求者。互助担保公司以中介的方式,联通企业和政府、协作银行和民间资本。协作银行和民间资本分别作为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资金提供者,地方政府作为互助担保公司担保基金的出资人并在政策上支持互助担保公司。此外,企业与企业间可以通过赊购(销)、预付货款等方式实现类似银行同业拆借的短期资金需求。

2.基本运作方式。

第一,组织形式。政府通过税收减免、风险补贴等方式积极引导,中小企业集群中的龙头企业牵头,吸引有意向的集群中的中小企业组成互助担保联盟。联盟按照商业化模式运作,建立各种配套部门,负责办理中小企业的入会、贷款申请、组织调查、组织评审,并负责与协作银行的业务往来及关系维持与拓展等日常工作。互助担保公司以首先满足会员企业需求为主,其次依据业务状况,若有剩余能力可为会员外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增加公司收入。

第二,担保基金的来源。互助担保联盟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提供的启动资金;企业缴纳的股金;企业一定比例的有效资产抵押折现。政府向互助担保联盟提供启动资金,并每年从财政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扩充互助担保联盟公司的担保基金,以及在政策上给与扶持。企业交纳股金,该股金也作为其贷款时的保证金;采用部分有效资产抵押折现,一方面有助于增加互助联盟的代偿能力,另一方面保障了企业的利益;另外,从企业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扩充股金。

第三,融资方式。互助担保公司中小企业借助互助担保公司的担保从银行获取贷款,但其所能取得的贷款最高上限由该企业的信用等级和其缴纳的股金以及入股资产共同决定。企业可以先与互助担保公司签订债务协议,然后由互助担保公司全额代偿担保,将债务协议转让与民间资本,从而利用民间资本实现直接融资。对于同一价值链上的企业可以通过企业间的赊购(销)、预付货款等实现企业间的同业借贷。

(二)“观海听涛”模式

根据海洋经济中小企业集群的特点,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我们提出“观海听涛”这一融资新模式。目前我国的互助担保机构绝大多数是在地方政府的直接支持下建立的,在这些政府参股的互助担保机构中,政府往往过多地干预担保业务活动,致使信用担保重蹈政府干预贷款的覆辙,出现各种形式的指令性担保。另外,政府财政对互助担保机构的支持资金数额比较小,担保资金大部分来源于股东缴纳的会费或股金,致使担保机构可运用的资金规模不大,互助担保发展缓慢。“观海听涛”模式可以克服政府不适当的干预,打破传统融资模式中企业、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三方的囚徒困境,引入促进融资环境完善的第四方。

1.“观海听涛”模式基本框架。

2.基本运作方式。第一,运作流程。首先,由集群中小企业寻求合适的担保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在这里,政府对集群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可以作为对于担保公司的一种反担保机制,降低担保公司风险。担保公司受理后,对集群中小企业的价值做整体分析,并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集群的项目状况寻找合适的投资公司,与投资公司在担保条件的协商上达成一致意见。比如,当企业现金流发生未预期的变化而导致财务危机发生并进而无法按时偿付银行贷款时,投资公司将为企业带来现金流用以偿付银行债务并保持企业的持续经营,同时集群企业也要释放一定的股权给投资公司或者从利润中给予一定的红利。其次,各主体寻找合适的合作银行,取得资金并与银行商定贷款条件,包括利率、还款期限等。与此同时,政府给予银行一定的风险补贴,积极促成集群中小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信贷合作。第二,“观海听涛”模式的适用范围。集群企业要有一定的资本市场价值。投资公司的介入是希望能从中取得一定的利润和收益,普遍而易于操作的方式就是集群企业释放一定的股权或分发一定的红利给投资公司,这要求集群中小企业必须要有能够吸引投资公司进入的亮点。集群企业要有技术优势,在资本推动下能获得快速增长。投资公司的投资行为十分慎重,在选取投资对象时一般都只注重能够进行技术创新、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群,这些企业在取得资金投入后,能够迅速摆脱财务困境,短期内实现盈利。投资公司尤其是风险投资公司,要求的都是高回报,因为他们承担着高风险,所以对于提供担保所能带来的回报将会决定集群中小企业与投资公司的合作能否实现。集群中小企业要合理估计自身实力,提出有价值的回报方式,吸引投资公司,促成合作。

3.“观海听涛”模式的创新与优势。其一,五方共赢———利益链的延展。对于集群中小企业而言,风投公司的介入,使得担保力度增强,有助于中小企业从金融机构取得资金,为下一轮投资打下基础。对于政府而言,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是其优化资源配置的责任,在这种模式下所扶持的对象不仅仅局限于科技型的中小企业,而是举凡有良好成长前景、能够受到投资公司青睐的,都将可能取得政府资金和政策支持。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能够从政府那里取得风险补贴,同时其他三方都承担责任,相当于又增加了一个安全系数,金融机构的放贷意愿会更容易实现。对于担保公司而言,为使风险降至最低,担保公司对于担保对象的选择十分慎重,投资公司的介入以及政府的扶持,使得现有的担保资本金能够担保更多的业务和拓展业务网络。对于投资公司而言,投资公司缺乏的不是资金,而是没有合适的投资项目;银行发放贷款也绝不仅是为了能够按时收回本金,追逐利润是银行不二的选择。因此,在这个模型中,实际上是银行和担保公司在为投资公司筛选项目,构成了一个网状的项目筛选模式。其二,风险共担———合作链的博弈。在这个模型中,各主体之间既是相互合作的关系,又可以从彼此身上取得与风险相对应的收益。在构建模型伊始,各主体就会选择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合作对象,在规避风险的同时,力图利润最大化。正是这样一个动态的合作博弈,维持了整个模型的稳定性,模型中的各主体都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地进行调整。而且,政府的参与也为整个操作流程起到了引导与监督的作用。

三、对海洋经济产业中小企业集群融资的相关建议

(一)政府及其相关机构

在蓝色经济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中,应突出海洋经济产业的集群优势与特色。在产业集群的发展初期,面对集群内基础设施不完善、企业合作意识不成熟,集群经济效应未得到充分发挥的情况,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围绕海洋经济产业发展的需要,重点完善集群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吸引优质企业进入产业集群,为海洋经济产业集群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环境。在产业集群发展的成熟阶段,通过提供税收优惠、产业扶持等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集群组织联盟等中间组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为集群内海洋经济产业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集群又好又快地发展。金融机构应根据中小企业集群的优势与特点,大胆的进行金融制度创新,建立适合于海洋经济产业集群特点的融资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选择,提高融资效率。中介机构作为中小企业集群融资的重要利益相关者,可以利用掌握信息的优势,为集群组织联盟、金融机构、资本市场中的投资者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讯服务机构定期不定期地发布有关海洋经济产业中小企业的信息,为各利益相关者及时掌握集群内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防范和化解可能存在的资金风险提供帮助。

(二)海洋经济产业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自身固有的缺陷是海洋经济产业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外部融资环境是其无法控制的,因此在企盼融资环境改变的同时,中小企业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加入相关的产业集群。产业集群是中小企业提升其市场竞争力的重要组织形式,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产业集群整体规模大,抗市场风险能力强,集群规模效应明显,不仅人才丰富、信息灵通、资源共享,而且通过集群融资的手段,能够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海洋经济产业中小企业应抓住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发展机遇,结合企业发展战略,改变传统经营模式,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充分利用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的优势,在实践中积极探索集群融资的方式方法,优化融资路径,降低融资成本,为企业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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