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农业建设原则及思路
1生态农业的概念及建设意义
1.1生态农业的概念
生态农业是一种集约化经营的农业发展模式,即在保护、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主要运用系统工程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该模式遵循生态学、生态经济学规律。发展生态农业,旨在获取最大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其将农业生态系统同农业经济系统综合统一起来,是一个农业生态经济复合系统[1-2]。生态农业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农业,其将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有机联系在一起,涉及农、林、牧、副、渔各种产业。
1.2生态农业建设的意义
生态农业的最明显特征是沿用“天人合一”的系统生态观,根据各地自然条件、资源基础,科学规划,基于传统农业发展的优势,综合利用新型科技。因地制宜,农、林、牧、副、渔综合协调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体系,从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生态农业重视物质资源的循环利用,从高效环保的角度进行农业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营养物质的外流和环境污染,制造动植物协调共生的环境,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率,实现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3]。生态农业的发展模式重在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实现农业生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低耗、增值,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2生态农业建设的原则及主要内容
2.1生态农业建设的原则
一是良性循环、多级利用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潜力,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二是时间演替合理配置原则。根据生物群落的生长所具有的时空特点和自然演替规律,合理配置农业资源,组织农业生产[4]。三是系统调控原则。通过土地的合理耕作、种养结合,调节控制农业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2.2生态农业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是从实际出发,基于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现状,设计符合当地发展要求的生态模式。二是遵循生态农业建设的基本原则,优化、设计各项农业生态系统工程,对区域农业生产分区发展进行合理定位。三是科学调控农业生态经济系统,实现集约化、产业化管理控制。四是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农业产业结构,要求优先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合理利用现有的农业资源,实现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双重效益。五是合理利用农业生产的废弃物,实现变废为宝,实现农业清洁生产。
3临沧市生态农业建设的基本思路
临沧市是一个集“边、山、少、穷”为一体的经济欠发达山区农业大市,全市有23个少数民族,世居的少数民族有彝、佤、傣、拉祜、布朗、德昂、回、苗、白族等11个,共82.42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38%。全市有73%的人口在农村,80%的工业原料来自农业,有近40%的地区生产总值来自第一产业。特殊的区位和自然资源,决定了临沧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结构仍以农业为主体。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稳步推进现代农业,充分利用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突出特色,选准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逐渐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加农民收入,走发展循环型生态农业发展之路很有必要[5]。临沧市的山区范围较广大,具有农民收入和农业生产力水平低的特点。因此,在临沧市建设生态农业,应着重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科学利用土地资源,坚持“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原则,培育资源,优化生态,以农户建设为起点,以自然村为基础,以行政村为建设单元,以乡(镇)为建设重点,全面推进县域生态农业系统建设[6]。实行山、水、田、林、路、电统一规划,农、林、牧、副、渔产业合理安排,从而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进而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由生态户建设逐渐发展建设为生态村,再由生态村发展成一个生态乡(镇)。通过不断发展生态户、生态村、生态乡(镇),最终完成临沧市区域内的生态农业建设。
3.1生态户建设
结合“三村建设”和沼气建设项目的实施,将生态农业的生态户建设融入到“三村建设”中。建设生态户,依照各户的实际发展和经营状况,结合建设标准进行实施,如户均1口沼气池、1个节柴灶、1个蓄水池、1个卫生厩,人均有667m2基本农田、667m2特色经济林果等。在生态户的建设过程中,可以根据村和户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突出重点,各有侧重地发展。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好临沧市大多数农户居住在山区和半山区,有利于沼液自流到菜地或农田的优势[7]。通过“三村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积极发展生态户,在农户中建立“种植—养殖—加工—沼气”或“养殖—沼气—种植(果、菜)”等模式,以及适合地方特色的良性循环庭院生态经济系统。
3.2生态村建设
根据临沧市的发展特点,无论是山区还是半山区,当地生态村的设计和建设都应遵循农、林、牧、副协调发展,山区、半山区、坝区统一规划和分布实施的原则。在山腰区域,结合临沧市的泡核桃产业建设和高优茶园建设等农业产业开发项目的实施,开挖台地,培肥地力,积极栽种特色经济林果,建设果园立体栽培生态农业系统,如“果—粮、果—蔬、果—肥”间套种模式;在山顶区域,实施封山育林,栽种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用材林,绿化荒山,保护和提高森林覆盖率,建设良好的林、牧生态系统,实现林、牧协调发展。旱作农业区要改坡地为台地,减少水土流失,提高天然降雨的利用率[8]。在作物布局上,实行高杆作物与矮杆作物搭配、用地与养地作物轮作的立体生态栽培技术,建立旱作立体高效栽培的生态农业系统。在山脚或坝区,建设路渠配套的高产、稳产农田,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和商品粮基地建设等项目实施农田建设。同时,在农户中狠抓生态户建设,建设“种植—养殖—加工—沼气”或“养殖—沼气—种植(果、菜)”良性循环的庭院生态经济系统;推广田埂或地埂农业、稻田养鱼技术等,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农田生态系统。结合新农村建设,在村庄修建进村路渠配套的硬板路,建立农村垃圾处理场,减少环境污染,实现资源的再利用。由此就形成了以自然村落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电、农户、村之间良性循环的农业生态经济系统。
3.3乡(镇)、县农业生态区域建设
生态农业县的建设应以规划作为先导。首先,要根据村、乡(镇)县(区)域的环境特点、经济状况等,把一个乡(镇)、县(区)域内的生态农业建设分成若干个生态农业建设区域,然后根据各生态农业建设区域的建设目标、主攻方向,制订区域内各村的生态农业建设规划和建设模式[9]。一个自然村基本上是一个小区域生态系统,一个生态村就是一个小区域的生态农业建设单元。通过建设这些自然村的生态农业,整体上就构成一个区域(行政村或乡)的生态农业建设系统。再按照县(区)生态农业总体规划,从而有效整合若干个区域的生态农业,由此构成县(区)的生态农业建设。因此,临沧市生态农业建设规划由县(区)开始自上而下展开,而生态农业系统建设又从生态户、生态村开始,按照规划从下而上逐步实施,最终建立乡(镇)、县(区)、市的生态农业系统。
4生态农业建设应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通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临沧市已经建立3种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生态农业模式,也已经探索出适合当地实际、具有临沧特色的生态农业理论和技术。而且当前进行的生态农业建设已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这也为临沧市生态农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使生态农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特别是在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应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4.1加强领导,深化对建设生态农业的认识
通过多年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三村建设”,临沧市的区域生态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是仍有一些地区的环境质量呈恶化趋势,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繁,致使部分山区农民仍没有脱离贫困的生活。若不积极改善局部恶化的环境和山区农民的生产生活,山区农业将长期处于“越垦越穷,越穷越垦”的恶性循环之中[10]。因此,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生态农业建设,从整体上提高对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认识。
4.2加强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认识
生态农业建设涉及区域内的广大农民群众,最大的受益者也是当地民众。因此,应加强宣传,提高民众对生态农业建设的认识,使其能自愿参与建设生态农业。同时应让民众明白,发展生态农业,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可实现农民增产增收、脱贫致富。作为生态农业建设的受益者和投资主体,应提高农民参与生态农业建设的积极性。加强对生态农业建设的宣传和技术培训,在科技人员的指导下,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到生态农业建设中来,充分发挥生态农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巨大作用。
4.3生态农业建设的规划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同步
临沧市的生态农业建设,必须坚持科学发展,以更好地体现发展的科学性、全面性、协调性以及发展的本质和目的。按照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临沧的目标,搞好生态农业的规划。依托临沧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个层次”和“四有”进行规划,按照“天蓝地绿、山青水秀,景美民富”的目标,做好当地的生态农业建设规划。规划一定要因地制宜,要有可操作性,最好是与临沧市的“三村”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集中财力、物力搞好具有农业生态良性循环的新农村建设。
4.4整合项目投资,增加对生态农业建设的投入
生态农业建设能取得一定的成绩与各级政府的投入是分不开的。生态农业建设涉及范围比较广,要获得更大的发展,必须加大投资的力度。同时,工作重点应该放在宣传和创办示范户、示范村上,做到让典型引路,集中财力,充分整合项目投资,捆绑现有的人力资源、政策资源、项目资源等,多渠道筹集资金,深层次发展生态农业,使生态农业建设成为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载体[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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