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农业发展途径
1大田县休闲农业的发展现状及优势
1.1发展概况
大田县休闲农业企业登记在册的共有11家,其中开展营业的有6家,包括农家乐1家、休闲农庄3家、休闲农业园区2家。据初步统计,2011年休闲农业经营面积392.33hm2,营业收入5745万元,接待人数110多万人次,带动农户300多户。6家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均已完成农业部主办的魅力乡村网站有关企业信息的填报工作。
1.2交通状况
目前,大田县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分布于均溪、武陵、华兴、石牌、桃源、湖美等乡镇,均离城关中心点较近,交通便利,除了桃源、湖美2个乡镇,其余企业交通路线离市区都在30min内,可步行而至,也可乘车前往,是城区居民休闲的好场所。
1.3休闲种类丰富
从经营类型上看,有季节采摘类型的,如梅园山庄;有常年垂钓园类型的,如桃源烤坂山庄、高才河鲜馆;有休闲农庄,如翰林森林人家,可满足不同人群需求。
1.4经营理念多样
有以“田园风光和休闲养生”相结合的经营理念的,如梅园山庄种植杨梅、李子、桃子等多种果树,还规划建设山峰木屋,打造“旅游休闲+养生度假”项目;有宣传“文化底蕴为引线结合农家乐”的,如翰林森林人家,周边有佳话传千古的龙潭、千米跳崖、龙山池、犁耙石、仙棋盘、黄牛石、金鸡寨等;有以“休闲健身”为经营理念的,如庆联休闲农庄,位于象山北边,省道306线旁,交通十分便捷,山庄周围均是省级生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形成以山水—草场—原始森林为一线的具有休闲健身特色的绿色生态旅游;有以“养生和特色美食”相结合为经营理念的,如石牌温泉农家乐,除了石牌大骨头具有独特农家风味,远近驰名,还投资建设福建省仙峰养生温泉度假区,该项目被大田县委、县政府列为旅游开发的重点建设项目。
2大田县休闲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1媒体宣传力度不够
除了在经营地点悬挂宣传牌、宣传标语外,各经营主体对充分利用媒体宣传自身优势和引导消费者的消费理念,建立新的消费观方面的宣传不够深入和广泛。
2.2经营主体在某些设施方面的投资还不够
如对农耕文化展示和农业科技普及、教育等设施还需完善,以体现农业观光体验、农耕文化展示等功能,增强知识性、趣味性、体验性。
2.3旅游项目缺乏特色
现有的一些观光休闲农业旅游项目是在原有农业基础上自发形成的,缺乏科学的规划与设计。投资者简单地模仿其他地区的休闲农业旅游项目,内容与形式缺乏特色,精品工程少。
2.4经营内容品质有待提升
如种植业方面,除了因地制宜种植一些农作物,没有更具科普宣传性的种植类型品种,主导产业产品申请“三品”认证的不多。
3大田县休闲农业发展对策
3.1高度重视,加强指导
要充分认识发展休闲农业的重大意义,学习中央有关休闲农业方面的文件,如《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政府要高度重视休闲农业项目发展的重要性,把休闲农业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一项重要载体来抓,政策上给予倾斜,项目资金上给予扶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使休闲农业项目得到指导、扶持工作落到实处。
3.2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以电视、网络等群众认知度较高的媒体,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引导消费观念,尤其是本地居民的就近休闲、养生的观念,开发本地收入来源为主,吸引更多外地收入来源的经营理念。
3.3发展精致农业,提升品质
根据各休闲农业经营实体的特点,以科普性、观赏性为着力点,在特色、科技上下功夫,发展一至两项精致农业,如种植采用以稻草、豆粕为基质或以营养液为基质的无土栽培,如小西红柿、食用菌、花卉的无土栽培,形成一处种植区域就是一片风景,就是一块科普宣传园的景观,同时提高农产品的商品质量,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合理转变。
3.4规划休闲农业项目,展示特色
城市居民往往渴望去感受休闲观光农业,除了寻求新鲜、安全的农产品,观赏自然、体验农事活动,更要在农村自然环境中学习、接触农村传统文化及生活,因此可以将各经营实体所在地的特有传统民俗民情结合农事开展一些农耕文化,如定期不定点举办特色民俗产品和民俗文化节,以此征集和展示本县的民俗产品、名特优农产品和民俗文化节目,也可展示现代农业新型耕作方式等。
3.5以休闲农业示范点为标准,着力建设
大田县休闲农业市场需求大,且紧密连结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服务业,在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上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的精神,按照示范点的标准建设、布局、管理休闲农业,使大田县休闲农业朝着高质量建设、高水平服务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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