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业诚信管理评析
一、评价流程
食品工业企业依据QB/T4111-2010《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建立文件化的诚信管理体系,且至少连续运行3个月,则可以申请诚信管理体系评价。
1.评价申请
食品工业企业自愿向评价机构提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申请,申请填写《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申请表》,同时提交申请表中要求的资格、资质和产品检测等文件。
2.评价受理
评价机构接收到《申请表》后,应审查企业提交的申请书文本,确定企业符合申请条件,明确企业申请评价的范围、申请企业的运作场所、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基本情况,申请企业和评价机构在进行诚信管理体系评价活动的理解上不存在任何已知偏差,同时确保评价机构有资格有能力开展对申请企业的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评价机构受理申请。
3.文件评价
企业应提交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文件材料至评价机构,主要含标准中要求的程序、制度和相关作业指导书及标准条款中要求的文件。评价机构应对企业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文件评价,并出具文件评价结论,作为是否进行现场评价的依据。如不符合标准要求,则根据文件评价报告进行纠正,直到诚信管理体系文件符合进行现场评价的条件。
4.现场评价
评价机构根据文件评价结论进行现场评价,现场评价重点关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的实施运行情况,即符合诚信管理体系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下,对诚信方针、目标和所确定的诚信因素运行控制情况,对诚信绩效、运行控制目标和指标,进行的监视、测量情况。
5.评价结论
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结论通常为不同意推荐、同意推荐、暂缓推荐颁发证书。不同意推荐通常是指建立并实施的诚信管理体系不满足标准要求,存在严重不符合问题;同意推荐是指建立并实施的诚信管理体系基本符合标准要求;暂缓推荐是指建立并实施的诚信管理体系存在严重不符合项,但在规定限期内可采取纠正措施,如符合要求,则可以转化为同意推荐。
6.纠正措施和措施验证通常同意推荐和暂缓推荐都会有不符合项的产生,暂缓推荐的不符合项均为严重不符合项。但通过有效的纠正,使不符合得以在规定期限内改善,并得到验证,仍可推荐颁发证书。措施验证通常是文件验证或现场验证。
7.评价审定
为了保持公正性并验证评价的有效性,评价机构应组织专业人员对诚信管理体系评价组工作进行审定,含评价流程,评价公正性,材料的真实、齐全,所有不符合项已整改并达到相关要求等,以对评价结果做出合理判定。
8.评价公示
根据工信部的要求,评价机构对评价结果做出公正合理的颁证判定之后,需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平台上进行公示,以确保评价的公正性与可被监督。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则可以颁发诚信管理体系证书。
9.颁证及证后监督
评价机构依据评价审定结果和评价公示结果,对符合评价要求的食品工业企业颁发证书。对不符合评价要求的食品工业企业,评价机构应以书面形式明示其不能通过评价的原因。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证书为评价机构采用由工信部颁布的证书式样。诚信管理体系证书有效期为3年,评价机构应对证书进行规范化和有效性管理,对获证企业实施每年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不符合项的纠正情况,诚信管理体系是否发生变化以及这些变化对管理体系动作的有效性有否影响和诚信管理体系中关键项目的执行情况。
二、评价申请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食品工业企业在申请诚信管理体系评价时,需要按照以上流程开展体系评价相关工作,这就需要企业充分了解和理解国家工信部及评价机构的相关文件和要求,这里简单介绍整个流程中企业应注意的事项。
1.申请表的填写
食品工业企业可向评价机构索取《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中要注意明确企业申请诚信管理体系评价的范围,其中一是要明确企业的地址,如注册地址、生产场所、办公地址,二是要明确企业生产产品类别名称,三是要明确企业所进行的围绕产品的经营管理活动,如研发、生产、品控、销售、综合管理等活动。申请表中的另一注意事项是生产企业的外辅机构与企业关系的描述,如有无产品委托加工机构,企业经营活动有无外包机构,如食堂、物流、消杀、保安、清洁等等。如有,应列明其合作方及合作方式。
2.文件材料的提供
食品工业企业接到《受理通知书》后,需提交诚信管理体系文件材料至评价机构。文件材料是评价机构进行文件评价的依据,也是企业正常运行诚信管理体系的依据。因此,企业应保证文件材料提供的齐全、真实,且正常执行。有些企业为了建立体系应付评价获得证书而建立文件材料,并没有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执行,导致现场评价无相关记录,或记录不真实,这不仅给企业增加了负担,也会对评价结果产生不良影响。
3.现场评价
食品工业企业应充分重视诚信管理体系的现场评价,QB/T4111-2010《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对企业最高管理者提出了要求,因此,企业最高管理者及管理层应充分理解并实施其要求,出席并配合诚信管理体系现场评价活动,保证活动的正常顺利进行,同时促进诚信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4.证书使用和要求
食品工业企业在产品变更,过程(设备)变更,管理体系的变更,经营范围和厂址的变更,企业所有权的变动或组织结构的重大调整等影响到诚信管理体系评价范围的变更时,应及时向评价机构提出换证/评价范围变更的申请。获证企业只能用证书和标志证明其诚信管理体系符合特定的标准,不得以任何可能误导产品或服务合格的方式使用证书。当证书被暂停、撤销或注销后,不得继续进行任何涉及评价内容的广告宣传,并按要求交回所有的评价文件。
5.非例行监督
评价机构应对国家检查企业产品不合格、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等可能会影响其诚信管理体系的情况下,或根据各方面不良信息反馈,对企业采取非例行监督。以上是对食品工业企业申请诚信管理体系评价流程及注意事项的总结,食品工业企业还应关注工信部及评价机构最新文件和要求,做好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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