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公共管理
1基础设施含义
基础设施是为了满足人们生活需求和城市经济发展所建设的一系列用于社会服务的设施。基础设施所包含的内容广泛,共有九大系统:交通系统、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燃气系统、供热系统、通信系统、环卫系统和防灾系统。基础设施是一个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最根本的物质载体,也是协调城市各种职能的纽带。
2灾后基础设施规划的研究背景
城市有人口密度大,建筑物集中等特征。在强烈的地震灾害中,建筑物的倒塌和基础设施破坏的现象普遍存在,震后灾民对外界物资来源形成依赖,无法在短时间内正常生活和生产,城市的经济停滞甚至后退。灾后重建过程中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不仅关系着灾民的生活保障,而且从根本上影响着灾后重建的质量及速度。因此,基础设施规划成为灾后重建工作中最重要的建设项目之一。
3灾后重建中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3.1基础资料收集不全
基础设施的建设指标通常需按照城市居民的人口资料进行确定。地震灾后重建过程中基础资料收集困难,一般都是根据地方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进行上报。结古镇震后确定重建城镇的人口规模为8.15万人,其中常住人口2.98万人,有房无户的常住人口3万人,半年以上暂住人口2.17万人。但所报数据中缺少对人口年龄构成的调查,导致教育设施以及社会福利设施的指标无法合理确定,造成配套设施数量不合理的现象。
3.2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不受重视
实际的灾后建设过程中,基础设施规划和落实未能受到应有的重视。结古镇经过一年半的灾后重建工作后,城市交通设施建设中仅有一座桥梁竣工,道路未设置照明设施和交通信号灯。城市仅中心地区的集中安置点内配备有医疗站,周边片区内未设置医疗服务设施,居民的医疗卫生无法得到保障。城市中无环卫设施的建设,道路两侧未设置垃圾桶和公厕,规划中未布置垃圾填埋场,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灾后重建过于注重单体建筑的建设,忽视了服务于灾民的基础设施建设,影响了建设的进程。
3.3各部门协调性不强
灾后基础设施重建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很多,它们都在规划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但这些部门往往都只顾自己部门的设施建设,忽视了和其他部门的相互合作,未进行统筹规划,施工项目相互干扰,从总体上延缓了灾后重建的进度。例如:在市政工程建设还未完成的情况下就进行了道路的铺设,市政管线无处埋设,又重新挖开道路将其铺设在路面下,造成资金损失和时间浪费。
3.4设施规划分布不均衡
结古镇灾后重建中教育设施布置过于集中,城市中心片区集中布置有三所小学,医疗服务设施也都集中布置在城市中心区。禅古寺村位于城市的东南部,居住组团内无任何教育及医疗卫生设施,居民需步行40min才可到达教育和医疗设施集中的城市中心地区。城市的金融设施位于远离中心的西北部,仅有一条道路可到达该区,为人们的出行办公带来了不便,同时也造成了交通压力。
3.5重建过程造成环境破坏
发生地震灾害后,政府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对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环境破坏现象未进行及时管制。玉树临时建设的燃料发电厂严重影响了周围的环境质量,缺少环卫设施的城市中心地区垃圾随处可见,贯穿城市的两条河流巴塘河与扎曲河被建筑垃圾堵塞,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4对灾后基础设施建设提出的建议
4.1完善基础资料的收集
灾后重建中基础资料的完善需要各部门相互配合,应及时就灾后的当前情况展开调查,为灾后的各项建设提供可靠依据。必要的时候,可对集中安置点的灾民进行定期访问,获取灾民的切实需要以便确定基础设施的规划方向。严厉制止数据造假的现象,以保证重建资金的充分利用。
4.2重视基础设施的建设实施
灾后重建过程中城市的其他建设项目应配合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城市整体基础设施集中建设完成之后再进行其他项目的分步建设。基础建设的实施应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可对过渡时期的集中安置点进行有效的临时设施建设,使灾民尽可能地正常生活和生产,减少对外界的依赖,从而加快灾后城市经济的建设。
4.3提高各部门的协调性
基础设施的建设部门和监管部门都是相对独立的,统筹建设和详细分工有利于缩短工期和节省资金。各部门可共同成立一个监管小组并由政府统一协调、规划和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进程和具体施工,避免重复建设和分工不明确的现象发生,从而更好更快地达到灾后基础设施建设的目的。
4.4重视设施规划的均衡建设
规划中应根据服务半径进行设施的均衡建设,保证不同片区的居民都能便捷地进行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公共服务设施应考虑交通流量的影响进行城市分区式布置,保证每个片区在交通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其职能。教育设施和医疗设施应根据其服务半径进行分布,保证每个居住区内都有便捷的服务设施。道路的铺设应贯穿城市的各个片区,连接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最大限度地为居民出行提供便利。
4.5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
玉树州隶属于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在灾后重建过程中更应该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灾后重建应由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破坏环境和制造严重污染的项目进行管制,从行政手段上制止部分建设项目肆意制造污染的行为。城市需要从建设初期就进行环卫设施的规划实施,对建筑垃圾与集中安置点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从根本上杜绝因随意丢弃垃圾所造成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