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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及绿地划分

2021-4-10 | 城市生态论文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国已经迈入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1]。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已经成为了具有相当大的人口规模、很强的经济实力和辐射能力的大都市[2]。与一般的城市相比,大都市人口密集、工业集中、交通拥挤、环境污染等问题更加突出[3-5],对周边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影响与关联更加密切。大都市的生态环境建设需要不仅涉及城区的绿地,还包括周边的森林,将森林作为大都市生态环境系统的组成部分,以缓解日益紧迫的资源与生态环境压力,为大都市发展提供生态支撑,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绿色和健康的生活环境。

 

长期以来,森林与城市绿地资源监测也是由不同的部门自行独立开展、缺乏横向沟通联系,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协同监测技术体系。近年,北京、上海等大都市对林业和园林管理部门进行了整合,对长期处于分治的森林及绿地资源的一体化管理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也对森林及绿地资源的监测、调查等方面的协同管理方面的探索提出了要求[6-7]。区划是森林及绿地资源监测的重要基础,区划信息协同是森林及绿地资源协同管理的前提。本文在分析森林与绿地区划协同分析的基础上,以协同学理论为基础,构建了大都市森林及绿地区划信息协同的框架,探讨了信息协同的相关技术,实现了区划信息协同的相关功能,为森林及绿地资源监测协同奠定了基础。

 

1森林及绿地区划协同分析

 

1.1森林区划与绿地区划现状分析

 

森林区划是为了便于经营管理,调查、统计和分析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根据自然地理条件,森林资源以及社会经济条件不同,将区域范围内林地区划为若干不同的单位。对于大都市来说,森林区划的范围是近郊及远郊,区划系统为:县-乡-村-林班-小班。绿地区划是为了便于经营管理,对城市中心区的绿地按照绿地分类与归属,划分的相对固定的绿地单元。一般与行政界线保持一致。绿地区划的范围一般是绿地分布的都市中心区,绿地经营管理区划系统一般按行政区划进行划分: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村)-小班(单位)。

 

1.1.1业务部门

 

森林资源区划涉及的业务实施部门,就大都市来说,可分为市级、区县级、乡级三级,其中还包括自然保护区和国有林场(图1)。各级部门分别执行不同范围的区划任务,协作完成区划工作。绿地资源区划业务实施部门涉及的部门较为复杂,根据管理单位的不同,涉及了园林绿化部门、城市建设部门、市政管理部门。但基本由园林部门为主导进行区划工作。可分为市园林局或园林处、区县园林局、街道办事处三级进行区划。

 

1.1.2业务流程

 

区划是森林及绿地资源调查的基础工作,始终贯穿于调查工作中,对于森林资源区划来说,其业务过程主要分为内业和外业两部分。首先由市级林业部门下达区划任务,县级进行数据组织,并进行内业区划,内业区划完成后,乡级进行外业调查并进行区划调整,直至外业结束各县汇总乡级区划成果并上交至市级,市级汇总各县成果后,形成最终的区划成果(图2)。绿地区划的业务过程与森林资源区划过程类似,但没有森林资源区划规范,其上下级以及绿地各产权单位的合作没有林业部门的紧密。

 

1.2森林区划与绿地区划协同存在的问题

 

1.2.1业务协同问题

 

从两个区划体系来看,由于大都市森林资源与绿地资源管理的分离,区划各自进行,从而造成区划范围的重叠或缝隙。区划单位只负责自己区域范围的区划,不考虑与相邻区划单位的衔接,这样造成相邻区域的调查数据的错误,给形成完整的市域范围的区划数据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1.2.2部门及人员协同问题

 

森林及绿地资源区划涉及多个部门,同时需要大量的人员参与。各部门及人员在区划业务中都承担一定的任务,需要相互配合才能完成。目前区划业务在协作成员与整体业务以及协作成员之间没有一个信息交换的机制,同时也没有对协作行为进行控制,这样往往会造成协作不畅或协作冲突。例如,区划处理过程中,业务人员A对数据进行了修改,B在随后进行的修改中覆盖了A的数据,造成了数据的丢失和错误。

 

1.2.3数据协同问题

 

森林及绿地资源区划是一个以数据为核心的业务过程。其业务的开展需要大量数据的支撑,同时区划的结果会产生大量的数据。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是区划业务追求的目标。但是区划过程中,往往由于业务衔接,参与人员或部门自身资源、知识和能力的限制,造成了数据不一致、冲突、重叠等问题,目前没有一个集中控制的机制来协同解决这些问题。例如在区划过程中,森林区划和绿地区划单位未使用同一来源的本底数据,从而造成两个单位区划数据的不一致。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森林及绿地资源区划数据的质量。因此需要建立一套业务协同、部门及人员协同、数据协同的机制来解决协作冲突、控制协作行为,统一区划数据。

 

1.3森林区划与绿地区划信息协同内涵

 

协同学的创立者,是前联邦德国斯图加特大学教授、著名物理学家郝尔曼•哈肯,1971年他提出协同的概念。哈肯的协同论认为,千差万别的系统,尽管其属性不同,但在整个环境中,各个系统间存在着相互影响而又相互合作的关系[8]。信息协同是以信息集成为手段,建立相应的协同机制,实现信息的组织管理,使相关多元化的信息有机的融合并优化使用[9]。协同是信息化发展的趋势,通过不同的组织和个人之间保持协作,各种资源和信息的共享和流转,从而实现各自的工作目标。森林及绿地资源区划信息协同,是协调大都市森林资源区划和绿地资源区划这两个对象,以信息集成为手段,建立相应的协同机制,协同一致的完成城市绿化资源区划这一目标的过程。利用森林及绿地资源区划信息协同把区划过程中的业务、事务、事件等信息在单位、部门组群、个人之间进行及时高效、有序可控、全程共享的沟通和处理。森林及绿地资源区划信息协同的目的,是整合原本割裂开的城市森林资源区划和城市绿地资源区划,从维护城市生态系统的高度去协调森林和绿地,通过信息集成的手段将二者协同起来,建立信息协调机制,促进两者在技术、方法、资源等上的优势互补,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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