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文学理论论文
一、新历史主义视野中的话语与权力
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新历史主义以其蓬勃的气势,在七八十年代进行了更为宏观而合理的“历史─文化转型”,旨在强调并扬艺术与意识形态、文本与历史现实、文学与权力话语之间错综而复杂的关系。他们宣称,对任何文本的进入,都不可能仅仅停留在语言的层面,必须“不断返回个人经验和特殊环境中去”。所谓特殊环境,不可否认是与“权力结构”有所关联的。
作为新历史主义的哲学基础,福柯的“权利话语”理论对翻译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福柯看来,话语即是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与使用该语言的社会中的整个机制、惯例以及习俗之间的“关系”。“话语”本身包含了“实践”,是“实践的语言”。任何话语都具备社会性和历史性。福柯承认,在他的概念里,话语包括各种实践、体制、标准、行动和空间分布之间的关系,甚至学校和基督教堂等建筑物也可视为话语。他说,“我们始终停留在话语的范围中”。福柯提出,物质因素与思想观念之间并非因果关系,话语形成显示语言事件与非语言事件之间存在着立体的交换关系和交互作用,其中蕴含了极为复杂的权力关系。
福柯的“系谱学”认为所有的知识行为同时就是权力行为。
这就将历史与权力、利益和意识形态之间的关联凸显出来了。
话语权力指话语中蕴含的强制力量或支配力量。权力关系蕴藏于话语方式中,并以此种形式彰显权力的影响。话语既是权利的表征,又衍生权力。
话语是权力的表征,是权力恩赐、挪用和争夺占有的客体,权力借用话语对人发挥压迫、操纵和解放的功能。而这种功能效应的产生往往是及其隐蔽的,它通过语言的表述来达到价值和规范的建构,进而将这种价值与规范强加于或以潜移默化的方式传送给参与者,从而规范他们的思想行为与价值观念。权力通过话语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之中,使其服从并被整合到社会秩序当中。达到“话语的作用就是使人们实际上不能在话语之外进行思想。”的目的。当然,福柯也指出,话语虽是权力的表征,但它们并不完全对权力俯首帖耳。有权力的地方就会有对权力的消解与反抗。因此,话语与权力是一种辩证关系。
权力与反权力都需要借助话语来实现。
话语既是权利的表征,又衍生权力。“话语”是超越个人的系统性的东西。由于它已经受到特定社会团体的认可,已经成为一种具有一定约束力的实践,可以用于规范和约束人们行为。
甚至能无意识地被人们所接受并内化其行为准则。由此可见,话语一方面作为权力的产物使话语本身凝聚着权力的内涵,另一方面话语在其运作过程中又不断加剧着权力,掌握和支配着对象。
因此,话语是权力争夺的对象。争夺话语权控制话语是掌握权力的关键。掌握了话语权也就意味着在实践活动中占据了权威地位,具有了支配和影响他人的力量。
二、权利话语之于文学经典复译
译者的翻译活动,在权力话语的视角下,不再是一种简单的语言转换游戏,而被赋予了一种政治权利功能。新历史主义诗学坚持权力话语的制约作用。其领军者斯蒂芬•格林布拉特认为,历史是文学参与其间,并使个人与群体,文学与政治,社会权利与它异权利相互激荡的“作用立场”(王岳川,1999:459)。
作为社会历史的产物,人在自主参与社会实践的时候已经被潜移默化地被强加一定的价值观和主观判断力。因此,其对任何文本的理解必然会包含自身所处时代语境和文化历史传统的独特性。一名译者,无论其学识、修养、主观意愿如何,在进行翻译实践的时候,除了要理解原文本和原作者意图之外,也不能完全将自身从所处的历史环境和社会关系中剥离出来。因此,译者的翻译实践,从对译著材料的筛选,到对翻译策略的选择和把握,都受到隐形的社会政治和权力话语的影响和制约。这种新历史主义的洞察力让我们发现权力话语与翻译研究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
根据福柯的理论,在任何社会,话语一经产生,就立刻受到若干权利形式的筛选、控制、组织和再分配。作为翻译活动的执行者,译者自然要受到权力话语对自己的一种隐性的、微妙的、自发的、笼统的但有理所应当的制约。虽然语言本身是无阶级性的,但作为言语,乃至话语却无不关系着人的认识层次、主观意志,因而与意识形态、权力机关、社会政治相互关联。
我国每一次翻译高潮的兴起和沉寂都蕴藏着和权力话语的冲突和顺应关系。这种现象在五四前后、解放初期、文革期间和改革开放之后表现得尤为突出。二十世纪初,国人处于文明启蒙觉醒时期,各界知识分子在翻译语言的选择上曾展开过与封建八股文这一充分凸显权力话语的文体进行的博弈和斗争。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政治利益的需要,翻译活动也被要求配合新的政权的巩固,译者只能在隶属国家权力机关的翻译机构的监管下进行译著工作,自然而然此种环境下的译本带有强烈的社会政治痕迹。文革期间,由于特殊的社会政治背景,翻译工作得不到支持、甚至受到诸多掣肘。到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国家政治方针的调整,文化氛围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学术界重新绽放出勃勃生机,翻译理论与实践也迎来了新的跨越。
文学经典是具有内在审美本质和特殊语言构造的典范、权威作品。英国新批评文论家简•汤普金斯指出,“那些获得经典地位、因而被认为是象征了普遍价值意义的作品实际上只能是代表了那些保证了它们显赫地位的群体和派别的利益。”而艾略特也认为,文学经典“意味着那些文学形式和作品被一种文化的主流圈子接受而合法化,并且引人瞩目的作品,被此共同体保存为历史传统的一部分。”因此可见,经典不是孤立的文化事件,而其中深藏着错综复杂的权力操纵。文学经典作为社会政治权利主导团体或阶级树立的规范人们行为、道德标准的文学事件,随着历史的变迁,根据统治团体或阶级的政治利益诉求点的变换或许会不断更迭,在经典和非经典之间产生反复。但既然能被称之为“文学经典”,其相对于其他文学作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历时性。对文学经典作品的翻译实践,也随之具备特殊的稳定性和历时性,这就造就了文学经典的复译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