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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道德的解构

2021-4-10 | 公共管理

 

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传统的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变,传统的道德规范开始解构,出现了许多的引起道德反思的社会现象。全社会对此类事件的强烈关注,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道德焦虑感和道德自觉。毫无疑问,“小悦悦事件”就是这样一个触动我们心灵深处,拷问我们灵魂的事件。

 

一、“小悦悦”事件始末

 

2011年10月13日,2岁的小悦悦(本名王悦)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一名已经58岁的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引发网友广泛热议。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零时32分离世。2011年10月23日,广东佛山280名市民聚集在事发地点悼念“小悦悦”,宣誓“不做冷漠佛山人”。2011年10月29日,没有追悼会和告别仪式,小悦悦遗体在广州市殡仪馆火化,其骨灰将被带回山东老家。“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小悦悦事件”再次引发了每一个中国人对鲁迅先生当年批判的国民劣根性的思考。2011年10月21日零时32分2岁女童小悦悦离世,各地网民纷纷在微博、论坛为小悦悦祈福、寄托哀思。而小悦悦事件所引发的全国性关于道德、法律、人性等讨论、反思也随之达到了一个高潮。“小悦悦事件”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如何重构社会道德体系、挽救社会信任危机,是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面对的一个严峻问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也在2011年10月20日召开的中共广东省委常委会议上呼吁,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用良知的尖刀来深刻解剖自身存在的丑陋,忍住刮骨疗伤的疼痛来唤起社会的警醒与行动。事件发生后,通过媒体的报道,在国内各个群体都引起了高度关注。经过媒体的广泛报道,小悦悦的安危牵动了所有人的心。最初舆论仅仅是针对漠视的路人进行批评与指责。随后,在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上开始对事件本身以多元视角展开了深入反思。网友和各种媒体声音在鞭挞社会冷漠的同时,更多的是讨论公民道德规范的解构、公民的责任以及社会救济机制等更深层次的问题。纵观一系列评论文章,大多数人都认为随着改革开放,国人的腰包逐渐鼓了起来,而相关的文化道德建设却落后于时发表展,重建社会道德已经刻不容缓。因此,思考此类事件的实质,并对道德解构进行深入分析显得尤为必要。

 

二、事件本质:传统社会道德的解构

 

通过对“小悦悦事件”的回顾,可以看出绝大多数人都认识到了这反映出社会公民道德出了问题。但是,什么是公民道德,到底传统社会道德出了什么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在社会生活中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需求,同时又不得不受到社会的法律、道德的支配和约束。为了使人真正成为人,社会成为真正的文明有序社会,就必须有道德的自觉规范。作为社会调控体系的重要手段,道德与法律规定共同构成人们的行为规范内容。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就调节范围而论,道德大致分为两类:公德和私德。公德维系社会公共生活和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约束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冲突行为,避免一个人对他人造成实质性伤害,如坑蒙拐骗。”私德指个人品德、作风、习惯以及个人私生活中的道德,约束个体行为,如见义勇为,这是个体基于内心的道德准则而外化出来的利他行为。不管是公德还是私德,都体现的是对善的向往与追求。无疑,从小悦悦面前走过去的18位路人,在那一瞬间用“失德”的行为扭曲了自身的道德人格。当然,有人可能会说是害怕受到讹诈而保护自己的措施,南京彭宇案(2006年发生在南京,路人扶起跌倒老太反被诬陷事件)的判决结果被放大为使得路人不敢再去随便搭救陌生人的重要原因。但是,人命关天,生命岂容漠视。在一个具有健全道德人格公民心中,人的生命绝对应该远远高于个人的委屈。因此,这一事件本质上体现了传统道德的失范即现代社会公民传统道德规范的解构。社会现象都是时代的产物。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道德的“失范”脱离不开我国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传统道德规范是与熟人社会相联系而起作用的,道德的履行带有很强的地域封闭性、封建等级宗法色彩以及重义轻利的特点。现代社会,公民自主意识增强,个性更加突出,而且随着社会交往的频繁流动性和社会利益群体的日益复杂,传统道德规范开始消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传统道德体系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中国传统道德体系已不能适应急剧变化的经济关系、社会结构和生活方式,也不能完全做到为现代化进程提供所需要的价值支撑。在此阶段,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的新型道德文化还没有达到成熟和完善。可见,“小悦悦事件”就是一个道德文化体系发生重大变革时期的代表性事件,它反映了现代中国社会道德文化发展程度不高并伴随传统道德资源的不断消解。

 

三、道德解构的两个层面

 

道德的作用形式是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内心信念,存在形式是心理意识、原则规范、行为活动等。可见,道德归根结底要通过公民个体来起作用。道德一旦生成就内化为信念,外化为行动,必然要外显在人的言语和行动两个层面。那么公民道德的解构,就是指道德规范从道德话语和道德行为两个层面不断消解。道德话语一般具有两种意义:一种是描述意义,指道德语言用来描述“可感形象”,记录或揭示道德事实(或现象),包括根据真实道德事实进行话语层面的道德判断及推理,从而得出合乎实际的道德结论。另一种是情感意义,指道德语言是个人情感和主观态度的外化,语言背后存在可以感觉到的道德情感。道德话语的解构是以上双重意义的解构。描述合乎道德的事实,体现真挚道德情感,是道德语言的基本意义。但如今社会层面的很多道德语言不仅不反映实际道德状况,反而成为掩盖不道德状况的工具。这种情况在虚假广告(包括虚假的商业信息宣传等)表现得很突出。社会上有号称“优质产品”的黑心奶、黑心药、黑心食品等等。一些人的道德表白与其思想意识和行为表现的事实完全对立,道德语言苍白无力,慢慢被消解,全面丧失描述、反映道德事实的意义。伴随着语言描述上解构的是道德话语内在情感意义的丧失。冠冕堂皇的假话背后并无半点道德感情可言。道德话语背后充斥着假话和不道德的伪善情感,这直接导致诚信的丧失和人际防范意识的增强。网络虚拟环境在一定意义上降低了一些人在网络上(比如,QQ和论坛)说谎的道德愧疚感。当道德成为纯粹的语言游戏和作秀技巧,再加上一些不道德的内容被披上道德话语的外衣,结果必然导致传统社会公民道德话语体系的解构。道德行为是人们按照一定道德原则和规范,在个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关系上,从本人意志出发自主选择的行为。道德行为过程包括三个基本环节:确定目的和形成动机、实际的行动、行动后的效果和评价。从动机来看,市场经济中的道德行为往往带有利益获取的表征,传统道德中的内在的利他性退居次要地位。儒家提出“仁”的思想,并把它当作最高的道德原则,要求人们应当“推己及人”“舍己爱人”。俗话中的“施恩不图报”等在市场现实中被许多道德行为的功利性所掩盖。一些商家屡屡在公益活动中表现的十分踊跃,但往往缺乏“我为人人”之心,获取知名度而谋取利润是内在的驱动力量。不否认很多企业和个人的确是想着回报社会和帮助别人,但是那些为了私利而作秀的现象无疑影响了公众对道德行为的判断。社会大众对道德行为动机的怀疑可以从“小悦悦事件”有人对拾荒阿姨陈贤妹救人为了想出名的质疑声中看出。就道德行为本身而言,主要是一些虚假的内容被填入道德的空壳,使得社会公民对道德行为持冷淡的态度。最近几年陷入风波的一些慈善机构造成的恶劣影响仍在继续。行动后的效果和评价无疑是对道德行为层面解构的最后一根稻草。“小悦悦事件”中,就“有评论文章分析,南京彭宇案(2006年发生在南京路人扶起跌倒老太反被诬陷事件)的判决结果让路人不敢再去随便搭救陌生人。缺乏好人有好报的社会环境以及制度保障,是此类事件一再发生的根本原因。”可以看出,道德行为层面的解构会造成社会公民的道德情感丧失,甚至被不道德情感取代,使人失去践行道德和拒绝不道德行为的心理动力,如此则会造成人际冷漠和社会“失德”现象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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