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社科相关
摘 要:从1935年10月中央红军到达陕北至1948年3月23日中共中央东渡黄河为止的13年里,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民主在各边区根据地生根、发芽,不断发展,建构了真正人民当家作主的“延安民主模式”。延安时期的民主在抗战的特殊日子里彰显了它的伟大力量,极大促进了抗战的胜利,为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积累了历史的经验,也显示了中国共产党的民主事业而奋斗的决心。
关键词:民主;延安时期;民主建设;
一、实现民主的重要途径——选举
由于苏维埃革命向抗日战争的转变,在对待地主、资本家、富农的政策有所改变,不但恢复了他们的身份,而且还鼓励他们的经商权、参政权,很大一部分群众对此不予理解,并且对选举本身产生种种怀疑和误解,对民主选举采取观望的态度。针对这种情况,中共做了大量的宣传,它主要是吸收各团体、各机关宣传人员,成立宣传委员会,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一方面进行书面宣传。当时有些报刊专门就是为了选举而存在的。黑板、墙壁也到处是选举的标语、漫画、短讯等。另一方面,针对大多数民众文化水平不高的特点进行了许多口头宣传。歌咏队、表演队、村剧队经常上演一些生动、通俗的节目,一些歌谣如《乡选歌》等就很受人们的欢迎。此外,还利用唱戏时间的空隙和人民集会的时间进行报告,使宣传无孔不入,深入人心。当然,宣传工作不仅仅是准备阶段的工作,而是贯穿于整个选举运动的进程。
在宣传的同时,还培训选举干部,组建工作小组下乡,进行政治动员以及政治意识普及,并且针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落后的情况,采用了各种有效地选举方法,有投豆法、画圈法、香头烧洞等方法。通过广泛宣传和动员,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选举的认识,人民群众参与选举性空前高涨。据当时的报道,“在许多游击区里,距离敌人仅有二、三里的地方,因为白天不能开会,他们秘密的在夜间开会;许多地方的妇女,因为选举村长,她们请愿抱着孩子跑五、六里的路程,感到约定开会的地点去。”[1]这些现象表面开来有些不可思议,实际上,当真正把民主的权利授给群众,当政治跟群众自身的厉害联系起来的时候,这便是必然出现的事实。自1937年以来,边区进行了三次规模不同的普选,参选率逐次提高。第一次,全区平均70%以上选民参加了选举;第二次,参选率达到80%以上,部分地区达到95%左右;第三次平均有82.5%,个别地区高达96%的选民参加了选举,[2] 创造了边区史上前所未有的民主氛围。
二、民主的保障——民主政权建设
民主政治作为一种制度就必然要建立在政权的基础上,没有政权,民主就如浮萍,不但不会扎住根,而且会随风而散。所以,根据地的民主政权建设是保障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
由于当时国民党仍然坚持其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根本不可能在全国实际意义上的民主制度,人民处于完全无权的地位。根据实际情况,中共中央经过多次研究,决定采取议会民主制。这种议会民主制,以陕甘宁边区的形式最为完备和具有典型性。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参议员组成的参议会是实行抗日民主政治的主要组织形式。参议会分为边区、县、乡三级。参议会不仅是民意机关,而且是当时边区的最高权力机关。
随着抗战形势的不断发展,历次会议取得了不同的成果,政权建设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在第一届会议时,正是抗日战争初期,统一战线形成不久,边区政治制度从工农苏维埃代表大会转向参议会,所以第一届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法律来确立抗日民主政治的基础。《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政府组织条例》、《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组织条例》、《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组织条例》和《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等法规的通过,标志着抗日民主政治的重大胜利。
但是在各级政府里大部分是共产党员,缺乏广泛的代表性,所以针对这种情况,在第二次参议会中提出的《五一施政纲领》中提出了边区实行“三三制”的政权,即在政权人员分配中,共产党员、非党进步分子和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
然而,就“三三制”政策的具体情况而言,农民,尤其是广大贫雇农还一时难以接受,不能深刻理解其重要意义,多怀有疑惑或忧虑的心情:“咱们流血搞起来的政权,又让地主豪绅跑进来,敢保不会上当?!没有他们该可以省去多少麻烦!!对于地主豪绅而言, 起初也是不信任,采取观望态度,认为三三制是不是摆个样子?!”[3]这样一来, 选举结果并不平衡。此外, 在老区(即原苏维埃区),中下级干部和一般党员,经历过土地革命洗礼,他们多要求按以往的经验办事,不敢放手,选举中迁就的倾向是少见的。同时,老区的共产党力量大,在广大工农群众中威信高,受到广大人民的衷心拥护,而地主、富农(主要是旧式富农)已经被打倒。这样,自然在经过土地革命的各县,乡选结果多共产党员占多数。在新区,情况则有所不同。那里未经过土地革命,地主和国民党的势力仍然有很大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对共产党还不大了解,选举结果多共产党员不够三分之一。因此,在乡选结果中,形式上与三三制有一定出入。在1941年的基层民选中,以绥德为例,其乡市参议员共产党员仅占13.8%,国民党员占6.9%,无党派人士则占79.2%。1942年,安塞的乡政府委员共产党员占51.91%,无党派人士占48.09%。这种形式上的出入并没有违背 三三制正如林伯渠在总结1941年和1942年乡选经验时认为,共产党员和进步份子所占比例偏高的规律形式上与三三制有出入,但其基本精神是三三制的。它是大多数人民的创造,又适当地反应了边区内部的阶级关系。在土地已经分配区域,可能分配到这种程度,因为中间分子的数量不太多;在新区则以这种分配比较合理,因为那里的地主阶级在经济上和社会地位上的比重相当大,不如此,不足以防止豪绅、地主把持乡村政权。[4]
的确,由于贯彻了“三三制”原则,根据地的政权性质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工农群众已经把自己上升为统治阶级与左翼地主和中等资产阶级共同管理政权,管理国事了。已经把一个封建的国家制度摧毁,建立起一个新的政权了。”[5]“三三制”的实行得到广大人民包括中间派的衷心拥护,即使地主也不便反对, 这就大大有利于动员广大人民积极投身于抗战;同时它又推动了根据地民主政治发展的进程,成为中国共产党民主建政史上一座重要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