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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息资源体系建构

2021-4-10 | 生态保护论文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要求“建设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增强环境信息基础能力、统计能力和业务应用能力,推动环境信息资源共享”,标志着环境信息资源建设工作进入国家信息化建设层面。李克强副总理在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环境保护要参与国家宏观经济决策,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因此,建设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加强环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仅对于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且对于推动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随着“十一五”重大环境信息化工程项目“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完成,用于环境信息资源管理的网络覆盖与传输通道、数据交换与存储管理、信息资源共享与服务、运行维护与安全保障等基础软硬件支撑环境基本建立,初步具备了全国环境信息资源统一集中管理的条件,为建设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加快推进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建设,应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增强环境信息资源共享意识

 

信息资源是具有使用价值或潜在使用价值的各种信息的总称,是现代社会的战略资源,与人力、自然等多种资源共同构成支撑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体系,在经济社会资源结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环境信息资源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资源,其开发和利用对于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参与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无论是在环保部门,还是其他社会部门,对实现其共享和提高其应用服务能力均有着巨大的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质量的提高,普通公众对提高赖以生存的环境质量有了更多的期盼和要求,对环境保护部门公开环境信息的要求越来越强烈。

 

当前,环境信息获取能力不强、信息资源不共享、信息系统不能互联互通、业务相互不协同、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不强、信息服务水平不高、信息公开不够全面等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环境信息化整体效益的发挥,制约了环境信息化的进一步发展。因此,需要加大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宣传力度,提高对环境信息资源统一集中、共享服务、开发利用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环境信息共享、公开、利用和服务的责任意识,改变传统的数据占有观念,打破信息共享壁垒,促进数据的合理流通。迫切需要加快建设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发挥信息资源在环境保护管理和决策中的作用,加快信息资源开发步伐,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水平,加大环境信息资源的管理、开发和利用力度,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确保信息资源应用工作取得实效。

 

建设环境信息资源中心是环境信息化的重要建设内容,是环境管理业务协同和联动的有效手段,是实现信息共享的重要保障,是不断拓展环境信息应用深度和广度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环境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提高环境管理和决策水平的必然选择。建设环境信息资源中心能够推动环境信息获取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能够统一集中各种环境信息,促进各种环境信息的高度融合和高效利用,服务于业务管理部门;能够加强环境信息的公开性,服务于人民群众,让广大的人民群众及时了解自身所处环境的质量状况;能够推动社会化利用环境信息资源,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和公众的需求。

 

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

 

环境信息来源于国家、省、市和县四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涉及建设项目管理、污染防治、总量控制、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环境监测、核与辐射、生态保护等各方面的业务以及日常政务信息等,部门和业务之间,纵横交错,关系复杂,不仅要充分认识建设环境信息资源中心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而且要充分认识建设环境信息资源中心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明确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分阶段加快推进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建设。

 

明确战略目标和近期目标

 

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建设长远目标是以“感知环境、智慧环保”为愿景目标,借助物联网、云计算、智慧地球等新技术、新理念,实现对水、大气、土壤等多种环境要素及各种污染源进行全面感知和实时监控,对环境质量动态变化和趋势进行科学分析、智能分析和预测,实现环境管理和决策精细化、智能化和科学化。

 

中期目标紧紧围绕控制污染物总量、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的需求,以“数字环保”为目标,运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建立较为完善的天、空、地一体化环境信息获取体系,及时、准确和全面获取各种环境要素的信息,为污染减排、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支撑,初步实现环境管理和决策精细化和科学化。

 

近期总体目标是围绕近期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建立统一的环境保护专网和数据传输通道、统一的数据存储和管理平台、统一的支撑和运行平台、统一的安全体系和系统运行管理体系,实现应用系统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环境业务协同。具体包括6个方面。

 

一是环境信息采集分工更加明确和合理。通过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建设,进一步明确环境信息资源目录,明确环境信息采集责任和工作机制,实行数据采集与数据应用部门职能分离,数据采集与数据应用部门科学、合理分工,扭转目前“封闭自我、苛求他人”的信息共享局面,确保信息获取的准确性、及时性、真实性,确保信息应用全面性、科学性、公开性。

 

二是环境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取得明显成效。通过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建设,建立环境信息资源共享与服务平台,各部门、各单位环境信息共享与服务意识明显增强,跨部门、跨业务领域信息共享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大,业务协同、联动能力不断增强,重点业务信息共享率达到80%以上。

 

三是环境信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通过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建设,深化环境信息资源融合和应用,扩大环境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范围,提高环境信息的统计能力和应用能力,环境信息服务于环境管理和宏观决策能力明显增强,重点业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率达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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