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生态学论文
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是衡量区域生态文明水平、监测生态文明进程、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明确生态文明建设方向与重点的基础。在理论上,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是生态文明内涵的直接体现。在实践中,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则是推动政府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依据。
自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以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对生态文明相关指标体系从实践层面进行了较多探索。深圳、厦门、中山、无锡新区、江阴、贵阳等地在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中提出了各自的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这些指标体系除包括生态环境、生态经济两大类指标外,还包括了生态制度、生态意识等指标,较好地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关注环境与经济的关系,而且要求从制度和意识层面对工业文明进行全面革新的含义。但是,这些指标体系仍侧重环境及其相关指标,未能很好表达生态文明作为一个新型文明形态的应有内涵。
学术界围绕生态文明评价问题展开了初步研究。主要研究进展及其特点为:(1)一些研究提出的指标体系对环境、经济关注较多,而对制度、文化方面关注较少[1](P51-53)[2](P823-826)[3](P60-63)[4](P21-27)[5](P1-5),比较接近于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内涵体现相对不足。(2)有些研究的指标体系较好地涵盖了制度、文化等方面的指标[6](P55-59)[7](P131-136)[8](P72-75)[9](P60-63)[10](P6295-6304),但由于生态文明内涵阐述不足而使得指标之间的关系尚待进一步理清。(3)对区域生态文明评价而言,其与区域外部的经济、环境关系也是评价的重要内容,但当前研究较少触及。本文首先从人类社会文明形态演替和文明成果具体表现形式两个角度定位生态文明并阐释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构建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然后选择相应的表征指标构成评价指标体系,为定量评价生态文明水平提供方法基础,为政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参考。
一、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
对生态文明内涵的阐释,是构建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的理论基础。当前,学术界主要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对生态文明内涵进行阐述,徐春(2010)将这两个角度分别称为历时性角度与共时性角度[11](P61-63)。从历时性角度来看,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继工业文明之后出现的一种新的文明形态,而且生态文明的出现具有客观必然性[12](P31-37)[13](P36-43),这个角度下的生态文明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并列。从共时性角度来看,生态环境与经济、政治和文化一样是文明的一个主要子系统,因此生态文明只是人类文明的一个方面[11](P61-63),这个角度下的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并列。
比较而言,历时性角度下的生态文明是针对整个人类社会形态而言的,共时性角度下的生态文明仅针对生态环境方面的发展成果。由于生态文明建设并不仅仅是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设,而且由于人与自然复杂的相互作用关系也使得生态环境建设无法孤立进行,因此本文将从人类社会文明形态演替的角度定位生态文明。具体到实践意义上,共时性角度下的生态文明意味着需要生态环境相关部门(例如我国的环境保护部、林业局等)强化生态环境建设、改善自然环境质量,历时性角度下的生态文明则意味着需要整个政府以及社会部门共同行动构建致力于促进人、自然、社会三者和谐发展的社会运行机制以及相应的主流价值观。
关于生态文明的具体成果形式。一方面,作为一种新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的具体成果形式同样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生态文明既包含人类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安全的意识、法律、制度、政策,也包括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技术、组织机构和实际行动[14](P4-5)。生态文明内容涵盖了先进的生态伦理观念、发达的生态经济、完善的生态制度、基本的生态安全、良好的生态环境等[15](P30-32)。与工业文明一样,生态文明具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种成果表现形式;与工业文明不同的是,生态文明要求这三种文明成果的获得必须满足人、自然、社会三者和谐发展的要求,本文称之为生态型的文明成果。另一方面,生态文明的具体成果形式还包括生态环境相关的文明成果,即共时性角度下的生态文明含义。
本文将生态环境纳入了文明的内涵,更好地体现了人类对自然的尊重、人类与自然属于同一有机整体。进一步地,生态文明内涵可以概括为生态环境与生态型物质文明、生态型政治文明、生态型精神文明的有机整合。从这个意义上讲,生态文明中的“生态”具有两层含义,其一为生态环境,其二为生态型传统意义上的文明。
从某种意义上说,生态文明是针对整个人类社会而言的。全人类及其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系统共同构成一个几乎封闭的系统,人类只能基于地球上的生态环境来构建生态文明。但是,对于某一国家或者区域而言,市场交易体系使得其与外界存在产品和服务的交换,即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活动可以通过贸易而基于区域外的生态环境基础。因此,生态文明要求一个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不应以牺牲区域外部的生态环境基础为代价。当然,这一准则并不反对通过适当的市场交换机制来促进包括生态生产力在内的多种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是要求区域内外在资源环境利用方面的公平。
综上,关于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可以得到两点认识:其一,生态文明是生态环境与生态型物质文明、生态型政治文明、生态型精神文明的有机整合;其二,区域生态文明评价需要关注区域内外在经济、环境等方面的交换关系。这样生态文明内涵可以概括为“1+3+1”,其中,第1个“1”为生态环境,“3”为生态型物质文明、生态型政治文明、生态型精神文明,第2个“1”为“与区域外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