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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力安全规范

2021-4-10 | 管理相关

农村电网担负着为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重要任务,牵涉的点多、线长、面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特别是农网改造后,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县级供电企业面临的设备管理、安全风险、优质服务等方面的压力和困难越来越大,从而给电力企业持续快速发展带来了更为严峻的考验和挑战。

一、农电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由于企业的各项活动开展得比较频繁,使基层的工作受到较大影响,基层干部职工埋怨情绪较大,致使大多数基层领导没有精力顾及正常工作,对上级布置的工作不能及时完成,导致政令不能畅通,执行力达不到要求。二是少数基层领导责任心不强,农电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农电工对规程不熟悉、不理解,业务不精、责任心不强。

部分职工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不深刻,存有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习惯性违章行为未能根本遏止。同时,由于电网建设任务加重,外来施工人员增加,而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相对薄弱,存在对施工现场检查不细、考核不严、监督不力的现象。

2.农电安全管理难度较大

一是农电管理维护范围较大。农村供用电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两改一同价”后,农村集体电力设施采取“自愿上交、无偿划拨”的方式转由电力企业统一管理,并从电能表前的第一个支撑点延伸到农户的灯头,造成管理范围、管理难度和安全风险增大。二是农电工一人管一村或一人管多村后,乡、村分级管理责任难以跟上,群众义务保护电力设施的责任心明显削弱,造成配网设施被盗现象不断发生,从而给设备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电带来较大的困难。两改前,农村安全用电和电力设施除了乡(镇)电管站和村组自行管理外,还有村、组电工,加之过去村、组电工多为村领导的亲戚朋友,电力设施如果受到破坏和盗窃就是给农民自己造成损失,农民保护电力设施就像保护自己的财产一样。两改后,农村电力资产无偿划拨给供电企业,村电工由供电企业聘任,村组干部参与电力管理的积极性大打折扣,还有少数村干部故意刁难电工,认为电力设施归供电企业了,电力设施的产权和维护都是电力部门的事,对破坏电力设施的现象不管不问,对窃电者和破坏电力设施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而使那些胆大妄为者更加有恃无恐。

3.农户安全用电意识淡薄、知识匮乏。近年来,虽然供电企业对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非常重视,并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但在现实中,真正懂得和掌握并在实际生活中运用安全用电知识的村民还是为数不多。

还有不少农户把安装的家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当作“保命器”,认为只要安了它,就不会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了思想上的麻痹。

4.法律纠纷越来越多

电力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电力设施具有高度危险性。电网覆盖面宽,随时随地都有可能由于自然原因、设施原因或人为原因引发触电伤亡事故。尤其是县级供电局改为供电公司后,成了纯企业,没有行政管理职能和执法权力,对一些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专变和企业用电只能用损失自己的经济利益作代价(停止供电),没有行政管理职能和处罚权力。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地方政府和客户还是老观念,不管在什么地方、谁的资产,只要沾上“电”字的,都要找电力部门,出了事故都是供电企业的错,因为“电是你电力企业供出的”。特别是“两改”后,用电管理责任范围的扩大,牵连电力部门的事故也相应增多。在农村只要发生与“电”有联系的设备和人身事故,不问设备产权是谁的,是什么原因发生的事故(哪怕是在高压线下钓鱼甚至盗窃电力设备或破坏电力设施),当事人都要求电力部门高额赔偿。另外,对用电安全事故责任的划分处理还缺乏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混淆资产归属与事故责任的承担。司法部门在处理事故时都往往偏向弱者,随意性很大,加之地方地府为了保稳定也希望供电企业出钱解决,使供电企业承受着巨大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

二、农电安全管理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网改不彻底,配网线路设备老化严重

一是部分已改造的线路导线线径过细,低压线路尚有一部分为LGJ-16型导线。同时,线路旧材料利用量较大,电杆破损、导线接头超标情况比较普遍。二是未改造和改造不到位设备急需进行整改。部分乡镇地形地貌复杂,由于网改资金有限,未改造和改造不彻底的现象比较普遍,低压线路中甚至还有一部分LJ-10型无钢芯铝绞线仍在运行。并且,一、二期农改已过数年,线路设备经过多年的运行又要进行更换改造。三是地处丘陵和山区的部分村组台区无法达到密布点的要求,供电半径大,3~4公里的现象比较普通,且档距过大,供电电压质量达不到标准,有的台区末端最低电压在100V左右。四是线路金具、构架等铁制件锈蚀严重,电杆破损、歪曲,导线严重老化情况较多。五是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和原利旧的配电设备、表箱以及杆(塔)等铁件,锈蚀、损坏情况严重,而每年上级拨付的大修及利旧维护资金又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2.线路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

一是配网“三级保护”管理不到位。总、分保护安装把关不严,型号、容量配置不当,有的容量选择过小,造成大负荷时烧毁;有的容量选择过大,形同虚设;有的虽然配置了与型号、容量相适应的保护,但由于线路质量差、过负荷运行或遭受雷击等损坏,从而造成保护投运率达不到100%。家用保护由于种种原因损坏情况也比较严重,农户又不愿重新购买,大部分农户使用不合格的家用电器和潜水泵,自主将家保退出运行,致使末级保护投运率无法达到100%。二是台区空开等控制元件选择不当,高压熔丝、保险丝用铝丝带替,严重危及设备安全运行。台区“三位一体”接地未达到标准的情况较严重,有的变压器中性点、避雷器支架、配电变压器外壳未直接接地,有的所使用的接地材料不符合规程规定,有的搭接长度不够,有的私自将中性点接地退出运行。接地线锈蚀情况也较严重。三是配电设备管理不到位。部分配电变压器存在外壳污浊锈蚀,漏油严重,接头接触不牢固,引下线选择过小,避雷器、熔断器老化等现象。还有部分配电箱锈蚀严重,箱门无锁,甚至长期不关,从而造成设备损坏,安全隐患较大。四是线路交叉跨越及对地距离的管理不到位。由于资金限制,电力线路未能及时按城市规划及新农村建设要求进行改造,从而造成部分线路对跨越物的垂直、水平距离不够,且交叉跨越点又未能按要求定期进行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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