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管理相关
一、绿色食品是指那些按照特定的质量标准体系生产、加工、检测,并经权威机构认定使用专门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食品。这一类食品有着严密的质量标准体系、全程质量控制技术措施、网络化的组织系统和规范化的管理手段。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绿色食品的发展还是比较重视的。1993年农业部修订、颁布了《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是在经权威机构认证的绿色食品上使用、以区分此类产品与普通食品的特定标志。该标志已作为我国第一例证明商标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商标局注册,受法律保护。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即依据绿色食品标志证明商标特定的法律属性,通过该标志商标的使用许可,衡量企业的生产过程及其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特定的绿色食品标准,并监督符合标准的企业严格执行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过程。
二、现行管理方式
(一)绿色食品标志注册商标
为了与一般的普通食品相区别,绿色食品实行标志管理。绿色食品标志由特定的图形来表示。具体是指“绿色食品”,“Greenfood”.绿色食品标志图形及这三者相互组合的四种形式。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由三部分构成: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蓓蕾,象征自然生态;标志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安全;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A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绿色,底色为白色;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白色,底色为绿色。
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作为特定的产品质量证明商标,已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从而使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这样既有利于约束和规范企业的经济行为,又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绿色食品商标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有图1所示四种形式。
(二)绿色食品标志管理机构
1992年11月,隶属于农业部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成立。该中心是专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国绿色食品工程的机构,是绿色食品标志的注册机构。为了在全国更好地发展绿色食品,监督、检验各地绿色食品生产企业保证质量,该中心先后在3()个省、市、自治区委托了绿色食品管理机构,设立了9个部级食品质量监测机构,56个省级环境监测机构。绿色食品各级管理机构中,从事与绿色食品标志直接相关业务的管理人员,必须是“绿色食品标志专职管理人员”,须持有资格证书。
(三)绿色食品标志申请程序
绿色食品标志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企业如需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必须提出申报。简要的程序可用图2表示如下。
(四)相关管理规定
1.申请人
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作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随着绿色食品事业的发展,申请人的范围有所扩展。
2.可以申报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绿色食品标志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按国家商标类别划分的第29、30、31、32、33类中的大多数产品均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如第29类的肉、家禽、水产品、奶及奶制品、食用油脂等,第3O类的食盐、酱油、醋、米、面粉及其它谷物类制品、豆制品、调味用香料等,第31类的新鲜蔬菜、水果、干果、种籽、活生物等,第32类的啤酒、矿泉水、水果饮料及果汁、固体饮料等,第33类的含酒精饮料。新近开发的一些新产品,只要经卫生部以“食”字或“健”字登记的,均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经卫生部公告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如紫苏、菊花、白果、陈皮、红花等,也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厥菜、方便面、火腿肠、叶菜类酱菜暂不可申报,药品、香烟也不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随着绿色食品事业的不断发展,绿色食品的开发领域逐步拓宽,不仅有越来越多的食品类产品被划人绿色食品标志的涵盖范围,同时为体现绿色食品全程质量控制的思想,一些用于食品类的生产资料,如肥料、农药、食品添加剂以及商店、餐厅也正逐步划人绿色食品标志的涵盖范围而被许可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3.绿色食品编号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履行了完整手续的产品实行统一编号,并颁发绿色食品使用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编形式如下:LB一一XX一一XXXXXXXXXX标志代码产品分类批准年度国别地区省产品序号产品分级
4.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
绿色食品标志作为商标的一种,具有商标的普遍特点,只有使用才会产生价值。因而,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应尽快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绿色食品产品标签、包装必须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产品标签还必须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一94标准。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在其宜传广告中应注意尽量使用在所有可能作广告宣传的物体和媒体上。但是,不能用在未获许可的产品上。即使是系列产品,也不可以在未申报的品种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三、管理特点及构成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有两大特点,一是依据标准认定,二是依据法律管理。所谓依据标准认定即把可能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的生产全过程(从土地到餐桌)逐环节地制定出严格的量化标准,并按国际通行的质量认证程序检查其是否达标,确保认定本身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正性。所谓依据法律管理,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切实规范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行为,打击市场上的假冒伪劣现象,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管理将质量认证与商标管理紧密结合,既使绿色食品的认定具备产品质量认证的严格性和权威性,又具有商标使用的法律地位,从而将保护环境和资源的意识和行为纳人了有序、规范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