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高等教育
2007年9月,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申报了教育部的国家级创新实验区。该项目名为“‘3C’整合理念下音乐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以下简称“‘3C’实验区”),于2008年1月正式获批立项,是第一批投入建设的国家级创新实验区项目。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这一国家级实验区项目的主要工作在于“推进高等学校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等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以倡导启发式教学和研究性学习为核心,探索教学理念、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的全方位创新”。
一、“3C”实验区项目的建设思路与基本理念
“‘3C’实验区”主要依托“‘3C’整合理念”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3C’整合理念”是指整合湖南师范大学有利于音乐人才培养的课程资源,依托湖湘文化中优秀的音乐文化资源,综合社会音乐艺术实践和音乐表演(教育实习)资源等三方面,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音乐表演能力、艺术创新能力以及教学实践能力。按以上思路,取课程资源中“课程”(culrricucom)、湖湘文化中“文化”(cul-ture)、综合实践(实习)中“综合”(comprehensive)三个英语单词中的首字母C,简称为“3C”。在该理念中“整合”部分的内容尤为关键:(1)校内课程资源的整合,即对校内有利于音乐人才培养的课程资源进行挖掘整合,在已有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将文学中的艺术评价、哲学中的艺术哲学、教育学科中的音乐教育学、音乐心理学、外语学科中的比较艺术等跨学科课程,整合进音乐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中;(2)依托深厚的湖湘文化资源,一方面整合那些优秀和适用于课堂教学的艺术资源进入音乐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中,另一方面,利用已有的湖湘文化资源建设若干艺术基地,供学生观摩、学习;(3)整合艺术实践和教育实习环节,统一规划、组织艺术实践和教育实习,一方面,改革过去艺术实践即为表演的方式,形成采风、收集整理、二度创作、创编、排演、录制于一体的多环节全方位的艺术演练的实践模式,另一方面,改革过去集中上课的教育实习形式,形成音乐课堂教学、音乐教学研究、音乐教育课程开发为一体的综合音乐教育实习机制。
二、“3C”实验区项目建设的方案设计及实施策略
(一)整合优势课程资源的基础理论教学模块
1.湖湘艺术文化课程实验组。湖湘文化中有着广泛和深远的艺术文化,如璀璨的地方戏剧和民族歌舞。
将湖湘艺术文化整合成音乐课程,既有利于培养学生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增强学生抢救、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紧迫感,又是对教育部课程指导方案中开设地方特色课程的具体落实。同时,也为学生校本音乐课程开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湖湘艺术文化资源小组主要将湖南花鼓戏、常德丝弦、南派唢呐以及湘西民间音乐等纳入讲座教学的内容。
2.学校优势文化资源课程实验组。湖南师范大学作为综合性师范大学,具有综合性和师范性的优势。
其文学、哲学、教育学、心理学、外国语言学等学科发展速度快、水平高,音乐学院利用这些学科的优势,整合系列文史哲渗透类课程作为必修课,拓展课程范围、夯实学科基础。目前已开展的讲座课程有《现代诗歌讲评》、《古代诗歌讲评》、《中国古代诗歌》、《音乐诗学文化》、《校本课程建设》等。
3.姊妹艺术学科课程实验组。音乐学院的舞蹈、新闻传播学院的电影电视、戏剧和美术学院的美术等是音乐学的姊妹学科,有些学科如舞蹈、戏剧与音乐学本身就是难以分割的。整合艺术类课程进入音乐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中,既有利于启发拓展学生的艺术鉴赏、艺术创造能力,同时又适应了中小学课程改革中综合艺术课程的教学。《剧本创作理论》、《音乐剧概论》、《“走近古琴”———琴谱、琴史及琴曲赏析》、《“古国迷踪”———湖南商周青铜器的历史解读》等课程广受实验班学生的欢迎。
4.学院传统优势课程实验组。
音乐研究方法理论课程一直以来是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传统优势课程,具有较强的师资。师范性院校较之艺术类院系,其生源的综合能力以及文化素养普遍较高,为学习音乐研究方法课程提供了条件。音乐研究方法课程的学习是培养创新型音乐人才的重要基础,特别是文献资料法、调查法、田野研究法对艺术创新将发挥基础性作用。
实验区目前开展的此类课程有《中国传统音乐与中国传统记谱法》、《民族音乐学调查方法》、《论文写作》、《音乐文献学基础》等。
(二)构建“采、编、训、演、录”一体化的实践教学模块
艺术实践是高校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创造能力的重要渠道。目前,高等学校音乐专业的学生实践自发的多,有组织的少;参加竞赛或协助型演出活动的多,自己组织的社会演出活动少;少数优秀学生的实践机会多,绝大部分学生的实践活动少;模仿别人的演出多,有自身特色的具有创新性的作品和演出极少;模仿表演流行曲目和外国作品的多,表演民间、民族曲目的少。“3C”实验区将学生音乐实践纳入日常教学环节,将艺术实践作为课程,要求学生必须参加一定的实践活动,并达到相应的要求才能完成学业。学院成立了艺术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立了专门的艺术教学办公室,划拔专项的艺术实践经费,在日常教学中留出每周二下午作为艺术实践课程的开设时间,开拓了多种艺术实践形式。
为了将学生艺术实践落到实处,培养学生保护、传承和发扬湖南民间民族优秀音乐文化遗产的意识,提高学生挖掘、整理、编创、表演等方面的创新知识和能力,增强了解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学院经精心策划,推出了“采风、编创、排练、表演、录制”一体化的实践来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