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高等教育
当前,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出台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试点改革的推进,高等教育管理改革已然进入深水区,改革实践对理论的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等教育从来不是独立于社会经济、文化之外而存在的自由个体,其每一步的发展都深深打下了社会经济、历史文化以及时代环境的烙印。对其发展规律的把握显然不能仅从高等教育自身来寻找,高等教育一直处于社会、历史、经济所共同营造的文化生态环境之中,高等教育既从中汲取发展的营养,又受到各方因素的制约。我国高等教育已走过了一百多年曲折发展的历程,其中体现的高等教育与外在环境的互动关系是一笔宝贵的历史财富,它为我们今天的高等教育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何以经过几十年的摸索,高等教育管理制度的变革仍然弊端时显、步履维艰呢?高等教育管理制度从来不是超然外在的,而是深受我国社会历史和传统文化影响的、借用生态学的概念,把我国高等教育管理制度放在文化生态的环境中加以分析,透视制度发生的内在结构和遗传性特征,或许能够解答一些当前制度变革面临的困惑,给改革的路径以启示。遗憾的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的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缺少了从其所处的文化生态环境来思考改革的困境,从而在改革出现了曲折和反复时没能很好地应对,也很难彻底转变其现实生态。文化生态的视角为透视高等教育管理制度提供了新的维度,它使我们得以窥见制度变革中的文化制约因素和现实变革中的文化困境。
一、社会历史生态
中国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及适宜农业的气候条件,形成了中国人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进而决定并塑造了中国独特的社会存在,这种独特性最典型的表现形式就是家国一体的社会基本结构。中国古代社会的重要根基,是氏族宗法血亲传统的强固力量和长期延续,虽然经历了各种经济政治制度的变迁,但以血缘宗法纽带为特色、农业家庭小生产为基础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结构,却很少变动[1](P297)。自夏代始,宗君合一的宗法制度就成为了全社会的组织原则,其根本特征是把血缘与政治有机地融为一体,从而为构建家国一体的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结构提供了现实基础。于是“国”成了“家”的延伸与放大,“家”则成了“国”的范型与摹本,家国一体的社会基本结构也随之得以确立[2]。这使得传统教育承袭了一种强烈的伦理政治精神。
中国传统社会表现出宗法社会、伦理教育的总特征,家(宗族)国同构与社会控制互为表里,呈现出鲜明的父权主义下的公共管理形态。在正统的儒家思想中,国家官员和其他社会成员的关系就如同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一个关键的比喻)。父权主义是理想的政府及其官吏的施政状态,像家长那样,他们握有不受制约的无上权力,执政者很难具有权力是被授予的、委付的、代理的意识[3](P2)。权力制衡的理念始终未能发育起来,集权主义文化一脉相承,表现为社会的差异化格局和等级制特征,而奠基于血缘宗法之上的古代伦理教育塑造了国人的中庸思维和追求和谐的旨趣,也打下了我国古代人情化社会的烙印。等级制下的高等教育管理实现着不可替代的国家功能,政治教育化、教育政治化,学在官府、官师一体等都是古代社会的重要表征,这些功能性特点结合传统文化意识对我国近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反观西方高等教育,中世纪大学从诞生时起,就享有广泛的自主权,大学与教会、国家的关系也得以制度化,其经久不息的发展得益于制度的构架体现了大学组织本身的特性。大学制度具有与生俱来的特质,即自治与自由。它通过无上权威的、不容撼动的“敕令”或“特许状”的形式来颁布,并由此建立了大学组织牢固的“边界”:“社会与大学之间有一条明确的界线,大学是历代所积累的知识的贮放中心,那里培养学者纯粹是为了传播学问。”[4]中世纪大学独特的社会存在为制度的建构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的理念得到倡导,为现代大学制度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6世纪以后,随着教会的衰落和民族国家的崛起,大学与国家、社会的联系日益密切,中世纪大学国际性和行会组织的特点已不复存在,大学办学多样化逐渐形成,科学开始进入大学。
社会结构的剧烈变革已经对大学的改革提出了迫切的要求,19世纪初柏林大学的制度创新正是在这种社会历史环境下应运而生。学术“独立”与物质“依赖”、大学“自治”与政府“控制”是大学在新的时代面临的新的矛盾和冲突,而“文化国家观”巧妙地化解了二者的冲突,大学的自治与独立传统得以维护和保持。根据文化国家观,国家是文化的体现,大学与国家服从于一种共同的理性原则,彼此相互依存。大学作为科学、学术机构本身就是国家事业的一部分,以发展理性为目的。同时,国家的行为也应服从于理性原则,它并不具有指挥理性的任务,而应当为科学活动提供保护和支持,使其理性地按自身的原则得以发展[4]。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成为大学管理制度坚守的根基,并升华为永恒的办学理念和精神。
我国大学自产生起,就打下了传统社会组织结构和传统文化的烙印,大学组织缺乏个性,独立性不强。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皇权统治,家国一体、权力崇拜的意识已经深入到民族文化心理结构之中,高度集权的行政组织,缺乏社会公共组织,自治组织薄弱,是中国社会的一贯特征。整个社会的组织都按照行政组织模式构建,造成其同构性和划一性,体现出鲜明的等级制。行政力量的强化和泛化,导致行政逻辑的泛化,古代书院制度就没能脱离皇权政治的运行逻辑而最终凋敝。在我国古代统一的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环境下,仅以西方知识本身为目的的学术自由事实上并不存在。政教合一的传统遭遇自由因素匮乏的文化环境,学术自由的理念自然难以生根开花。传统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遗传了我国大学与生俱来的基因,制约了近现代大学的自主发展。从1862年同文馆开始包括京师大学堂在内的近代高等教育机构,延续了传统习气,完全缺乏西方大学的“行会”精神,教授治校和学术自由闻所未闻,倒是官僚控制成为一种新传统,学术自由受到行政力量的强烈钳制[5]。
我国现代高等教育脱胎于半殖民地的时代背景中,曾先后师法日、法、德、美,带有鲜明的“移植”特点,客观上说,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的起点不低,汲取了西方现代大学制度的精华,以蔡元培为代表的现代教育家们都践行着学术自由的原则。然而,透过历史这面镜子,我们可以发现这一切终未能与当时社会大环境相契合,从西方移植来的现代大学制度是在“当时政治尚未上轨道的局面下实现的”[4]。蔡元培的教育独立主张也终于流产,其本人也愤然辞职,我国现代高等教育终未能摆脱被政府收编的命运。民国初年的大学自治萌生于社会政治原因提供的制度空间,又受益于新文化运动提供了必要的思想基础和人力资源,但却始终未能得到充分发育与发展。而随后各种政治、军事势力的持续战乱,对大学的组织特性的认识更加模糊甚至被歪曲,大学偏离了作为学术机构的价值,异化为政府的特性,历史积淀形成的高度集权的管理文化和管理体制更加消解了大学自治的发展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