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高等教育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开展实践教学,对于引导学生在思想道德知识和法律问题方面进行自主探究,积极主动地获得思想提升和道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1在课程中突出“实践性”教学的必要性
2005年由共青团中央学校部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组成的课题组调查显示,65%的大学生认为在高等院校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最有效的途径是“社会实践活动”,在给出的12个选项中列第一位。与一般专业课程相比,实践教学在“修养课”教学中的突出地位是其课程内容、特质、教学目标,素质教育的要求及大学生思想品质的形成与发展特点所决定的。
大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形成过程,实质上是知、情、意、行的互动过程,所以在注重搞好《修养》课课堂教学的同时,一定要将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延伸到课外。学生通过参加课外实践活动,印证、深化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从而强化其在实践活动中运用理论的能力,达到知与行的统一。
2目前课程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1教师单兵作战,效果难以保证
由于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中大多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各个任课教师根据自己的理解各自开展,实践教学效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广大师生的自觉行为,教学质量难以保证,加上缺乏考核体系,部分教师存在走过场和应付的被动心态。而部分工作认真、教学效果较好的教师,由于机制不健全,在实践教学中所取得的经验也很难得到及时推广。
2.2班级集体行动,学生众口难调
由于在开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活动时,仍是以单个教师分散开展为主,形式上一般采取整个班级集体行动,对于每次选定的实践内容,不同的学生兴趣程度相差很大。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学生参与积极性会有明显区别,不感兴趣的学生会始终处于相对被动的状态,使实践教学的整体效果大打折扣。
2.3保障资源有限,推广举步唯艰
由于“理论教学体现水平,实践教学只是补充”等传统观念仍然根深蒂固,相当一部分高校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不够,在经费、设备、人力等方面投入不足,使得任课教师普遍感到开展实践教学保障资源太少,自己费时费力,又要承担额外的责任,有时甚至会有“吃力不讨好”之感。所以,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普遍存在畏难情绪。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任课教师主动开展这一领域尝试的积极性,也影响了一些好做法及时推广。
3课程实践教学运行模式的几点设想
3.1成立全校性统一工作机构,实现统筹安排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有效实施,应该得到学校党委更多的指导,需要学校思政教育部门成立专门的机构,将学校(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后勤处、思政教师和辅导员纳入该门课实践教学工作体系中,实现各部门间合理分工,发挥合力。宣传部应该指导该项实践教学的开展,教务处应该为这门课的实践教学组织提供资源,并对实施效果开展检查督导;学生处应该负责学生学习成果的考核统计工作;校团委应该为实践教学中学生的组织工作发挥骨干作用;后勤处则应在保障实施方面提供有力支持,思政教师和辅导员主要应承担每次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工作。
3.2分主题设立实践教学项目,实行项目管理
为了做到学生在参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活动中有更多的个性化选择,实践教学在组织上应该实现项目化管理,针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各章的内容,相应设计各种主题的教学项目,比如针对绪论中“如何适应大学新生活”的内容,可以设计“就新生不适应现象走访大三学生谈体会”的主题活动;针对第二章“爱国主义”的内容,可以设计“在校内组织一次自定主题爱国主义宣传活动”的主题活动;针对第六章中的培育职业精神内容,可以设计“走访五个公司的人力资源部,了解企业最看重的职业道德内容”的主题活动;针对第七章中“增强法律意识”的内容,可以设计“旁听一次法庭审判后谈体会”的主题活动等等。通过这样的设计,使得《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每一章都有若干个主题实践活动可供学生做出选择。学校为每个主题活动成立相应的项目管理组,并为每个项目管理组划拔一定的经费额度,项目管理组的整体协调和组织工作可以由学校思政教育部门负责。
3.3安排教师分专题指导,实现专业化分工
每位任课教师,除了担任课堂教学外,均应要求根据自己的特长,自主选择参加一到两个项目组,担任该项目组的指导工作。同时要求每位教师在指导这些项目时,力求达到专业化的深入指导,而不是仅停留在一般水平上的泛泛说教。每次实践教学开始前应该为报名的学生进行分组培训,使学生详细了解开展这一项目的主题活动应达到的目标和注意的事项,使学生掌握开展好这一项目活动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每个主题项目开展过程中指导教师应作好过程指导和监督,活动后要引导学生做好总结工作,指导教师还要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评分。
教务处根据教师的指导量和效果考核计算教师的工作量。
3.4学生自由式选择,实现个性化教学
在这样一种实践教学管理模式下,学校应要求每个学生在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那个学期中,须选择学校提供的一到两项主题活动,由学生在课余时间报名参加,学生的选择完全根据自己的兴趣进行,学生所选择的每个项目都有专门的教师全程指导、管理和考核,每位学生参与这些项目的成绩将成为这门课期终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之,实践教学模式的关键是使大学生通过实践感受和切身体验,激励、促进社会道德法律基本要求的内化和受教育者主体道德法律意识的外化两大飞跃。在实践教学中,应该重视情境感受、活动体悟和价值辨析等基本环节,提高学生对实际问题的反应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情境感受,即以情感体验为切入点,激发大学生的情感并强化其认知。情境可分为“人为模拟真实生活的情境”和“现实道德法律实践活动的情境”,通过情境化的实践教学使大学生加深情感体验。活动体悟,即通过设计或开展一定的实践活动,引发学生积极参与并获得感受体悟。价值辨析,即以现实生活中人们关注的具有道德意义的典型事例为引导,启发学生进行道德分析、评价、论证,提高学生的理性思维、价值判断能力,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的研究是个老话题,但仍有许多问题值得认真探讨,有待于该课程的广大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去摸索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