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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争议

2021-4-10 | 证券投资论文

 

截止到2011年3月,我国共有各类基金748只,从可查数据来看,458只基金2010年获得管理费总额为199.1675亿元,其中客户维护费约为30.2535亿元,客户维护费占基金收取管理费的比例为15.19%。

 

基金管理费率按基金净值的一定比例计算,不同收益和风险的基金管理费率差别比较大,货币基金为0.33%,债券型基金为0.65%,股票型基金为1%—1.6%之间。

 

基金管理费逐日计算,托管人月底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自2002年证监会全面停止提取业绩报酬之后,基金业绩对管理费用的影响下降显著,甚至有时出现了基金收益系数为负的怪现象。由此进行讨论基金管理费用的设计和认识的看法。

 

从世界各国发展经验来看,投资基金已经成为了与保险、银行并列的三大金融支柱产业之一。目前,国内的基金管理费用都是在严格的管制之下,按照基金净值的1.5%提取,不管基金是否盈利,都按照这一规定提取费用。

 

在这种固定费率结构下,由于高收益基金所提管理费甚至会低于低收益的基金,因此对基金管理人未能起到应有的激励和惩罚作用,同时投资者也难以通过固定费率方案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能力进行判断。

 

为此,关于固定费率制度的改革当前讨论比较激烈,目前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支持当前的固定费率制度,反对浮动以提取业绩报酬;另一种认为应该对固定费率进行改革,引入业绩报酬,采取固定与浮动相结合的办法。

 

根据可查数据,2010年36家基金公司合计创造利润98.98亿元,但同时收取了管理费达到了191.14亿元,管理费收入是行业利润的近两倍。由此数据对比不难发现,不管基金是否盈利,都依照1.5%的比例从净值中提取基金管理费用。

 

因此,无视业绩好坏,基金管理人都能旱涝保收,取得稳定的收益,这种做法难以长期获得投资人的信任。衡量基金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委托,必须部分包含投资结果的好坏,目前不顾基金业绩的收费模式是不合理的。

 

此种现象在2008年表现的尤为突出,2008年,上证A股从历史高位6124点一路下跌只1600多点,股民,基民损失惨重,但从基金报表中可见,仅仅在2008年上半年,各基金公司收取管理费高达188亿元;银行收取的托管费则超过32亿元,加上各个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用,各相关机构从基民处收取费用超过300亿元。并且由此使得基金管理费用的收取办法成为众矢之的,备受争议。

 

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在于商品的价值由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商品的价格由市场决定。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基金管理费用的产生却是在行政主导下决定的,这种制度的存在,第一不能准确的表现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同时,也使得整个市场变成了一个卖方市场,投资者缺乏话语权,成为风险的最大承担者。

 

固定费率的基金管理费提取办法,割裂了投资基金和基金持有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生意的投资基金名义上是为基金持有人理财,实际上是为基金公司谋私利,哪怕基金持有人损失惨重,基金公司仍然收取巨额管理费,严重损害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其次,固定费率的基金管理费提取办法严重制约了投资基金本身的发展。固定费率是以基金规模为计提基准,这使得基金公司更加重视基金规模的做大,而不是基金理财水平的提高。不少基金公司虽然规模做大,但是却没有做强实力。最重要的是,由于以上两点原因,使得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抛弃投资基金。改革办法:在降低固定管理费率的基础上,引入业绩报酬提取方式,即固定与浮动相结合的方式。

 

在国外基金管理费的设计上,固定费率相当低,甚至出现亏损时不计提基金管理费,基金管理人主要依靠业绩报酬来获利。

 

考虑到国内基金管理人水平还有待加强的情况,可以按照基金资产净值的某一较低的百分比为基数提取,同时每年根据基金相对于同一时期相对应的证券资产的走势进行对比提取业绩报酬。

 

这样可以保证基金管理人按照所管理的基金资产净值获得一定的基本收入,限制基金管理人为追求高业绩而忽视基金资产的文件成长,有利于控制基金资产的风险水平;另一方面,由于基金管理人的报酬与其基金相对应的资产证券的超额利润挂钩,可以激励基金管理人去追求基金收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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