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文学史论文
在现代中国学术史上,有关“文学史”的研究,从晚清的章太炎、梁启超、王国维等算起,已有几代学人投身其中。作为二十世纪八?年代崛起的学人中的一员,北京大学中文系的陈平原教授,自1985年与钱理群、黄子平一起主持“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三人谈”而闻名学界迄今,已然是该领域成就斐然的学者。如果说,在早期的“三人谈”中,陈平原通过对“现代文学”、“新文学”等概念的质疑,只是尝试从观念上突破以往主流意识形态施加给“文学史”书写的束缚,那么,从1995年的《“文学史”作为一门学科的建立》和1996年《作为文学史家的鲁迅》等专文开始,陈氏则真正从理论探讨与研究实践两方面展开对“文学史”的专门论述。今年,由北京三联书店、北京大学出版社分别推出的《假如没有“文学史”……》、《作为学科的文学史》这两部新著,收录了包括以上两篇专文在内近七十万的文字,可以说是陈平原教授最近十多年来有关“文学史”的理论思考与研究成果的一次集中呈现。
一新中国建立以后,由于主流意识形态的介入,有关“文学史”的书写及研究,一度集中于对符合当时政治标准的作家、作品及相关思潮、流派的介绍与评价。如此单一的标准,难免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也由此导致了二十世纪八?年代中后期“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三人谈”的出现和“重写文学史”大潮的兴起。基于此前对“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现代文学”、“新文学”等概念的探讨,陈平原教授随后出版的几部文学史著作①,虽然内容上与以往的“文学史”著述有所交集,但在学术视野和研究思路上却是迥然有别。这种差别,与陈氏在“三人谈”后对“文学史”的形成、建构等问题的进一步思考密切相关。
与同时代“重写文学史”大潮中高举“文学性”、“民间立场”等大纛的学者稍有不同,陈平原在自觉避开意识形态笼罩的同时,深入反思“文学史”在整个人文学科中的“合法性”地位。早在《探究文学史的形成》②一文中,陈氏就提出,“应该追问作为研究对象、知识体系和著述体例三位一体的‘文学史’,在整个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地位、功能以及发展前景。”而在稍后《文学史的形成与建构•小引》中,陈氏更指出,反省学科的根基而不是具体结论,必然涉及一系列重大问题,除了共通的现代民族国家意识的形成,“更与西方教育制度的引进、‘文学革命’的提倡与追忆、国家权力对学术研究的制约与利用,以及中国学术传统与西方文学理论的互动等密切相关。”③有鉴于此,陈氏极力倡导一种跨越原有学科边界的研究,而他更是身体力行,自二十世纪九?年代中期开始,十多年来着力在教育史、学术史等不同学科的视野中展开对“文学史”的理论探讨与实际研究。而《假如没有“文学史”……》和《作为学科的文学史》这两部新著,正是陈平原教授这一期间的阶段性成果。
《假如没有“文学史”……》是一部学术随笔集。除《小引》外,包含了“何谓‘文学史’”、“新旧文学史著作”、“文学史会议及文集”、“另一种‘小说史’”、“文学史研究新视野”等五辑。这五辑的内容,除了曾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诸多“文学史”散论外,还收录了大量相关著作的序跋、小引、后记以及学术会议的发言稿等。虽然都只是学术随笔,从整体上看,这些文字的主旨,大都与陈氏对“文学史”的理论探讨和研究思路有关,其中有些篇章,更可作为其相关著作的内容纲要或有力补充。因而,透过这些“逸笔草草,也自有其特殊魅力”的文字,读者仍能一窥陈平原教授最近十多年来在“文学史”研究方面的理论主张与学术思路。
在该书《小引》中,作者指出,对于什么是“文学”,如何进行“文学教育”,怎么看待文学史课程及著述,诸如此类的问题,在思想史、学术史立场之外,必须兼及教育史的视野。如此思考,除了作为“文学史”研究者的学术判断外,还有其从事教学实践的切身体会。这是因为在中国,“文学史”的存在,首先与学科设置有关,是近代新式教育的产物。
因而,在该书的第一辑“何谓‘文学史’”中,陈氏就有多篇文章涉及“文学教育”的相关讨论。比如,《假如没有“文学史”……》一文中,作者看到了“文学史”巨大的现实功能,认为“‘文学史’的写作,蕴含着文学观念的变革;‘文学史’的教学,更是普及新的文学观念的最佳途径。”但现实是,“中国的‘文学教育’,主要问题出在以‘文学史’为中心的教学体系(背后确有配合国家意识形态及思想道德教育的意味,此处不赘),窒息了学生的阅读快感、审美趣味与思维能力。”因而,对于二者之间的乖离,在《“文学”如何“教育”》一文中,作者指出了问题所在:一方面,“文学教育的主要目的,到底是积累相关知识,还是提高欣赏品位,学界并无共识”;另一方面,在当前的教育体制下,作为大学课程设置中的一个学科,“文学史”学科边界的界定,“更受到学术发展的内在理路、意识形态的需求、教育体制的变更、校园政治的冲突等因素的影响。”或许因为洞察了“文学史”学科不无尴尬的现实处境,在同一辑《学术史上的“现代文学”》一文中,陈氏主张在学术研究中,应当将学科建制的需要与学者的个人著述区别开来:“举例说,在国家教委正式下达命令之前,大学教师无权自行取消‘中国现代文学学科’;但撰写研究著作,却不必介意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而事实上,也唯有保持这种明确的区分意识,在“文学史”的教学与研究中,才不至于出现在第四辑《宝玉的意淫与柳生的侠义》一文中作者的慨叹:许多长期任教大学的教授如吴组缃先生,对完整的“文学史”(小说史)叙述过于迷恋,乃至将其定为晚年学术冲刺的目标,实非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