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文史相关
摘 要:从语言学的角度阐述了对颜色词的感知和研究的理论依据,结合人们的习惯知觉作用和视觉组合以及视觉归类,从词源角度对颜色词进行分类,分为基本颜色词、实物颜色词和释义颜色词,分析了各类颜色词的数量、使用频度等特点,并专门就颜色词在文学作品中的夸张、移就等修辞效果展开探讨。
关键词:颜色词 夸张 移就 修辞效果 文学
在人类的语言中,颜色词是最富有表现力的描述色彩的语言符号,可以说人类使用的语言中都包含表达颜色的词汇,但是不同民族的文化差异造成对颜色的认知差异,主要表现在颜色词汇的数量和名称及修辞效果等方面。
一、颜色词的感知和研究
颜色词是一种感官词,属于非语言交际文化范畴,用于描述各种颜色,并在一定的语境中,作为修辞手法产生无穷的魅力,尤其当美国人类学家Berlin和语言学家Kay通过对98种语言的分析和研究,在1969年出版《基本颜色词:其普遍性和演变》一书中,透过颜色词在不同语言中存在差异的表面现象,揭示了基本颜色词普遍发生的顺序。
每种语言最初都是从对比度最强烈的黑白两种颜色开始认知,进而是鲜艳夺目的红色、绿色、黄色等,逐步认识了图中所示的11种颜色。这一研究成果在人类色彩感知和色彩表达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Kay在1978年又从人体的生理结构和模糊学理论
角度,与McDaniel共同阐释了颜色范畴是个模糊集合概念,把颜色与人的生理结构和心理
结构紧密结合起来。
McNeill和Wierzbicka分别从语言学角度展开研究,McNeill提出“语言相对论”和颜色词产生和演变过程中必备的两个因素:自然资源和在外部世界中色彩的可用性及人类视觉的生理结构。鉴于不少颜色名称来源于实际生活中的客观事物,他认为颜色名称与其色彩在实际生活中的功能和频度有关。Wierzbicka则认为颜色概念与“人类经验的普遍性”分不开,如现实生活中的“白天、黑夜、火、太阳、植物、天空和大地”,并从认知语言学立场出发,把颜色词词义构成分为四种类型,即:直觉成分、颜色成分、否定(排他性)成分和原型成分。英国语言学家Lyons以颜色词为例,展开了颜色词的词汇语义系统研究,指出由red、orange、yellow、green和blue构成部分颜色词词汇场中的位置固定。
二、 颜色词的分类及特点
统计表明,人类可分辨的颜色达百万种之多。当人们面对大量色彩相似的颜色时,在习惯知觉作用下,把他们看作是一个较大的视觉组合,从而显现出视觉归类的趋向。因此,颜色词虽貌似众多纷繁,当利用视觉归类或词典释义等方式,实际上可以划分为几个颜色系列。如red (红色)、cherry (樱桃、红色)、ruby (红宝石、红色)、flush( 脸色变红)和 blush (脸色变红)等等都可划归为红色这同一系列,尤其是从词源角度把颜色词汇分为基本颜色词和实物颜色词,以及词典释义颜色词。
基本颜色词词源来自Anglo-Saxon语,为数不多却使用频度高,但无法恰如其分地区分各种颜色,只有通过其他辅助手段,才可构成复杂的颜色概念,其中实物颜色词最大的特点在于把实物本身的特点融入语言文字的描述之中,把抽象的、复杂的颜色概念变成具体的、可触摸到的实物体,体现简单化和直观性。如用vermilion表达“红色”,词典释义为“朱砂,又称辰砂、丹砂,无机化合物,大红色……”等等,若只做书面说明不仅费时费力,且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想象中的朱砂红,而有实物作为参照物,就勿容置疑了。同时,事物本身的性质、特征也融入色彩之中,表达作者的思想情感、憎恶爱好。
⑴ Until dusk that day, the Master’s face was dark iron.
(这天直到上灯时分,老爷的脸色铁青------茅盾《小巫》)
其中“iron”一词以“铁----青灰色”恰如其分地刻画出老爷的冷酷无情,同时反映了作者的态度和情感。实物颜色词家族庞大,或为金属矿藏、珠宝玉器,或为自然现象、动物植物,或为日常用品、三餐食材,名称种类繁多,林林总总。随着科技迅猛发展,将使实物颜色词汇不断得以丰富。
释义颜色词适用范围单一,使用频度相对低,但表达精细准确,透过字面意思描绘生动的画面。据《简明牛津词典》释义“brunette”为“dark-skinned and /or brown-haired (woman),一个栩栩如生的形象展现在眼前,而“hoary”则勾勒出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者形象。
三、颜色词的修辞效果
颜色词具有很强的修辞效果,本文就颜色词在文学作品中夸张和移就的修辞效果展开讨论。
3.1 颜色词的夸张效果
夸张(Hyperbole)源于希腊语,意为“超越”,是一种故意要言过其实的修辞手法。主要特征在于对修辞客体进行夸大其词的描写,往往有违常理或不合逻辑,以期达到强烈的冲击效果。根据词典释义“为了启发听者或读者的想象力和加强所说的话的力量,用夸大的词句来形容事物”是一种“文艺创作中突出描写对象特征的手法”。王充在《论衡•增艺篇》中称之为“称美过其善,进恶没其罪”。而科比特在《古典修辞学今用》中对夸张的定义是“为了达到强调或渲染的效果,采用夸大措辞的手法”,通过艺术性的夸大突出或强调事物本身的特征。
⑵ Every time he goes to his hometown, he wants to paint the town red with his old friends.-------每次他回家乡都想与老朋友痛饮狂欢一番。
⑶ He and his wife painted the town red in celebration of her promotion.------他和他妻子为庆祝她的升职痛饮狂欢。
“Paint the town red”指“狂欢、痛饮”,源于美国西部。一百多年前的村镇开设酒吧和妓院区域称为“红灯区”,在牧场工作的牛仔们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在那些地方痛饮一番,当他们喝得醉眼朦胧时,整个村镇在他们的眼里变成一片红色。“Paint the town red”在这一特定的场合,显示人们狂欢作乐,兴奋的情绪感染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