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计划总结
一、发展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全省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抢抓“黄蓝”两区开发机遇,以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为中心,抓住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两个关键,深入实施畜牧业工程,开展“高效生态畜牧建设年”活动,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推动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发展目标
年末,力争肉蛋奶总产达92万吨,实现畜牧业产值100亿元。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特色畜牧业发展,加快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
1、继续推进工程。按照《市畜牧重点工程实施意见》要求,通过深化落实局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包县区、包项目、包企业制度及召开工程工作推进现场会,年内创建、培育十大标准化示范场、十大特色畜牧养殖场、十大高效生态畜牧生产基地、十大高效生态畜牧业示范园区、十大龙头企业、十大畜牧品牌、十大质量安全示范场、十大科学防疫示范点和一个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畜牧示范基地。
2、开展“高效生态畜牧建设年”活动。一是继续推进“四级联创”标准化示范场活动。年内力争创建国家级示范场5个,省级示范场10个。二是大力推进现代畜牧示范园区建设。抓好12家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打造3-5处亮点工程。三是加快推进生态养殖模式。积极探索农牧结合、林牧结合等生态循环养殖模式,发展生态养殖,推进生态环保畜牧业发展。年内力争建设100个高效生态养殖场,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组织评选十大生态养殖场、编制生态养殖模式技术推广手册等。
3、不断推进高效特色畜牧业发展。一是按照“地方畜禽保特色、引进品种保优势、优良品种扩规模、良法配套增效益”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高效特色畜牧业发展规划。二是突出发展种草养畜。加快奶牛、肉牛、羊、兔等草食动物发展,提升“全国牛羊加工业示范基地”这一品牌影响力。年内新增牧草种植1万亩,发展种草养畜典型场户10处。三是保护开发地方品种。加强与农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交流与合作,以省渤海黑牛、洼地绵羊等原种场为依托,重点支持渤海黑牛、洼地绵羊、鲁北白山羊、德州驴等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开发,逐步开展特色畜禽新品种(品系)培育及认定,对特色畜禽品种繁育、饲养管理等技术进行总结推广。
4、培植发展畜牧龙头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年内引导发展、规范畜牧合作经济组织50家,培育市级以上畜牧龙头企业10家,龙头企业带动养殖户数占总量的85%以上。
5、加快“三品”认证步伐,着力抓好品牌创建。积极引导组织各类规模养殖企业开展商标注册,加强畜牧品牌创建。2012年力争全市新增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15个,创建畜牧品牌10个。
(二)深入推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构建畜牧业发展安全屏障
1、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按照“依靠科学、依法防控、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和“政府部门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抓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免疫率达到100%,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2、抓好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充分发挥市、县兽医实验室的作用,重点抓好口蹄疫、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监测。开展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组织免疫效果试验,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做好动物疫病报告工作,严格疫情上报制度,确保及时上报。
3、抓好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加快推进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兽医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未完成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县区,重大畜牧类项目不予安排,重要奖励“一票”否决。继续推进基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认真抓好基层乡镇兽医站扩建项目。不断加强兽医实验室管理,加快推进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年底确保县级实验室全部通过系统内考核。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实验室申请国家认证认可,不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生物安全监管水平。
(三)深入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强化投入品监管。一是严格落实官方兽医监管养殖场制度,指导养殖场(户)建立、规范养殖档案,为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提供依据。二是加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监管,落实兽药生产经营认证和养殖企业兽药使用登记备案制度,取缔非兽药GSP经营企业。三是抓好兽药、饲料和畜产品的抽检工作,年内抽检兽药50批次、饲料50批次、动物尿样1.3万个。四是加强部门合作,强化畜禽养殖环节“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的监管,年内开展2次专项整治活动,形成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强大合力。五是加强对饲料、兽药、种畜禽、奶站等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的监管,年内开展动物诊疗机构、生鲜乳收购站、种畜禽执法大检查活动8次,严厉查处各类涉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2、强化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做好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备案工作,分层级、分批次开展官方兽医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加大对官方兽医的监督考核。强化动物检疫及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着力抓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畜禽交易市场监管。全面落实动物、动物产品全程监管制度,实行全流程同步检疫,督促屠宰企业落实“瘦肉精”抽检责任。积极推进全市5处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发挥好查疫堵疫作用。
3、强化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管理。按照农业部和省局要求,认真组织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认真组织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注册与备案工作。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借壳行医”和“游医”行为。
4、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抓住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二期规划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两级质检站建设,不断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5、强化落实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的问责力度,对监管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