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策划书
为理顺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改善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环境,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物业管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年为我市物业管理提升年。为搞好物业管理提升年各项活动,确定由市房管中心牵头并具体负责中心城区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三区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抓好落实。县(市)政府参照本实施方案做好本辖区工作,县(市)房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化管理为目标,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解决居民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为重点,按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及住宅小区互联互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确保居民生活秩序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努力实现六个明显变化,即:各职能部门、单位职责明确,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物业管理覆盖面明显扩大;业主自治意识明显增强;住宅区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物业服务满意率明显上升。从而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法规政策宣传,提升社会发展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物业服务企业风采和典型事迹、提升年工作动态、业主参与管理的好人好事的宣传工作力度,在全市营造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的浓厚氛围,引导社会各界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观念,激发市民参与物业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加深对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了解,提高市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遵章尽好业主义务的意识,为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打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法规政策调研,提升完善法规体系。加大调研工作力度,研究出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市物业服务规范》,制定《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改革和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使用办法,健全完善科学规范的法规体系。
(三)健全企业管理制度,提升规范服务水平。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和各项应急预案,推行物业服务规范省地方标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和《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与委托人或业主大会签订规范完整的《物业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自觉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配合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
(四)组织行业协会建设,提升企业自律能力。筹备成立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做好行业调查、政策与理论研究、促进行业发展、行业自律、信息引导、咨询服务、岗位培训、对外交流等工作,倡导企业诚信经营、有序竞争,净化市场环境,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开展物业行业整顿,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整顿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对无资质或超资质从事物业管理、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擅自占用业主公共部位和场地牟取利益、不按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等进行专项整治,解决侵害业主权益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六)抓好业主委员会建设,提升业主自治意识。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积极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工作,强化业主自治管理。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全部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增强业主自律意识,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解决物业管理市场主体缺失的问题。
(七)创新社区管理模式,提升物业管理覆盖率。按照属地管理、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和“新建小区有市场、旧住宅区有人管”的工作要求,在积极推行规范化物业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对暂不具备实施市场化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指导业主实施自治管理;无法实施业主自治管理的小区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进行管理,提供必要的公共管理和服务,健全完善各项配套设施,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的目标。
(八)搞好小区综合治理,提升居住生活环境。各职能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开展好住宅小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小区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设摊点、违章饲养畜禽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搞好小区环境卫生、绿化亮化、基础设施配套、专业经营设施移交改造等工作,使小区整体环境得到改善和提升。
(九)搞好社区文化建设,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要积极组织开展“构建和谐社区、建设和谐家园”为主题的文体活动,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充分利用小区场地、设施,开辟“文化墙”、“阅报栏”,进行“和谐家庭”、“文明家庭”、“爱心家庭”、“小区文明之星”评比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加强企业与业主的交流互动,搞好和谐社区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责任分工
(一)县(市、区)职责。负责研究制定本辖区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划定旧住宅区范围、制定整治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筹集活动所需资金和旧住宅区整改资金,保证上级拨付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县(市、区)活动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执行好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的各类纠纷和投诉;指导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换届工作;做好未实施物业管理小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搞好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二)职能部门职责。
1.市监察局职责:负责各职能部门、单位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的监督监察工作。
2.市民政局职责: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制定社区工作、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地名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