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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河道采砂整治方案

2021-4-10 | 策划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河道采砂规范管理,按照全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和《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治理违法违规乱采滥挖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河道采砂整治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沿岸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目的,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确保河道行洪畅通,规范河道管理秩序为主要内容,以加强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河道违法现象为手段,促进我市河道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顿和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严格按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加大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监管力度,依法取缔无证采砂、近堤采砂和违规堆沙现象,确保防洪工程和各类设施工程安全。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整治行动的范围是我市境内所有有采砂活动的河道、水库、沟道。对“游击”采砂进行严密监控、严厉打击,对所有涉砂船舶、河道沿线砂场进行清理整顿,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专项打击。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自查自纠阶段(8月15日-8月25日)

成立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从有关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整治行动执法队伍。确定办公场所,抽调执法人员和车辆,配备执法设备,设立举报电话。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整治行动工作任务。进行媒体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镇(街区)对辖区河段采砂情况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对违法采砂户下发停采通知书,中止非法采砂合同或协议,动员采砂户自行撤船,清理砂场,复平砂坑。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6日-9月10日)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不按通知要求自行整改的违法采砂户,由整治领导小组组织联合执法队伍集中取缔。对不按期撤离的违法采砂设备,由公安部门组织人员就地销毁。强行整治活动由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安监部门和水利局负责进行现场清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1日-9月20日)

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次河道整治的目标任务要求,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完善河道采砂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市活动开展情况汇总后报市水利局。

四、责任分工

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和执法检查。市水利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反水法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制定落实有效措施,建立砂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市国土局负责协助做好对河砂资源的管理和监督。市公安局负责抽调专门力量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采砂的组织者、暴力抗法者及涉黑势力的进行依法打击。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非法挖砂陆路运输的查处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执法内容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保证执法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市监察局负责抓好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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