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会计审计
我国审计应尽快地与国际审计接轨,本文就此提出我的浅见,与大家共同探讨。
1.贯彻执行《审计法》,依法加强审计监督。
我国最近领布的《审计法》.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审计法.也是一部与国际审计接轨的审计法。它的制定和施行,对于推进我国审计监督制度时发展,维护财政经济秩序,具有重要的作用.审计法公布后,要切实保证这部法律得以严格执行。
(l)首先要加强审计法及各项财经法规的宣传工作.使之深入人心。
(2)各级审计机关依法加强对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对发现的违反预算和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的行为,必须依法作出处理.
(3)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违反国家规定乱摊成本.隐瞒、截留应当上交的收入,搞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的行为,审计机关应当在法定职权内予以处理、处•罚.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贯彻《审计法分.必须结合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参照国际运行的注册会计师行为规范准则。
2.由现行的审计领导体制“双重领导”.向“单一领导”转变,即从国家审计以政府领导向人大领导转变,强化审计监督。
我国现行的审计领导体制是“双重领导”,一方面各级审计机关受审计署的垂直领导,另一方面又是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在此体制下.各级政府成为同级审计机关的主要领导.导致审计机关可能作出偏向同级政府的选择。而政府是接受人民委托对国家财产进行管理,对人民承担经济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各级政府是被审计人.是审计监督的客体•似按我国现行审计领导体制,政府文是审计的授权者.致使审计人员的活动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所以.政府是受人大委托从事资产管理的,是被市汁人,应受到审计监督。但现行体制中,审计机关归属政府领导,审计就不能有效地对政府进行审计监督,只有国家审计从政府领导向人大领导转变,审计关系才能理顺。
3.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审计体制的发展必然要突破“以国家审计为主体”的一元主体模式,走多元化主体的发展道路.
我们不仅要从理论上,而且要从实践上强调,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均为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侧重点,且又互为补充和协调.相互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国家审计以国有制经济审计为主,社会审计以非国有制和股份制经济为主,内部审计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汁为主
4.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
注册会计师是社会审计的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鉴证和服务作用,对各类企业、众多经济领域承担社会监督任务。注册会计师制度已成为世界各国投资和经济交往的必要条件,它是评价我国投资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志。所以注册会计师的建设是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搞好注册会计师建设,当前应做好:①统一审计标准、健全行业规则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应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然后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目前,执行的仍然是国务院发布的在《注册会计师条例》荃础上制定的有关执业准则,它己不能适应财政、会计制度改革后的新形势的需要.因此,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尽快地修订、并颁布新的执业规则、准则、职业道德守则,以形成一套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惯例有机接轨的注册会计师的规范和法律体系,以强化社会审计的规范化、国际化。
尽快地制定统一而又透明的审计标准。审计标准是一种审计规范,它虽不属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但具有很大的权威性。制定审计标准的目的,在于保证社会审计工作具有高的质量水平,保证审计人员有章可循,便于操作,也便于社会监督。
②尽快理顺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关系,界定各级审计机关、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
当前,我国审计体系,按照已公布的审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审计主体主要是审计署领导的各级审计机关、财政部领导的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承办的审计业务的范围由原来的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扩大到各种类型的企业。现行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均规定年终会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而审计法中规定各级审计机关可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因此,就出现了一个企业受到多方面的审计监督,给企业增加了一定的工作负担.企业无所适应。因此.要尽快界定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审计范围,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③尽快地健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贵任制。
按国际惯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时,不仅负有道义责任,更重要的是负有法律贵任(如违约贵任、过失贵任、欺诈责任),对个别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利用不正当关系,只顾拉顾客、揽业务,而忽视审计质量和职业贵任,我们应该绳之以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