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新闻传播
摘 要:网络民意作为网络时代一种新兴的民意表达方式,受到各界的关注。网络民意表达有其积极的一面,但同时由于其局限性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通过对网络民意表达中存在问题的深层剖析,分别从政府、媒体、公众三个角度探讨规范网络民意表达的思路。
关键词:网络民意 民意表达 网络暴力
网络的出现形成了新的表意方式——网络民意。网络民意就是依托互联网,通过网上论坛、博客等途径自由发表评论所形成的一种新兴民意表达方式。其本身具有议题设置快速有效,表达坦率尖锐、议题范围向权益倾斜等特征,有时带有某种程度的无理性倾向。当前,我国网络民意表达的主流是积极的,但同时由于其本身的局限性,网络民意表达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网络民意的合理表达,如何科学对待网络民意、合理引导网络民意表达适应和谐社会构建这一宏大目标,是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网络民意表达的发展现状
1、网络民意表达的合法性得到确立。
网络民意在当今政治舞台上的影响越来越大,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2008年6月考察人民日报社,开创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直接与网友在线交流的先河。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也于2009年2月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的联合专访,并与网友在线交流。2010年9月,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正式推出“直通中南海———中央领导人和中央机构留言板”,成为党委政府听民声、采民意、聚民智的快速通道和高速公路。国家最高领导的实际举动充分体现出其对网络民意的重视,网络民意表达的合法性也逐渐得到认可。
2、网络民意表达助推着政府执政能力的提升。
网民的行为逐渐由无序走向理智,多次在重大新闻事件中担当起社会公民的责任。网民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关注国计民生、参与社会事务的讨论、献计献策、伸张正义。面对网络民意,政府一方面强化网络管理,以抑制过于偏激的言论;另一方面对网络舆论的反应提速,日益重视网络民意。网络时代互联网已成为政府了解民情、汇集民智、疏导民怨的重要媒介,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决策参考的好帮手和官民互动的重要窗口。
3、参与主体范围继续扩大,更加能代表人民群众的心声。
全国网民规模持续扩大,农村网民数量增加明显。2011年1月19日,CNNIC在京发布了《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4.57亿,如图1所示,较2009年底增加7330万人。农村网民规模达到1.25亿,占整体网民的27.3%,同比增长16.9%。 30岁以上各年龄段网民占比继续上升,从2009年底的38.6%攀升至41.8%。初中学历网民增加明显,占比从26.8%提升到32.8%。农村地区、年长人群及低学历者在网民中所占比例的持续上升,网络民意更加能代表大众的心声。
4、表达方式更加多样,内容更为丰富。
网络技术的发展尤其是手机上网的便捷,使得网民随时随地都可通过网络论坛、虚拟社区、在线聊天、自媒体、即时信息发布、群发信息、电子邮件等方式畅所欲言。关注的内容也逐渐从以往的纯娱乐为主转向对国家大事、党政机关的行为及贴近民权民生的热点事件。
互联网正在中国民众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网络民意的顺畅表达使得公众的舆论监督权得到较好发挥,为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快速解决的通道,从而也为我国社会的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2008年的诸多网络监督事件就是很好的证明。如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网络成为了传播资讯、组织赈灾、寻找亲友、悼念祈福、发起志愿行动的重要平台。
二、存在问题
网络民意对构建和谐社会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其积极的一面可以大力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而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带来负面影响。从我国目前来看,网络民意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民意表达中存在非理性倾向
公众对网络民意是否理性,一般会从两个方面去考虑,一是网络的隐匿性,让言论发表者无所顾忌,跟帖时经常带有很大的情绪性和宣泄性,网民在网络中无须承担责任。二是网络传播中容易体现出道德的缺失和客观性偏移。网民知识储备与专业素养不一,决定了网络民意表达中难免良莠不齐,甚至不乏常识性的法律错误。这些都给各种虚假言论、不实言论、恶意言论提供了温床,给政府权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2、网络暴力侵犯公民隐私
网络暴力舆论是近几年网络中一种新兴的现象。人肉搜索的弊病主要体现在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侵权,也即我们所说的网络暴力。网络群体的主观意识是造成网络民意偏激化的原因之一。网民的过激言论往往源于不对称信息或自身利益的受损,而匿名制度更让网民侵权无所顾忌。
3、互联网信息传播相关法律亟待完善
网络文化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化形式,与其相配套的网络法律设施还不是很完备,法律法规也不够健全,存在诸多法律上的真空,这给网络信息管理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产生网络暴力的根源在于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
三、规范网络民意表达的对策
1、对政府来说
第一,要建立正规、及时的信息发布制度,树立信息源权威。对网络民意进行科学甄别,并通过政府正规渠道发布信息,及时澄清不实谣言和猜测,取信于民。谣言止于公开,公信源于透明。只有及时、真实、准确地公布事实真相,才能真正扼制谣言。
第二,要变堵为疏,合理引导网络舆论。政府部门尤其要重视网络信息传播中的“意见领袖”,关注他们在网络论坛及其社区等中的“二级传播者”的地位,以便对公众舆论加以科学的引导。网络民意作为民意表达的一种新方式,我们既不能对其放任自流不加任何约束,也不能只看到他的弊端而因噎废食,必须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对网络言论进行合理的规范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