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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的语言文学之争

2021-4-10 | 语言文化

 

作为19世纪70年代的一位留学生,辜鸿铭的西方文学背景(主要集中于西方古典语文)在他那个时代是独一无二的。而在三四十年之后,胡适一代留学生的出现,首先在西方文学及思想文化的教育背景方面,在某种程度上打破了辜鸿铭对于他那个时代西方思想文化话语的垄断。因此,辜鸿铭与胡适之间的分歧与冲突也就具有了特殊的象征意义,反映出两代留学生之间在语言、文学方面不同的观点主张与话语冲突。

 

一、胡适与辜鸿铭之间的争论,由文言、白话开始,自然地扩展到白话文学及新文学和新文化

 

运动上,并在新文化或中国现代文化的基本内涵、价值取向以及实践途径方式等领域,表现出更为激烈、尖锐和深刻的分歧乃至正面冲突。

 

辜鸿铭曾在一篇赴日演讲中[1],将近代中国主要的思想力量分为“旧中国党”、“新中国党”和“真中国党”。他将自己归属于由晚清“清流派”核心人物张之洞开宗的“真中国党”。如果按照这种划分,胡适的思想源流则应划归晚清由康、梁开宗的“新中国党”[2]。辜鸿铭的上述观点,是在“五四”新文学和新文化运动已经展开,并在语言文学变革之倡导与实践方面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时代语境中发生的,不过其基本倾向,与其19世纪80、90年代的思想仍基本一致。

 

如果就其思想的某一侧面而言,至少到1913年底,胡适思想似仍可归于辜鸿铭所言“新中国党”一流。

 

胡适在留学之初,其思想中为中国辩护,包括为中国传统思想文化辩护的成分依然明显存在,单不说他曾明确反对过男女自由恋爱和自主婚姻,并有“吾国女子所处地位高于西方女子”之判断,直至1912年底,他在日记中还曾提到自己有过一个著述计划,即《中国社会风俗真诠》,此计划书之英文书名,即“为中国社会习俗制度辩护”[3]。尽管在计划中的该书目录中,已经列有“中国之语言文字”和“新中国”章节内容,但可以肯定的是,这里所谓语言文字以及新中国,绝非后来胡适文学改良思想之主张以及新文化运动时期的新中国[4]。换言之,此时胡适思想中的中国意识与现代意识,大体上与康、梁所持思想立场相近[5],当然其中亦与辜鸿铭此间为中国传统文化辩护的立场有着某种相似性。不过,这并非简单地意味着,这一时期胡适思想与辜鸿铭思想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一致性,而是更深刻地反映出晚清“中体西用”观与“维新变法”主张对于当时知识分子之影响。同时亦更清晰地昭示出,胡适后来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所高扬的思想主张,尤其是他在“整理国故”的过程中所提出的“重新估价一切价值”之主张,是如何超越“中体西用”观与“维新变法”主张并呈现出鲜明的现代性的[6]。具体到语言文学而言,直到1914年初,胡适对于中国语言文学问题的思考,依然没有超出在旧有的框架下予以有限改善的个人处境[7]。无论是他在当年“一种实地实验之国文教授法”札记中所述,还是他后来在《四十自述》、《胡适口述自传》相关内容中所阐明,都还没有全面涉及到如后来新文学思想中以白话文为本体,以现代人和现代情感、现代思想、现代审美为基本立场的相关主张[8]。

 

胡适中国意识与因袭思想的“改变”,在留学时期经历的第一个明确的自觉,可以从1913年10月8日《道德观念之变迁》及10月9日《中国似中古欧洲》等则札记中所反映出来的思想倾向得到证实。前者表明,胡适在上海时期的“进化论”思想,在道德领域或道德话题上有了进一步深入,而后者则初步显示出胡适对中国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之判断,有了一个相对明确的西方参照。

 

而上述思想自觉,或超越晚清“中体西用观”及“维新变法”主张在理论上的标志,就是胡适在1914年1月底数日札记中所罗列之思考,其中有《孔教问题》(1月23日)、《今日吾国急需之三术》(1月25日)、《我所关心之问题》(1月25日)等。这些思考进一步从理论上,尤其是从思想文化的现实处境上,反映出他对中国当下思想文化之症结性困扰,已有了初步却渐趋清晰之认识。

 

这种具有鲜明胡适特色的“问题意识”,与他后来在《新思潮的意义》一文中所提倡的以“发现问题”作为现代思想之起点,以“再造文明”作为现代化运动之归结,以“输入学理”与“整理国故”作为方法上变革的观点,具有内在的一脉相承性。

 

而胡适思想的基本框架及整体性,至此亦初步彰显。

 

胡适的这种问题意识与变革思想,反过来又在语言文学层面得以具体实践落实,并最终扩展到对于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全面的怀疑、反省与批判之上。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过程性自觉”,恰恰反映出胡适式“自觉”的、两个不可偏废的、对于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与现代变革之思想理路之支点。其一是西方参照系的确立,无论是西方社会发展观及历史观之参照,还是西方道德价值观与审美观之参考;其二是对“中国式”思维方式本身的丰富完善。而无论在当时还是后来,胡适语言文学思想的批评者,往往只注意到胡适思想中的“西方参照体系”,并以此作为批评胡适“全盘西化”思想的依据,而忽略甚至否定了在认识论与方法论上胡适的变革思想或现代思想中,更具有超越性与思想意义和价值的第二种理路。简言之,即他所谓“求学论事观物经国之术”:归纳的理论、历史的眼光、进化的观念[9]。也就是胡适倡导并实践了一生的科学精神与科学方法。而胡适进一步落实上述思想学说的努力,即关注“泰西之考据学、致用哲学以及天赋人权说之沿革”,已经明显与辜鸿铭的思路相异。

 

就公开发表的文章而言,所谓胡适与辜鸿铭之间的“争论”,或者辜鸿铭对于胡适及“五四”新文学和新文化运动的直接批评,并没有真正全面展开。前者对于后者的批评,亦仅集中于两篇文章,即《反对中国文学革命》(1919年7月5日)和《归国留学生与文学革命———读写能力和教育》(1919年8月9日)[10]。值得注意的是,当辜鸿铭引述胡适的相关观点时,在提到“活文学”的同时,也提到了胡适所提出的“重估一切价值”或者“观念和思想的彻底变革”[11]等。此亦足证,胡适、辜鸿铭之间的“分歧”,绝对不仅止于文言体文学与白话体文学之间的争论,而是“蔓延”到现代知识分子对待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所有相关话题上。表面上看,辜鸿铭集中攻击了胡适的文言为一种死语言,这种死语言不可能创造出一种活的文学,不可能用来表达现代生活和现代人的情感思想等观点。而其论述,却很快转移到了对于语言文学背后之道德内涵的讨论上。正如他抨击那些认为“文言不适合创造活文学”的新文学倡导者们时所言,这些人是“外表标致的道德上的矮子”[12]。为此,辜鸿铭引证了西方文论者有关“诗歌需要讲求精神法则”,以及这种观点与中国传统文论中“文学具有传输生活之道的意义—文以载道”思想之间的内在一致性。并由此说明,文学革命者的观点立场,既背离了中国传统文论思想,亦不符合西方精英文学思想之正道:归国留学生们对于西方现代文论思想“断章取义”或“偏颇”之汲取,不仅注定了他们所倡导的思想文化是一种道德空洞化或自我矮化的思想文化,而且也是一种反高雅的粗鄙低俗的思想文化。也正是在这一点上,辜鸿铭不仅偷换了胡适新文学思想中以“现代之道”取代“传统之道”的观点,亦对胡适思想的西方语境之“局限性”进行了批判,同时亦坚持了中国传统文学—文化体系中道德原则的永恒性与现代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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