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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济形成与应对政策

2021-4-10 | 经济相关

 

一、根据2005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国家统计局原先发布的2004年GDP数值被修正增加2•3万亿元!为什么会一下增加如此之大的经济量?如果再搞一次经济普查,是否会有更多的经济活动被揭发?1995年以来,我国广义货币M2、狭义货币M1分别以18•47%和16•71%的年均速度增长,而与此同时,GDP的年均增长速度为8•67%,居民消费物价指数的年均增长速度仅为3•14%。货币供给速度明显大于经济和物价增长速度,我国的超额货币去向何处?翻开历年的统计年鉴,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多数年份,支出法计算的GDP数值明显大于收入法计算的GDP值。为什么官方核算的实际结果会违反理论上三方核算等价的范式?如若把经济活动划分为观测到的部分和未被观测到的部分,以上种种现象就不难解释了。未被观测经济(Non-observedEconomy,以下简称NOE)的存在,是产生上述种种现象的主要原因。

 

那么,什么是NOE呢?根据目前比较一致的认识,NOE是指基于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应该被核算而未被核算和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未涉及但又确实存在的经济生产活动的统称,主要表现为非法经济、地下经济和非正规经济三类。

 

NOE已在我国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据有关专家的估算,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NOE已达到GDP的20%-30%,并仍然呈现不断膨胀的趋势。

 

从某种程度上来看,NOE能给人们带来一定的好处,如增加就业、增加短缺商品供应、提高部分人的收入等。但弊端大大超过益处,它扭曲了资源的有效配置,扰乱了社会秩序,是国民经济健康、良性、快速发展的障碍之一。为了有效地引导和治理NOE,我们就必须搞清楚其形成和发展机理。就从已有的研究文献来看,罗列NOE现状与表现形式的较多,讨论估算方法的也不少,并且基本上都以NOE整体作为研究对象,很少真正涉及到NOE形成与发展机理,将非法经济、地下经济和非正规经济区别开来进行研究的则更少。

 

我们知道任何一种经济现象都是个人、企业、国家等经济主体在一定的约束(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下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反馈的结果,NOE也是如此。本文试图从一个新的视角基于博弈论的视角,根据NOE三类经济活动的特征,建立三种不同的博弈模型,阐述三类经济活动的形成和发展机理,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NOE形成与发展的机理分析

 

(一)地下经济活动形成与发展的机理

 

根据93版SNA,地下经济活动是指由于某些原因致使公共机构或当局未知的所有合法生产活动,其原因可归结如下:为逃避所得税、增殖税或支付其他税;为逃避支付社会保障缴款;为逃避遵照某些法律标准,如最低工资、最大工作时间标准以及安全保障标准等;为逃避遵守某些行政管理程序,如填写统计调查表或其他行政管理报表。在这些原因中,逃避税收是地下经济活动最主要的动机。根据有关专家的估算,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每年的逃税总额已达到4000多亿人民币。为什么会这样?我们用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来进行分析。

 

1•模型的基本假设

 

(1)博弈主体为两方。一方为经济活动者,包括从事各类经济生产活动的法人和自然人,他们要向政府缴纳税收各种款项。为追求更多利润,他们可能采取瞒报收入来逃避缴款。另一方为政府代理人,包括税务机关、工商管理局、劳动保障部等。他们代表政府实行收税及各类款项等职责,并有权对违规者进行处罚。经济活动者和政府代理人分别用1、2表示;(2)我们用B={By、Bn}表示主体1的类型空间。By表示主体1瞒报自己的收入;Bn表示主体1不瞒报自己的收入。Bi为主体的类型,而且主体1十分清楚B的取值,即By或Bn,但主体2只清楚其概率分布,即P{B=By}=p、P{B=By}=1-p(0p1);(3)我们用M={m1、m2}表示主体1的行动空间。m1表示主体1的瞒报行为被稽查时能承认并能配合政府代理人的工作;m2表示主体1被稽查时百般抵赖,对政府代理人的工作不予配合;(4)主体2的行动空间描述为N={n1、n2}。n1表示政府代理人对经济活动者的瞒报行为采取不积极的稽查行为,工作流于形式;n2表示政府代理人采取积极的稽查行为,能够对经济活动者的刻意瞒报进行有力查处。设政府代理人的两种稽查成本分别为c1、c2,显然c1c2;(5)假设主体1先行动,选择m1或m2,主体2根据1的行为选择稽查方式。若查出瞒报行为但主体1能承认并积极配合,则只需补交瞒报部分的款项,补交函数为φ(L)(L为瞒报数量,φ(L)为L的增函数);若查出瞒报但主体1百般抵赖,则不仅需补交瞒报部分的款项,还要受到处罚,处罚函数为φ(L)(L为瞒报数量,φ(L)为L的增函数,罚款上缴政府);(6)主体1的原始收入为I;(7)博弈双方完全理性,目标是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

 

2•博弈双方的期望利益和损失我们用效用函数来衡量双方在各种状态下的利益,为分析的方便,我们不考虑效用的边际递减规律。由前述假设,可得:U1=(By,m1,n1)=I-φ(L)U2=(By,m1,n1)=-c1U1=(By,m1,n2)=I-φ(I)U2=(By,m1,n1)=-c2U1=(By,m2,n1)=I-φ(I-L)U2=(By,m2,n1)=-c1U1=(By,m2,n2)=I-φ(I)-?(L)U2=(By,m2,n2)=-c2U1=(Bn,m2,n1)=I-φ(I)U2=(Bn,m2,n1)=-c1U1=(Bn,m2,n2)=I-φ(I)U2=(Bn,m2,n2)=-c2通过海萨尼转换并引入虚拟的主体自然人(Nature),则上述博弈过程可用下列博弈树来描述。

 

 3•博弈均衡点

 

假设主体1先行动并有两种申报策略可选择:软弱策略(当B=By时,m=m1;当B=Bn时,m=m2)和强硬策略(无论B=By或B=Bn,都有m=m2)。

 

(1)假设主体1选择软弱策略,则主体2可判断:P(By/m1)=P(Bn/m2)=1,P(By/m2)=P(Bn/m1)=0理性的主体2便会做出使其效用达到最大的选择,即ManixΣBU2(Bj,mk,ni)P(Bj/mk)。

 

当m=m1时,ManixΣBU2(Bj,m1,ni)P(Bj/m1)=ManixU2(By,m1,ni)×1,=Manix{U2(By,m1,n1),(By,m1,n2)}=Max{-c1,-c2}=-c1,即主体2的最优选择为n*(m1)=n1;当m=m2时,ManixΣBU2(Bj,m2,ni)P(Bj/m2)=Manix(Bn,m2,ni)×1,=Manix{U2(Bn,m2,n1),U2(Bn,m2,n2)}=Max{-c1,-c2}=-c1即主体2的最优选择为n*(m2)=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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