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会计审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规定,我国公立医院已在1999年开始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虽然本制度只对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实行,但对于机构庞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具有一定规模的职业院校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附院),亦应从其规定。以适应分行业分类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需要,满足财政,卫生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
一、附属医院目前会计核算现状
附属医院作为职业院校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上都还沿袭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在账务管理、会计核算、对外报表等都还由院校财务处(科)或总务、后勤处统一核算上报,附属医院大多数只是单位基层会计或一个报账单位。
有的附院虽然实行会计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或者由院校核拨人头办公经费及工资,其余费用由附院自行解决,在会计核算上相对独立;有的实行内部委派制,由院校委派会计对附院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由于家族式的管理,委派会计实际成了附院的记账员。其而会计处理仍存留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痕迹,会计模式还是事业单位的那一套做法。
以上各种会计行为均以院校的财务管理为范本,以事业会计核算的科目和程序为依据进行日常会计核算,没有脱离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方法和运行模式。有的附院甚至以交纳一定承包费给院校后,其整个会计核算便以流水账形式进行处理,剥离院校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而各行其事。表现在对外不进行报表报送,对内分配则由附院自行处理,这种会计操作方法会使附院在国有资产管理上,无一年一度的财产清查,无分门别类的账薄登记和管理,无会计档案资料可管可查,长期以往家底不明、财产不清,财务混乱,内部控制失控,其整个会计做法游离于事业单位会计和医院会计核算之外,有悖于会计法规,会计准则的规范和要求。
二、医院会计核算与院校单位会计核算之比较
医院和院校均属事业单位,1999年以前会计核算亦相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改变不同行业的会计核算体系,完善医院财务管理,国家于1999年1月1日颁布实施了《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根据主体、客体、内容的不同,医院与院校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也相应按各自的主体、客体之不同,而使用不同的会计科目进行不同的会计账务处理和核算。现例举几例医院与院校经济业务在会计分录上的差异进行比较,示以说明。
(一)服务主体不同,会计核算各异
医院服务主体是就医者,其主要收入是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在医疗收入中又分门诊和住院收入,而院校服务对象是学生,主要收入是学费、书费、杂费收入。二者会计分录为:医院:借:银行存款或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贷:医疗收入药品收入院校: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财政专户款(实行收支两条线)(或事业收入)
(二)材料采购的不同,会计核算各异
医院对材料采购主要是药品(西药、中,草药)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胶布、绷带、棉纱)等,院校的材料主要是:教材、书籍、作业本、办公用品等,其会计分录为:医院:借:药品(库房)库存物品等贷:银行存款(或长期应付款)院校:借:材料(或直接列事业支出)贷:银行存款在医院药品采购中,有售价成本和实际成本之分,要求核算采购成本时,对其差额以“药品进销差价”反映,并在月末进行结转,而院校在材料领取中,只列支出,不计成本。
(三)固定资产折旧提取方法不同,会计核算各异
医院在固定资产使用上,除对外购入还可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医院对其固定资产折旧提取允许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提取专用基金———修购基金;院校对固定资产只在年末时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的提取维修费和设备购置费。其分录为:医院:借:医疗支出药品支出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院校:借:事业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费———其他资本性支出———设备购置费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四)各类支出的归集分配不同,会计核算存在差异
医院对各类支出分得很细,在直接支出中如: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在加工材料等,对不能直接记入某支出的先归集在管理费用上,如:(水、电、暖气等费用),在月末进行分配后计入各类支出之中。其分录为:医院:借:管理费用———水、电、暖气等贷:有关科目(归集)借:医疗支出———业务费药品支出———业务费在加工材料———制剂生产(分配)贷:管理费用院校对发生各种支出均列在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用明细账区分不同的支出。而医院要进行成本核算,要分配管理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事业单位不需要进行成本核算,不必设置管理费用之类科目进行分配。
(五)医院独有的应缴超收款的缴纳
应缴超收款是指医院药品收入超过财政及卫生主管部门核定的增长比例或额度后,应上缴主管部门的药品收入。其目的是控制药品费用的增长,合理的调整医院的收入结构,促进因病施治,合理用药。
年终如果发生超过核定的药品收入总额的超额收入时,应按规定将超额收入上缴卫生主管部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借:收支结余———应缴超收款贷:应缴超收款若主管部门返还给医院的一定药品超收上缴款时,应当直接增加事业基金。
借:银行存款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综上所述示例,由于医院与院校在会计核算上的主体、客体内容是不尽相同的,其性质各异。若将不同的会计主体、客体、内容还硬性地合在一起,势必会造成我们在账务管理、会计核算、账务分析、经济效益考核、财务报表等方面的取向,从而制约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作为职业院校和其他卫生学校的附属医院等,其会计核算对象和方法与事业单位不同,却与医院相似,同属一个会计类型,理应当改变其原会计核算的方法,从属于医院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以适应财政、卫生管理体制对附属医院提出的管理要求。
三、附属医院实行医院会计核算途径
(一)在《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规范下,改变附院沿用的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方法,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