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管理相关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战略指导思想。新的税收形势对基层国税党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笔者在对全区国税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调查中发现,当前全区国税系统基层国税党建仍然存在着诸如执政能力不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等问题。笔者认为,正确对待和解决这些问题,是各级国税部门领导和广大基层国税党员干部须认真思考和急需破解的一项重大课题。本文拟结合全区国税系统基层实际,就此课题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基层国税部门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党组织领导不够坚强
首先是执政能力不够强。从全区国税基层实际看,在领导班子建设方面,部分基层党组织领导驾驭全局的能力欠强,执政水平不高,缺乏政治意识、全局观念、团结意识和奉献精神,围绕税收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纳税人的意识不强,方法不多,效果不明显;在队伍建设方面,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作风不硬,以权谋私、为税不廉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其次是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不高。
部分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党组织设置和开展活动等方面,普遍地存在着教育内容方式单一化与党员需求时效化难以统一,管理模式的单一化与党员素质多样化相矛盾,组织设置的行政化与社会经济的市场化不适应等等问题,这些问题长期困扰着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发展。第三是创新能力不够。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不深、不透,工作不扎实、不深入,思想观念落后,领导方式陈旧,组织水平不高,党建活动方式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缺乏新意,解决不了深层次问题,党员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难以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党员作用不够突出
一是学习不够。有的党员理论学习坚持不好,对学习不感兴趣,政治理论素质和文化素养偏低,对党的基本理论学习领会不深刻,观念比较陈旧,思想不够解放,政治思想觉悟不高。二是党性不足。少数党员理想信念动摇,价值取向混乱,政治意识和党性意识淡化,宗旨观念和组织观念淡薄,利己主义思想严重。尤其是在个人收入待遇方面的问题,稍不如意,心中耿耿于怀,嘴上牢骚满腹,思想上严重滑坡,更谈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言行落后。部分党员组织观念、政策纪律观念不强,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不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按时按比例缴纳党费,不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少数党员干部不仅没能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体现党的先进性,起到表率作用,反而经常讲落后话,做落后事,破坏自己个人形象的同时,还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四是党务人员素质不高。一些党务干部的思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与履行责任的要求还不适应。
部分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没有系统学习党务知识,缺乏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党性原则不强,对党内的一些基本制度不甚了解,缺乏做党的工作包括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和能力。
(三)制度不够完善、不落实
近几年来,基层党组织相继建立和健全了一些党组织制度,但仍然存在着机制不完善、不落实的问题。首先是机制不完善。一些基层组织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相关制度,工作责任制不明确,保障机制不完善,激励机制不健全,党建工作权责不清,管人、管钱与管事相脱节,没有很好地结合起来。其次是制度不落实。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内生活制度没有很好的坚持和执行。没有层层建立和健全配套的制度加以认真落实,缺乏严厉的考核奖惩措施,导致制度难以达到规范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的目的。再次是制定精神五花八门。有的基层用的是县(市)工委运行的制度,没有结合毕节国税实际进行有效整合;有的直接就没有相关制度,应急的东拉西扯搞一些,也是一麟半爪,既不配套,也不齐全。
二、基层国税部门党建工作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一些基层国税部门对党建工作的认识严重不足,主要存在三种错误认识:一是无用论。认为国税部门是业务性较强的执法部门,抓好税收业务就行了,抓党建工作没有多大作用和实际意义,抓少一点也不会出问题,抓业务工作才是实实在在的正事,在平时税收工作中存在重税收业务、轻党务和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二是作秀论。认为党建工作是“虚”事,“软”任务,“面子上的事情”,是为了迎合上级,应付检查,工作中常常是开点会议,搞点活动,做点文章,弄点形式,没什么效果,抓与不抓一个样。有的地方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碰到党建和其他工作发生冲突的时候,往往把党建工作放到一边,形成无人管无人抓的局面。三是对立论。有的基层领导干部认为,基层党组织不领导本部门的业务工作,税收行政业务千头万绪,任务繁重,根本无暇顾及党建工作;有的领导还担心抓党建工作会分散行政业务工作精力,影响到行政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人为地把两者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对党建工作不重视,不研究,不布置,不落实。基于以上种种不同的错误认识,基层国税部门党建工作力度不够,活动不正常,效果不明显。
(二)管理体制不够通畅
当前,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基层国税人事、行政、税收业务等管理由上级局领导,而党组织关系则归属地方,由地方党委直接领导。党建管理与税收行政业务管理相分离,体制不同步和不顺畅,不仅导致了基层国税部门党建工作与税收行政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而且严重影响了基层国税部门党建工作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上级局管不了。由于基层党组织关系不归属上级局管理,上级局对抓基层国税部门党建工作力度也给予忽视,只管本级党建工作,上级局机关党委主要注重本级机关的党务工作,没有明确负责系统内党建工作的职责,对系统内党建,问之甚少,甚至做表面文章,只布置没检查,更没有督促。基层国税部门党建工作严重缺少上级国税部门党组织的业务指导,系统内党建工作不能上下贯通,难以达到上下统一和步调一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国税党建工作的效果。二是地方党委管不好。由于基层党组织关系归属地方管理,地方党委则认为基层国税部门是垂直管理机构,行政、人事、税收业务等工作管不了,加之地方党委自身工作点多面广,任务繁重,难以对基层国税党建工作进行深入有效的管理,只能是就党建抓党建,无法将党建工作与税收行政业务工作紧密联系起来,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三是基层国税部门不愿管。基层国税部门开展党建工作不仅要配足配强党务工作人员,而且还要花费较多的经费和精力,这与基层国税部门人员少、业务性工作任务重、经费紧张的现状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