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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几个实质性问题的解读

2021-4-10 | 经济相关

摘  要:城市是现代社会的主要结构,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城市化始终是人的城市化,说到底是为了使人过上更安全、更美好的生活,其进程必须与市场化、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规模和速度相适应,与新农村建设互利互补。为此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化全过程,这是我国城市化进程收取实效的关键。
关键词:城市化;科学发展观;新农村建设
        城市是现代社会的主要结构,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城市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城市化在我国当前具有释放投资和消费的巨大潜力。数据显示,我国城市人口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可拉动GDP增长1.5个百分点。 我国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44个百分点,每年可增加消费1144亿元左右,拉动最终需求增长2.3个百分点。目前我国有13亿多人口,但城镇化率只刚刚超过46%,比同等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约低10个百分点,比同等工业化水平国家约低26个百分点,比发达国家约低40个百分点。眼下我国城镇化水平正处在30-70%的加速发展黄金阶段,即使按照年均1.5个百分点的速度发展,欲达到西方发达国家75-80%的水平,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至少还可以持续20-30年。
        然而目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有三个明显特征:一是土地的城市化快于人口的城市化,二是经营城市的冲动超越经济发展规律,三是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不契合。城市化应该是一个实质性的进程,任何浮在表面上的工作都必须落到实处,本文试就当前我国城市化过程中的几个实质性问题作进一步的分析和思考,以求教于大方之家。
        一、城市化始终是人的城市化
        城市是市民们从事生活、生产和政治文化活动并接受教育的场所。城市化不是土地的城市化,而是人的城市化,其要义是使人的生活更加美好。科学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城市建设、管理同样要以人为本,为不同阶层提供公共服务,让广大市民而不仅仅是少数高端人士享受城市化带来的美好生活,这就要求除了经济性基础设施建设以外,城市还能够提供包括公平竞争、依法行政、均等化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及商业金融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性基础设施建设,以使人们不至于在发展成果的享受方面存在大的差距。同时,这也是实现包容性增长的重要保障。城市不仅是资源的高度集中,更应是资源的有效配置;城市不仅是高楼大厦的林立,更应是宜居生活的构建;城市不仅是经济发展的数字,更应是公众身份和权利的实现;城市不仅是一种居住地的形式,更是一个与人的身份定位和群体制度有关的观念。“城市”的观念与“公民性”的观念联系在一起,后者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公民观念,把属于公民或公众的公共生活领域从传统的部落、族群或其他亲缘关系区分开来,从而形成一种新的公共生活方式。
        正如伯里克利所言:“一个不关心公共事务的人不是一个没有野心的人,而是一个无用之人。”现代社会城市化的发展往往强调了城市对人的异化作用,城市生活使人变得渺小,充斥着无助、孤独和压抑,充满了焦虑和不安全感,但每一个市民都应意识到,自己并不是被动地生存在城市巨大而冰冷的躯体上,城市的建设说倒底是为了使人过上更安全、更美好的生活,每一个市民都应积极主动地关心城市生活品质,创造性地提升城市道德健康和民主政治秩序,这是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成为一个有责任、有道德、有信仰、有信誉、有修养、有素质、自律强、人际关系良好、重承诺、受信任的公民,是每一个市民自由、理性和自我治理价值的体现。这样的公民观念应该有助于我们形成一种与“好的城市”密切相关的城市观念,它向往的既是以人为本的城市化,也是一种更公正、更开放、更宽容、更民主的城市生活。只有在一定的物质技术基础上逐步实现人的思想理念和行为方式的城市化,才能还“城市化”这一命题以本来面目。
        同时,目前我国虽有大量农民工居住在城市并被计算为城市常住人口,但并不能同等享受到城市的各类公共服务,其收入水平、消费模式也无法等同于一般城市人员。这就需要逐步消除户籍制度的身份歧视,给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工予同等市民待遇。这样能够让更多处于劳动年龄阶段的农民工在城市留下来,同时也构成缓解“民工荒”问题的有效方式。否则,城市化的内需潜力只会体现为投资性内需而不是消费性内需。关键之处并不在于是否把更多的农民工纳为市民,而在于要使进城的农民工同等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也就是说,城市化是否能成功,最终要看城市是否能为自己买单。首先淡化城市倾向,使户籍与公共服务脱钩,然后通过先改内容后改形式的方式来缓和改革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和矛盾,最后经过一系列过渡环节过渡到以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基础的一元户籍管理制度,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十二五”时期,我国城镇化率将从47.5%提高到51.5%,只要始终把握住上述方向,并在此基础上兼顾速度,城市化的过程就不会衍生出“城市化病”、城市病和浅城市化等现象。也就是说,城市化,既要有规模和速度上的追求,更要有“城市以市民为本”的考量。当前我国有2.25亿农民工,跨省的农民工达到1.5亿,据有关部门预计,未来30年,我国还有3亿左右农村劳动力需要进入城镇,将形成5亿城镇人口、5亿流动迁移人口、5亿农村人口“三分天下”的格局。人口迁移艰巨而复杂,在短时期内,大量农业人口潮涌入大城市,既不可能,也没必要。如果一味地追求城市数量多、规模大、人口密集,大肆进行“圈地运动”而不管不顾“城市以市民为本”的科学发展标准,那么只会在“城市化病”、城市病和浅城市化问题积重难返的同时,不同程度地产生“城市空心化”现象,即随着房价高企不下、环境污染、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和市民人际关系的紧张,一部分市民 “逃离”城市。届时,有城市化之名而无城市化之实,城市化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开辟和提供广阔空间的最终目标也将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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