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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文秘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施路径探析

2021-4-10 | 教育相关

摘   要:高职文秘专业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还存在着阻碍其深入发展的各种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政府尽快出台可操作性政策和法规进行引导和监督;企业转变观念,充分发挥参与主体作用;加强教育与管理,使学生成为工学结合的合格实践者;拓展合作渠道,打造“专企社政”深度合作模式;整合资源,建设共享型实训基地。
关键词:高职文秘  工学结合  实施路径  障碍  对策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简单地说就是在校学习与企业工作有机结合的教育模式,它是我国当前职业教育的时代升华与特色所在。
        做为文科特色鲜明的文秘专业始于20世纪90年代,与高职院校的兴起同步。随着高职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学术界对高职文秘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途径做了不少有益的探索与尝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基于生产过程的课程体系建构;实训基地建设;实践教学改革。学者们对课程体系的职业性、开放性、实训基地的多元构建、教学内容、师资队伍、教材建设等方面都提出了有益的改革措施,但对文秘专业工学结合实施路径中的现实困境与改革对策研究颇少,仍需深入,本文拟就此作一探讨。
        一、当前文秘专业工学结合实施路径的主要类型
        (一)校内半工半学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是教师在完成一定的理论知识教学之后,利用校内各处室的资源,让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这些部门的办公室、档案室,协助办公人员完成各项秘书工作。学生在办公室、档案室的工作纳入教学管理,给予学分。这种模式因为管理方便、岗位足,被很多学校采用。其优点是教学组织比较容易,学生能得到较好地指导;其不足是企业与学校工作性质不同,学生在校内各办公室掌握的技能不一定适用于企业。
        (二)校内“教学企业”模式
        这种模式是由文秘专业成立校内“教学企业”——秘书事务所,专业教师和学生共同成为事务所组织架构成员,参与事务所的日常管理,通过事务所来对外承接项目,开展专业与企业的合作,从而实现培养工作。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1、根据合作项目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对学生的教学和培训工作;2、以项目为载体和纽带,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及项目所需的物质条件,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任务并获得报酬,专业依托项目促进课程建设和开发,从而达到互惠互利,多方共赢。3、以项目为中心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这种模式的不足之处在于寻找适合的专企合作项目有一定的难度,适用范围颇受限制。
        (三)校外基地顶岗实习模式
        这种模式是在专业学习的学期中,安排学生到校外实习基地进行为期四至五周的顶岗实习。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有正式的工作岗位,并像正式员工一样承担岗位职责。顶岗实习过程中,学生要接受来自校内和校外双方教师的指导。专业与合作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并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和要求改进教学工作。该模式有助于学生认识职业岗位,学会为人处事,快速成长,增强独立工作能力,发展专业技能。其不足在于顶岗实习时间有限,对实操技能的培养不够深入,同时由于单个企业可提供的顶岗实习岗位有限,必须与十几家或几十家单位联系才能满足一个班学生的顶岗实习需求,加大了管理难度。
        (四)校外预就业模式
        这种模式是大三最后半年,由专业统一布置实习任务,制定实习计划,学生通过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分散完成实习任务。学生在实习期间,实习单位的相关人员和校内专业教师共同承担对学生的指导和考核工作,学生完成实习后,基本上留在这个单位就业。这种模式被很多院校采用,它最大的好处在于学生的技能培养与就业相连,为解决学生就业提供了良好途径。但这种模式加大了管理难度:因为自主联系,每个学生的实习时间前后差别较大;另外,在实习期间,学生有几次择业现象,实习单位的多次更换,需要校内指导教师及时跟进,无形中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
        二、高职文秘专业工学结合实施中的现实障碍与成因
        文秘专业实施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毋庸置疑,还存在着障碍其深入发展的各种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政府主导作用不明显
        政府在工学结合的支持系统中居于主导者的地位。从发达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来看,都是依靠立法来规范教育体系和相应管理体制,并不断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要求进行修订。在我国,虽然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都以红头文件的方式确认了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地位,以及企业有责任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这一观点,但总的看来,缺乏可操作性法规,不利于校企双方、教育行政部门与行业组织、校企与学生等各方面的协调。由于缺乏动力的合作机制,企业往往不愿意参与职业教育的全过程,学校难以灵活地的根据企业变化调整课程与教学。企业与学校“两张皮”现象严重,工学结合未能达到应有的效果。
        (二)企方未能充分发挥参与主体的作用
        学校与企业是工学结合实施的两个教育主体,相对于校方(专业)积极主动而言,工学结合在实施过程中,企方消极被动,一头“热”一头“冷”现象明显。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是由于企业对技能型人才重招用轻培养,认为在工学结合中收益不大,即使不参加工学结合,也可以获得技能型人才,认为教育和培养人才是学校单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将眼光同时投入到市场和职业院校两个人才资源地。同时,更没有认识到企业设备和设施不仅有生产性作用,而且还有教育和培训作用,没有认识到对职业教育的投资,是企业的生产性投资。因此,在工学结合实施过程中,企业以需要低廉劳动力为主的多,真正给学生按培养目标要求进行辅导的少,企业技术含量密集程度不高,学生不能从中学到重要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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