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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代大学内部组织体系构建方案的研究

2021-4-10 | 教育相关

摘要:现代大学制度内部层面应概扩为组织体系、结构体系、机制体系三个部分。科学合理构建大学组织体系的关键在于厘清大学权力中各组成元素(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民主权利)的关系,真正使“权力和责任”、“权力和权利”均回归本位。通过学术(民主)权力体系的科学设计,进一步明确学术(民主)权力在大学治理中的角色定位。
关键词:大学制度;组织体系;学术权力
        现代大学制度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宏观层面(学校与外部的关系),政府宏观管理、市场适度调节、社会广泛参与、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二是微观层面(学校内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笔者认为,现代大学制度“内部层面”应该概括为三个部分:现代大学内部组织体系;现代大学内部结构体系;现代大学内部机制体系。
         一、构建现代大学内部组织体系的基本理念
        (一)权力与制约(制衡)
        权力制约是与权力的存在联系在一起的,有了权力就必须有权力的制约与之相伴随,否则,权力就会变质、异化。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权力制约模式有四种范式:一是法学范式——以法律制约权力;二是伦理学范式——以道德制约权力;三是政治学范式——以权力制约权力;四是社会学范式——以权利制约权力[2]。
        以权力制约权力(制衡)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直接内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是构建现代大学体制的根本选择,“三权分立”的制度安排,可以实现相互协调、相互制衡,有利于发扬民主和避免腐败。
        (二)责任与权力(有责无权与有权无责)
        “责任”是指份内应该做好的事,以及如果没有做好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权力”是达到某种目的的能力。权力的本质就是主体以威胁或惩罚的方式强制影响和制约自己或其他主体价值和资源的能力。“权力”的另一面就是“责任”。行使执法权的主体必然同时承担着执法责任,行使立法权的主体必然同时承担着立法责任,行使领导权的主体必然同时承担着领导责任。某一法律主体所拥有的权力越大,其对于国家、社会或公民的责任就越大。
        权力源于责任,责任源于权力。权力的获得即是责任开始。权力主体也就是责任主体,因而应该称为权力责任主体(或责任权力主体)。权力责任主体行使权力需要一定的强力,体现一定的自主和自由,但承担责任则必须接受一定的规范和制约。权力责任主体行使权力可获得一定的利益,承担责任则是接受一定的风险,假如权力行使不规范,或不能达到应有的成效,则必须接受相应的追究和制裁,也就必然因而遭受利益之损害。
        (三)民主管理与共同治理
        共同治理理论的核心观点认为:公司不再仅仅是管理者与股东之间的信托关系,而是利益相关方面的利益共同体。与之相适应的公司治理机制也不仅局限于以治理结构为基础的内部治理,而是利益相关者通过一系列的内部、外部机制来实施共同治理。治理的目标不仅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且要保证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1]。
        按照“共同治理”理论,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应从以现有决策管理层为中心的模式转向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共同治理模式。“以人为本”、“学习型组织”等新观点将为未来大学确立“从民主管理到共同治理”的办学理念奠定理论基础。
        大学共同治理模式包括三个层面:一是普通层面: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行使相应职权实现参与管理的目的和目标。二是专业层面:建立学校级专业委员会和学院级教授委员会,直接参与学校各项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三是专家层面:建立专家咨询体系;引进独立董事(直接参加学校董事会);引进“外脑”进行专题或专项咨询。
        二、现代大学内部权力体系架构
        (一)目前国外大学制度建设经验
        当今世界发达国家的大学经过多年的积累、改革和完善,已经形成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积累了丰富的制度建设和创新经验。美国、德国、英国和日本的大学制度具有典型的代表性,他们尽管模式不同,但具有一些共同点。一是大学自治与政府管理有机结合。大学拥有法律赋予的自治权,政府对大学主要起宏观调控和资源支持作用,而中介制度的实施有效缓解了大学与政府的矛盾,促使大学自治与政府管理有机结合。二是学术自由是当然的事情,任何对学术的干预都被视为是愚蠢的行为。三是大学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大学与社会的联系更大程度上是以市场机制为纽带,大学以竞争方式获得社会资源,并成为多元市场主体的重要一员。四是大学内部管理在强调民主化的同时更加注重效率。大学决策民主化程度较高,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相互协调;内部资源配置开始采用市场机制,极大地提高了管理效率。五是“以人为本”的理念渗透到办学的各个环节,师生权利得到保障,大学管理制度越来越人性化[3]。
        发达国家的大学制度,代表着当今世界大学制度的先进水平和发展趋势,对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的构建无疑具有借鉴和指导作用。
        (二)现代大学权力体系选择
        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不能忽视国际经验,我们要从国外大学制度的成功经验中汲取对我有益的原则、规范、机制、标准、组织形式和大学精神等,结合我国大学的具体实际,努力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深具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权力体系。我国现有公立大学几乎100%均是由政府创办并作为所有者委托大学校长进行管理(法人代表)。这种体制的受托者权责利不够明确也不规范,所有者的作用缺位,对管理者(校长)监督与激励机制缺乏,组织结构缺乏制约与约束。因此,借鉴现代企业和西方大学治理结构的做法,建立起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明晰,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现代大学董事会制度,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良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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