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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的大社保工作现状

2021-4-10 | 保险保障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认识事物、分析问题必须着眼全面、协调、可持续,必须立足统筹兼顾。在新的形势下,开发区已站在担当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核心引擎这一新的起点,要实现“二次创业”新的飞跃,就要敢于全方位“超越”自我,特别是在体制机制上探索求进。

 

社会保障,是当今社会一项最为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其地位之重不言而喻。就此工作而论,笔者认为,作为社会保障主要组成的劳动保障、民政工作目前分属于两个部门,未能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应有的作用。在此方面,开发区有责任先行先试,有所创新突破,应当从构建“大社保”格局入手,从根本上消除体制性障碍,形成“大兵团”作战,提升“大服务”效力,充分体现“执政为民,服务发展”。

 

所谓“大社保”,就是开发区社会保障总体工作以全面革新管理服务理念为目标,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各部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分级负责、分工协作、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其确立,有利于整合资源,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提高效能,有利于优化服务。构建开发区“大社保”工作格局,应从运行模式和工作机制双管齐下、同步推进。

 

运行模式:逐步健全区、街(镇)和社区(村)三级体系,形成一体化的业务管理系统一是区级:即区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业务接受市级劳动保障、民政部门指导。综合设立集劳动保障和民政事业于一体的区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全区劳动保障、民政等社会保障的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二级机构(包括就业、社会保险、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残联等),在区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协调指导下,具体从事全区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劳动监察、争议仲裁、社区管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残疾人等工作,联系街镇相关业务。其中,社会保险工作要抓紧探索“五险合一”整合经办资源,实现信息共享,统一征收管理。

 

二是街(镇)级:即街(镇)社会事务、劳动保障、社区建设等科所,业务上接受区级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街(镇)社会保障机关科室主要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障的管理协调工作;社会保障相关经办部门具体从事本辖区社会保障工作。探索实行将劳动监察协管和争议调解工作延伸至街(镇),加挂劳动监察投诉站、劳动争议调解站牌子。从长远考虑,在街(镇)机构改革时,可将科所设置作适当整合,综合设立社会保障科、社会保障所;在街(镇)领导分工时,可相对集中为一位领导分管,以利工作协调统筹。在强化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经办工作的同时,街(镇)社会保障科所的职能应向管理、指导、协调转移,其工作向下主要对口社区服务平台,逐步弱化街(镇)服务平台,以实现精简、增效。

 

三是社区(村)级:即加强基层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下沉社会保障服务经办职能,统一规范设置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站,配备专职社会保障员,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区工作站在街(镇)业务科所指导下具体经办本社区社会保障事务工作。全面推行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逐步使社区内所有社会保障对象的服务、管理及待遇支付等原则上通过社区工作站直接进行,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一,建立社会保障联动运行机制。开发区在规划发展、部署工作以及安排专项资金时,应将社会保障作为统一体系考虑。社会保障系统各级各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分级分工责任制。实行全区社会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由全区社会保障系统区、街(镇)两级部门组成,根据需要吸收区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工作站参加,及时传达上级精神,检查部署阶段性工作,研究和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同时开展学习交流。此外,涉及社会保障工作的计统、人事、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和工青妇组织,要根据本部门职能职责,将促进社会保障工作作为份内之事、运行模式:逐步健全区、街(镇)和社区(村)三级体系,形成一体化的业务管理系统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七项工作制度,健全协调一致的运行规范社区指导、,应尽之责,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二)建立社会保障危机预警机制。依托三级社保体系,建立纵横到底的全区社会保障预警网络,分类健全社会保障事件危机应急处置预案,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落实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对社会保障重要事项定期梳理分析,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主动性,对带有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研究、早应对,为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提供依据,最大限度减轻负面影响和危害损失,确保各项工作平稳可控。

 

(三)建立社会保障政策协调机制。着眼于本区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与上级政策法规的承接性,与区内相关行业政策措施的兼容性,以及与街(镇)具体实施办法的融贯性,在研究制定社会保障各项规定时,必须坚持多方共同参与,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优选和慎重实施调节的程序,体现统筹、整合的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

 

(四)建立社会保障督查督办机制。强化社会保障专项督查工作,力促重点工作的推进、难点问题的解决。探索建立统一集约的全区社会保障系统工作绩效考核制度,严格结果运用,将此作为系统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直接依据,并纳入相关配合职能部门的保障目标进行考核(五)建立社会保障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多方参与的监管体制,除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实行行政监督外,要进一步健全具有权威性、代表性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由用人单位、职工等代表(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社保专家学者)组成,切实履行审查全区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社保基金工作,并受理举报、申诉之职;同时,加强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的监督,促进社会保障工作健康发展。

 

(六)建立社会保障信息网络机制。以“金保工程”和“数字民政”工程为载体,加快建立覆盖区、街(镇)、社区(村)的业务管理网、办公管理网、公众服务网,并实现三级联网,逐步开展网上政策咨询和业务受理,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加速社会保障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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