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外语翻译
从周到清近三千年漫长的历史中,中国出现过三次翻译高潮〔1〕。延宕千年的佛经翻译使佛家思想与道家思想、儒家思想最终共同构建了中国文化,产生了难以想象的深远的影响〔2〕。最近两次的西学翻译则开始西学东渐,开启了中国的近现代化〔3〕。对于清末以来中国的翻译,中国知名学者、学术翻译专家邓正来先生认为,从1862年清政府设立京师同文馆时起到1989年,国人的西学东译运动,高潮有三次。“这些翻译工作对于造就中国的学术人才,沟通中西文化,建立和发展中国的社会科学乃至推进中国的学术水平都发挥了积极作用。”〔4〕西方翻译史上古罗马对古希腊、欧洲各民族国家对古希腊与古罗马文化的继承与移植的巨大成就,显示翻译的不可替代的作用〔5〕。邓正来先生还认为,中国在没有自己的社会科学学术传统的情形下开展学术翻译工作,其最终目的在于构建并发展中国自己的学术知识体系和学术传统〔6〕。所以可以说,在当今中西学术格局强弱分明的情况下〔7〕,中国的法学翻译背负着发展学术汉语〔8〕、发展中国学术的使命。然而,在目前中国法学学术自生能力还较弱的学术体制下,虽然法学翻译的学术地位并不高,与法学翻译作品于中国法学界所展现的实际影响极不相称〔9〕,但法学翻译对中国发展自己的法学与培养中国法律学人所具有独特的重要性,是不可否认的〔10〕。虽然评价当今法学翻译于中国法学的影响,不是本文设定的主题,也已远远超出笔者的能力,惟不可否认,在法学翻译的学术地位并不高的情况下,译者为原文文本得以传递所进行的语际转换而付出了巨大的心力与财力,其精神与执着令人敬佩。2004年,中国知名法律学者苏力先生曾提出,当今存在着法学翻译热〔11〕。而书店里书架上的法学译著也是密密麻麻,琳琅满目,令人目不暇接。那么当今的法学翻译究竟如何?又如何应对存在的问题?
一、对当今法学翻译的调查与分析的理论基础与框架
古今中外传统的翻译论者大都以丰厚的翻译经验为基础〔12〕,当代的翻译研究或翻译学学者也很少翻译经验匮缺者〔13〕。笔者虽无高深的法学翻译造诣,但长久以来关注当今的法学翻译,并自觉的进行翻译训练与翻译论著的研读,故而根据翻译理论,对当今的法学翻译情况进行了考察,以大体确定当今的法学翻译状况;在翻译文体体系的参照下,甚至与文学翻译比较的基础上,笔者析清了何谓法学翻译;通过创建大体可具操作性的法学翻译的技术性构成系统作为考察与分析框架,并将当今的法学翻译与清末民国和西方翻译情况进行比较,对当今中国法学著作翻译展开描述性研究,试图去确定当今中国法学翻译的实际状况〔14〕。笔者创建的法学翻译的技术性构成系统,是指在法学翻译过程中,参与完成翻译的各项能力,其本身包括除去译者的法学翻译伦理精神与法学翻译观之外的语言文化涵养、学术研究、翻译技能等。法学翻译观,是指在总体上如何看待、理解法学翻译。语言文化涵养,可分为浅陋、一般、精通、高深四个档次;学术研究,可分为浅陋、一般、深入、高深四个档次;翻译技能分为朴拙、一般、娴熟、高超四个档次。此项调查与研究的主体部分,是一百多部各个不同时期的中外文译著〔15〕。考察统计的内容包括:译者译书时的学术背景、译书时的年龄、译者的语言文化底蕴、翻译的目的、翻译的时间跨度、翻译理论学习与翻译技能训练、译者言的类型〔16〕、是否有项目资金支持、参考资料与帮助人员、翻译组织、翻译策略或翻译观、译者注释等。以上这些项目,有的部分笔者进行了完整的数字统计,部分因资料付之阙如无法查知,抑或是由于查找太过于费力而尚未能给出统计数据,抑或有的项目并不能进行实证的调查,而是仅进行不是很严谨的印象式论断。本文的论述正是基于以上的考察统计与论述策略。
调查所进行分析研究的框架如下:译者按其学术身份区分为学者型与学生型〔17〕;翻译组织类型区分为独译型与合译型,合译型又区分为化一式合译、平等式合译与领携式合译〔18〕;序言分为研究性序言或批判性序言、概评性序言与译介型序言,其中概评性序言又分为浅显的概评性序言与深入的概评性序言〔19〕;翻译之动机类型分为名利型与学术型〔20〕;根据译文与原文的比较关系,把译文区分为质信型与归化型。学术翻译总类型〔21〕将之分为研究型翻译〔22〕、学习型翻译〔23〕、介绍型翻译与功利型翻译。香港知名翻译学学者张南锋先生曾指出,翻译研究涉及太广,又困难〔24〕,所以笔者的研究,或许只能得出欠缺严谨的偏颇肤浅之论。
二、法学翻译是什么?
(一)当代中国法学译者的翻译观
西方翻译学界著名学者埃德温•根特勒尔宣称,大多数学者认为1976年在匈牙利召开的翻译大会上,翻译研究(translationstudies)作为独立科学而建立起来〔25〕。而西方翻译学界另一著名学者苏姗•巴斯尼特又宣称,到1991年翻译研究已不仅仅是科学,而成为一门独立的、严肃的学科〔26〕。翻译研究已经彻底摆脱以前只言片语的经验论说,而称为翻译学(Translatology)或翻译研究(TranslationStud-ies)。而我们的法学翻译者是如何看待翻译的?他们与西方的翻译论者,甚至与中国古代的翻译论者进行比较,结果将会如何?根据所调查的当今法学译著的译者言和某些法学学人已经发表的关于法学翻译的文章,笔者得到的总体性印象是:中国当今的法学译者,似乎大部分对翻译本身,包括翻译理论与翻译技能,了解不够;在进行翻译前,他们绝大部分,似乎没有进行过专门的翻译技能训练,也缺乏翻译理论的阅读;而与翻译直接关涉的语言文化涵养与对原著的研究,很多译者似乎难以达到学术翻译的基本要求。大多数法学译者的翻译观,实际上似乎是把翻译看作是懂点外语抱本词典就可以的事情。比如,最普遍的是,当今很多译者都宣称信奉“信、达、雅”,有的还基于自己的理解与经验对“信、达、雅”给出自己的寓意〔27〕,可是他们并不了解严几道先生本人的“信、达、雅”的意义,似乎也不知严先生为什么、又凭借什么而提出这三个字〔28〕。有些法学译者关于翻译的论断,虽然表现出他比较广博的知识与想象力,但从翻译研究的知识体系来看,却有闭门造车的嫌疑。中国著名翻译家劳陇先生曾对当时中国翻译提出严厉批评,用这一批评来评定当今中国的法学翻译,似乎也同样恰切:“实际情况是:一方面进行盲目的实践,另一方面则不断制造空洞的理论。”〔29〕那么,为何法学翻译界对包括翻译理论与翻译技艺的翻译知识,表现出的是这样的匮乏呢?笔者推测,部分原因是由于整个社会,也包括学术界,普遍缺少对翻译的深刻认识。正如张南峰先生所说,“都觉得翻译是雕虫小技,不是什么高深的学问。”〔30〕(二)法学翻译是什么法学翻译究竟为何?有位法学译者曾不断向笔者强调,法学翻译不同于文学翻译,法学翻译就是要“信”。可是其对于文学翻译是什么,翻译又是怎么回事不甚明了。翻译是什么?此问题,无论中西或古今,给出的答案多是:翻译是艺术〔31〕,或翻译是一门技术,同时又是一种艺术〔32〕,或翻译是科学〔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