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期刊 | 网站地图 周一至周日 8:00-22:30
你的位置:首页 >  货币金融 » 正文

农村金融的供给和需求探讨

2021-4-10 | 货币金融

 

“三农”问题是中国发展最为核心的问题之一。农民收入的提高、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都需要农村金融市场扩大规模和提高效率。但长久以来,中国农村金融却成为制约“三农”发展的瓶颈,农村金融不但明显落后于城市金融,还明显落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以往分析中国农村金融的很多文献提出中国金融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是金融供给,特别是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的金融供给不足。本文认为,无论是分析中国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历史、现状,还是分析中国农村金融未来的改革与发展战略,一定要对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和需求这两个方面同时进行分析。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滞后既有金融供给不足的因素,也存在金融需求不足的问题;从改革与发展战略来看,中国农村金融不但要通过改革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增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吸引大型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信贷来有效增加金融供给,也需要通过促进“三农”的多元化发展来有效提高农业、农户和农村的金融需求,以实现农村金融的高水平发展。

 

一、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滞后状况

 

本文采用李广众等[1]和姚耀军[2]使用的指标,即以农村金融市场贷款余额占农村GDP的比重来衡量1994—2009年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于农村经济的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程度。①

 

中国农村金融市场贷款余额为农业贷款余额与乡镇企业贷款余额之和,数据源自《中国统计年鉴》;农村GDP则是以当年农村GDP占全国GDP的比重乘以当年全国GDP来计算,全国GDP数据源自《中国统计年鉴》,而农村GDP占全国GDP的比重则来自《中国农村经济绿皮书》。本文的计算公式为:从1994年到1998年,中国农村金融有比较快的发展,农业贷款余额与乡镇企业贷款余额之和占农村GDP的比重从18.90%快速提升到24.10%;从1998年到2008年,虽然经历起伏,但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程度总体不断下降,1998年尚有24.10%的水平,2008年则达到历史低点18.10%。这进一步验证了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严重滞后于农村经济发展这一判断,中国农村金融目前处于低水平的发展阶段。

 

二、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

 

(一)基于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分析

 

1994—1997年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以新建农村金融机构①以及让原有附属农村金融机构独立运作②为主要特征。1998年以后,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转而以已有金融机构的整顿和改革作为主要任务。

 

1997年底至1998年初,中央决定全面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由于政策突然趋紧,农村合作基金会自身积累的矛盾随之表面化和公开化,各地普遍出现挤兑,少数地区甚至出现了较大规模的挤兑风波。1999年1月,国务院宣布全国统一取消农村合作基金会,同时对各类农村民间金融组织也维持高压态势。

 

1998年开始,工建中农四大国有银行开始了商业化改革。考虑到信息不对称、经营成本高、特质性风险(包括自然风险、市场风险、道德风险等)比较高、缺乏抵押担保等问题,四大国有银行开始大幅度地从县及县以下区域撤离人员和经营网点。据统计,从1998年至2004年,四大国有银行共撤并基层机构75585家,其中农村地区的经营网点占大半。③

 

正规金融大规模撤出的结果是中国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率随之下降。银监会《2006年度中国银行业农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显示,截止2006年末,全国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平均每万人拥有金融机构网点数才1.26家,而城市为2家;全国乡镇的银行业网点平均不足3家,只设有一家银行网点的乡镇有8231家,有3302个乡(镇)未设任何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没有任何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或只设有一家网点的村镇数占全国村镇总数的比例超过35%。

 

银行撤出农村金融市场后,农村信用社被动地成为很多农村金融市场唯一提供对农贷款的正规金融机构,形成了“一农扛三农”的局面。但由于历史包袱沉重、产权关系不明晰等因素,独撑农村信贷市场大局的农信社财务状况不佳,农信社的不良贷款率高居全国金融机构之首。

 

2003年国务院颁布《深化农信社改革试点方案》,启动了对已有农信社的深化改革。改革首先在吉林、山东等8个省(市)试点,2004年开始在全国推广。改革以后,全国绝大部分县(市)的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明显改善,农信社“省联社”相继成立,农信社转制成立的一批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也相继开业。但重新具备商业可持续能力的农信社及改制后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在业务中开始表现出与大型商业银行同样的“脱农化”倾向。韩俊等指出,2005年全国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农村吸收存款4.14万亿元,向农村提供贷款2.96万亿元,存贷差高达1.18万亿元,其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存贷差就有1.06万亿元,占89.8%。

 

[3]1998年开始的以整顿和改革已有金融机构为主要特征的中国农村金融改革抑制了农村民间金融,导致正规金融机构大规模撤出农村,农信社“脱农化”倾向日益明显,其结果是农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农业贷款余额占全国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从2000年的15.6%降至2006年的10.3%,农户贷款的满足率仅有57.6%。①

 

中国农村金融需求与农村信用社改革课题组发现,[4]2001—2004年,在受访的有借贷需求的农户中,42%的农户没有获得正规贷款,在获得正规贷款的农户中,35.6%的农户指出获得的贷款低于其需求。虽然农村非正规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正规金融不足所带来的缺口,但并不能完全填补正规金融供给不足所留下的巨大缺口。[5](p.66)

 

(二)基于农村金融需求不足的分析

 

造成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滞后除了供给不足的因素以外,需求不足也是重要的原因。

 

中等收入农户或一般农户信贷需求下降成为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一个普遍现象。韩俊等利用全国性的调研数据发现,[3]家庭收入与农户的借贷需求和借款获得率都呈U型关系,即农户的借款需求和借款获得率都是随着收入的增加先下降后增加,中等收入农户的信贷需求比较低。很多地区的调研数据也反映了这样的特点。朱海洋等人对上海市郊的102户农户进行了调研,[6]发现农户生产性融资意愿明显不足,被调查农户中只有9.8%的农户在生产经营中存在常年资金短缺且发生过对外融资。熊学萍等人访问了湖北省天门市农村198户农户,[7]发现2005年有借贷经历的只有63户,占32.32%,没有借贷经历的135户,占67.68%。黄祖辉等人研究了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和山西省的调研数据,[8]发现虽然农户普遍反映很难获得银行和农信社的贷款,但当问及他们是否需要贷款时,大部分农户的回答是不需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