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管理相关
一、专卖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难点
(一)一些品牌卷烟不能完全满足需求
当前,由于一些名优卷烟、低档烟的货源偏紧,不能完全满足卷烟市场的需求,使得一些不法烟贩有可乘之机,假冒烟、杂牌烟在市场上有了销售空间,扰乱了卷烟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特别是一些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查处时有的违法经营户就讲到:“你们烟草都没烟,不在外拿烟我们卖什么?”其实绝大部分的经营户是很愿意到当地的烟草公司进货的,就是为了拿到真品烟,但由于货源问题,把一些经营户推给了一些不法烟贩,成为了不法烟贩的销售网络,增加了管理难度。
(二)假烟屡禁不止,打假工作任重道远
马克思曾经说过“如果有200%的利润,他就敢冒上绞刑架的风险”。假烟的制作成本很低,利润却很高,高额利益正是假烟屡打不止的根本原因所在。虽然近年来,烟草部门在打假工作上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随着交通的发达和托运业的逐渐兴起,托运站也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假烟贩运渠道,通过托运方式人货分离,可以逃避监管,制假者可以随便以电脑配件、办公用品等名目进行托送,而且现在高速公路难在运输途中查处。就是在某个环节查处了,我们专卖管理部门的取证也是非常困难。
(三)无证经营户的长期存在,给专卖管理工作增加难度
一是一些无证户无法从正常渠道获得货源,就千方百计的到其他持证户中求购卷烟,这就相对给了一些不法烟贩有了销售的空间。二是近年下岗失业、失地农民、外来劳务人员的增多,这些人因技术、资金的问题,一般都会选择开烟酒小店。但按照规定,许多人都不符合办证条件,有些就干脆无证经营,有的还对我们的执法存在较大意见,从而增加了检查难度。三是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对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的查处,目前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的处罚权有限制,也是无证经营屡禁不止的原因。
(四)专卖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不够强
长期以来,烟草专卖管理履行国家赋予的执法监管权力,打击各类扰乱卷烟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经营行为,历来都是专卖工作的重点。同时,在市场经济日趋活跃的情况下,各种违法经营行为有增无减,由此,专卖工作落实以打网络、端窝点、打无证、控大户为主要内容,这就造成了专卖管理人员潜意识地形成了专卖管理即为管理的认识,服务意识稍显淡薄。认为专卖工作就是管好市场、管好零售户,所谓的服务也就是执法严格、市场监管有力。而且有的专卖人员认为专卖为业务“保驾护航”就是指为业务经营提供稳定的市场环境。其实在当前行业要求突出服务的形势下,应该赋予其新的涵义,市场的共有性质,也决定了管理和服务不单是某一部门的事。
(五)法律赋予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权力有限
《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赋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假冒烟、走私烟特别是无证经营卷烟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且执法主体多元,有工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某些法律条文界定模糊,缺乏可操作性,使依法行政缺乏准确、权威的依据。如烟草专卖行政部门在打私打假方面主体资格不明,在管理无证经营的问题上,管理权限交叉错位,形成了管理真空。而且现有的烟草专卖管理法中没有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时有权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作出规定,从而在查处违法案件中存在许多不便,甚于一些案件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
(六)专卖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综合素质不高
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基础是立法,重点在执法,执法的成败首先决定于执法者的素质。虽然,烟草部门一直以来都重视对专卖队伍的建设,也开展了各种各样的学习培训,但一部分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在这方面先天不足,后天又不补,把依法行政当成一种摆设,没有重度的重视,培训中学习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能很好的运用起来,要做到“依法行政”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在货源供应上,应尽量满足辖区卷烟市场供应需求,尽可能地保证市场供需平衡坚持公平、公正的货源分配原则,使所有经营户都能够有烟卖,获得利润。同时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经营户的守法经营意识,自觉抵制假、非、私烟。
(二)在打假工作上,要与不法份子拼耐力、拼实力、拼智力
目前,卷烟打假工作正如国家局姜成康局长所说的那样,正“处于与不法分子拼耐力、拼实力、拼智力”的阶段,我们专卖管理人员要不断地加强学习,紧紧围绕“打窝点、查网络、堵源头”的工作思路,严阵以待,拓宽思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加大对线人的培育力度,完善信息情报网络,建立“细摸底、常分析、勤排查、紧盯防”的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利用八小时之外的超常规监控方法,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嫌疑对象的排查。同时发挥客户经理、送货员、经烟户等信息员的作用,随时掌握市场动态,了解市场假、非、私烟信息。二是密切关注不法烟贩子的新动向、新方法。近几年来,一些托运站纷纷建立,逐步形成了网络。这种托运方式目前正被一些不法烟贩子所利用,使我们在非法运输假烟方面打击难度增大。对此,我们首先要加强宣传,提高托运站的自律意识,使他们认识到运输假冒烟的危害后果。其次,加强信息收集,提高打击的有效性,加大从源头上侦察的力度,尽可能地在发货地源头或终点进行查处,予以有效打击。同时要改进稽查方式,在破获假冒卷烟贩、销网络上有新的突破,增强经营案件的意识,在绝对控制的范围内,适当地“放长线,钓大鱼”,做到人脏俱货,一网打尽,达到破获一起案件,打掉一个销售假冒烟网络的目标。三是联合执法,与公安等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密切与公安部门的关系,主动沟通信息,做到信息共享,及时请求公安部门协助。以健全公安协查机制为基础,按照“行政办案刑事化”的思路,做好前期取证工作,明确侦查目标,并适时提前请公安部门介入,摸清整个网络的运销活动,确保破网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