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期刊 | 网站地图 周一至周日 8:00-22:30
你的位置:首页 >  教育相关 » 正文

柏拉图教育的内在逻辑

2021-4-10 | 教育相关

 

古希腊著名哲学家柏拉图(Plato,公元前427-公元前347年)以其《理想国》而著称于世,吸引了古今诸多学者的关注,其思想涉及到哲学、政治学、美学、教育学以及心理学等领域,而教育是柏拉图关注的重要领域之一。柏拉图并未对其直接下定义,“而是使用了隐喻的方式。

 

他不是使人‘知道’或‘懂得’,而是使人‘看见’或‘感到’了什么是教育以及受过教育的人与没受过教育的人之间的本质的差别。”[1]

 

他使人明白教育就是人从“愚昧”走向“智慧”、从感性转向理性的过程。本文试图从教育的社会目的、个体目的、实现目的的途径以及学习态度四个维度剖析柏拉图的教育思想,以期能对网络教育研究有所启示。

 

一、柏拉图教育思想的内在逻辑

 

(一)教育的社会目的:正义柏拉图生活于雅典城邦从辉煌走向衰落的时期,亲眼目睹了政治腐败、社会混乱、纷争不断的社会窘况,这使他产生了探求一个和谐、稳定、正义的理想城邦的想法。在他看来,教育就是实现其理想国家的手段。在此意义上,柏拉图的教育目的是社会本位的教育目的,即达成其理想的社会状态——正义的城邦。何谓“正义”,柏拉图认为正义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与最坏的折衷”;[2]41二是“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2]139;三是“正义就是有自己的东西干自己的事情”[2]141。质言之,正义的城邦指城邦中的公民依其禀赋做最适合自己的事,公民以及各社会阶层各尽其责,形成协调、和谐的社会状态。

 

柏拉图的正义观是基于其人性论的,他认为人天生三等,即金质的人、银质的人、铜质与铁质的人。各种类型的人因其“质”而做适合自己的职业,如金质的人适合做统治者、银质的人适合做城邦的护卫者,而铜质与铁质的人适合做生产者。各种特质的人做适合自身禀赋的职业就形成所谓的正义城邦。教育的本质在于“给人发现他的天赋并训练他有效地利用这种天赋。”[3]当人的天赋得以发现并受到合适的训练后,人就会依其禀赋从事适合自己的工作,正义的国家得以形成。从理论上而言,柏拉图的社会本位教育或许能解决当时雅典的社会问题,其人性三等论在某种意义上有助于打破贵族垄断的政治与教育。但就教育与人的关系来说,柏拉图把教育当成了育人的工具,而人自身的目的也变为国家教育目的的奴婢。因此,教育的个体目的相对于其社会目的而言,只能退居其次。

 

(二)教育的个体目的:善与正义

 

就柏拉图教育目的取向而言,除有助于形成正义的国家或城邦外,还有个体发展的目的——善与正义。柏拉图采用了隐喻方法,把善隐喻为“太阳”,人只有掌握了“善”的理念,心灵的理性才能认识事物的理念和善的理念,“又能够使事物的理念和善理念被理性认识”。[2]11罗素认为,善被认为“赋予被认识的东西以真理并赋予认识的人以认识能力的东西,就是我要你们称之为善的理念的东西,而你们也将会把它认为是知识的原因。”[4]

 

因此,善是一种境界,达到了善的境界,认识才得以可能,知识才会生成。个体的善并非是目的,正义才是目的,善的境界的提升只是实现个体正义的手段或途径。个体的正义事实上也不是最终的目的,个体正义的实现是实现国家正义的途径。

 

个体正义指的是人的欲望、激情与理性各就其位、各得其所的状态,即欲望与激情受制于理性的引导与控制。教育的个体功能就在于协调理性、欲望与激情三者之间的关系,使欲望和激情能受理性的引导和控制,以实现个体的正义。就人禀赋的先天决定论而言,人的正义状态的达成过程同时也是个体禀赋得以发展的过程。通过个体禀赋的实现,个体才能在预设的国家结构框架内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肩负适合自身的社会角色,这是正义城邦得以形成的前提和基础。

 

(三)实现目的的途径:学习知识

 

社会正义的实现依靠个人正义的实现,而个人正义的实现则依靠个体对知识的掌握,这是柏拉图论述其教育思想的一条线索。柏拉图主要从知识是什么、知识的选择与知识的学习三方面来阐释其教育观的。就知识而言,他认为知识分为两个层面,即共相知识与殊相知识。

 

共相知识亦称抽象知识,指存在于意识里的知识,“也就是知识的本质,即存在的真实概念。”[5]殊相知识即具体的知识,现象世界的知识,是共相知识的具体化。知识的选择基于两点。一是学生的年龄,如出生到二十岁,学习音乐和体育;二十岁到三十岁,进行科学教育,科目包括数学、几何、天文等;三十到三十五岁,进行辩证法教育。二是知识自身的性质,即促进教育目的达成的积极的知识与阻碍教育目的达成的消极的知识。例如《理想国》第三卷开篇所说:“为了使我们的护卫者敬神明,孝父母,重视朋友间彼此的友谊,在故事中有关神的事情,哪些必须从小就讲给他们听,哪些从小就不许讲给他们听。”就音乐教育而言,柏拉图认为,“歌词里不需要有哀婉和悲伤的字眼”[2]94。

 

知识的学习是柏拉图探讨的有关知识的重要议题,在其理念论的基础上,他提出了“学习即回忆”的学说。认为知识是存在于人的灵魂之中,但受到肉体的遮蔽,教育的过程即帮助学生把存在于人的灵魂之中的被肉体所遮蔽的知识“回忆”起来。针对知识学习的顺序而言,知识的学习遵循从影像到可见物,到科学,到理念,最后认识到善的最高理念这一从具体到抽象、从感性到理性的过程。另外,柏拉图还提出了三种学习的方法,即叙述、模仿与研究。

 

他认为,叙述与模仿适合音乐和体育教育。模仿不是主要内容的简单传递,而是声情并茂,比叙述法对学生的影响更大。研究适合数学、几何、天文与辩证法的学习,尤其适合辩证法学习。通过研究性学习,学生才能接近甚至达到对善的理念的认识,才能帮助正义国家目标的达成。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