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教育相关
“尊重的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理念,不仅使教育工作者在行为科学层面获得一种遵循,反思和改造我们以往的教育实践,而且调动和激活了教育工作者的理性思考,使我们有理论兴趣在形而上的层面上探讨它的思想内涵和理论之源。
一、“尊重的教育”是“还原教育本体功能”的教育
“尊重的教育”其表象的行为内涵包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育对象,尊重教育者;其深层的思想内涵是倡导一种领引时代精神、表现时代主题的“关注人的主体性的提高、升华和发展”的教育,是强化“发展人”的教育本体功能的教育。
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教育越来越关注其社会功能发挥,也常以社会发展需求作为推进教育的动力。战后世界教育思潮的代表流派———教育的科技取向思潮、教育的经济主义思潮和教育的社会价值取向思潮,都强化了教育的社会功能、经济功能,相应弱化了教育的发展人的本体功能。如教育的经济主义思潮,是把经济需要作为审视教育的视角,把教育与经济的关系作为研究教育价值的出发点,以突显教育的经济功能为目的。他们所关心的是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劳动者的生产技能,教育对经济的适应,经费投入的经济效益,教育体制的改革与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关系,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教育的经济主义思潮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或影响了当今的教育。
这种思潮领引的教育实践的特征是,完全依社会发展需要去组织建构教育,如教育规模与结构、课程目标与内容……忽视了学习主体发展需求,忽视教育发展人自身的功能的发挥,使教育距离它的本体功能越来越远。这不能不说是教育功能的偏废或异化。
“尊重的教育”首先倡导尊重学习主体需求,尊重教育对象需求,这使教育活动忠实于教育本身的内涵。教育是促进人类自身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工具,“人”是教育生成、教育行为存在、推进教育发展的“思想内涵和逻辑内核”。不会教育和未曾接受教育的人是自然人、生物人;因为有了教育、受了教育,人才具备人的根本属性———使人“文化化”,“使人成为人”。教育的本质就在于“使人成为人”。所以,“尊重的教育”首先是尊重教育之中的“人”,尊重人的需求,尊重人的发展成长规律,尊重施教者和受教者的主体意识。抛弃教育的主体意识,教育便失去内核而不复存在。尤其在一个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成为影响民族生存状况基本因素的新的时代里,更要施以一种“尊重主体意识”的教育。“尊重的教育”是对教育本体功能的回归,是“以人为本”的时代精神的映照。
二、“尊重的教育”是发展“人的主体性”的教育
教育应当是符合人自身发展需求的、由人自身本体主宰的实践活动,应当是以人的主体性为原则的实践活动。
有学者论证:人作为主体的根本特性既“主体性”的主要内涵有三方面:这就是主体的“为我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是一切活动和一切关系的主体,教育理然。在教育活动中,有互为主体学说。将学生视为主体,则倡导教师教学得法,能为学生创造一个可发挥“主动性”与“创造性”的空间;将教师视为主体,则追求一种境界:使主体(教师)的实践活动既合对象的规律性,又合主体的目的性。
反思教育,教育作为一种人的主体实践活动,在教育的原则和教育的方式、教育的内容和教育的方法方面存在诸多弱化主体、抛弃主体、排斥主体的非人化现象。综观历史,我们可以概而论之:作为阶级的教育,教育的政治功能往往使教育走失了“人性”;是否施行一种“人性”的教育,又不完全取决于教育所服务的社会性质。我们的认识可以用这样一个具体的逻辑过程来表达:
———社会主义的教育应当是以发展人和发展社会为目的的教育;但社会主义教育所走过的历程,又表明教育性质与社会性质不完全同步,“非人化的教育不是社会主义的教育”,所以教育观念要不断地变革。
———教育活动中的人应当是积极能动的实践主体;这个“实践主体”的存在和选择权应当受到关注,并应当在教育中有积极的映射。
———尊重主体的教育过程的关键在于正确发挥个人主体性。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构成了教育活动的“人”的内涵,他们应当成为积极能动的实践主体而不是主客倒置。“尊重的教育”要求根据不同的个体施以不同的教育,使他们的潜能得到充分的发展。教育要克服目前教育中存在的划一性、僵化性和封闭性,树立尊重个人,发展个性,培养自我责任意识的观点。发展个性,并非放任自流,不负责任,自由无序,而是尊重每个人的个性特长,充分发挥和培养他们的个性特长。
三、“尊重的教育”是强化“主体意识”的教育
教育要促进人的主体性发展。主体性发展需要生成、建构、培养与调动人的主体意识。“主体意识”就是体会主体存在,不可“只见物(教育客体或事物发展规律),不见人(置人的身心发展规律于不顾)。”“关注主体意识”就是满足主体需求;“关注主体意识”就是以发展主体为终极目的。
教育活动中,主体其一是受教育者或教育对象。人的实践活动的目的就是使“自己的思想对象化”,教育对象的质量标准应当是教育者的“目的映射”。教育的本质特征要求我们,教育活动的出发点还应当定位在“对象需求本身”。《中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纲要》的主题就定位在“为了每个学生的发展,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方案中详述为:“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面向全体学生,为每个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发展创造条件,促进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尊重教育对象,重视学生生动活泼、主动的学习,重视学生成功与发展的经验,这便是尊重主体的意识,尊重教育对象的教育。
在基础教育的课程改革中,我们对历史是这样反思的:“教育观念滞后,人才培养目标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需求;课程内容陈旧,课程结构单一,学科体系相对封闭,以至难以反映现代科技、社会发展的新内容,脱离了学生经验和社会实践;课程实施过程基本以教师、课堂、书本为中心;课程评价偏重学生成绩;课程管理过于集中,使课程不能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学生多样发展的需求等等,影响了青少年的全面发展,不能适应提高国民素质的需求,亟需改革。”对这些问题的反思的认识基点都定位在“关注主体意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