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有土地制度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壁垒
1.现有的土地政策是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分为国有和以村为单位的集体所有,现实运行中有不平等现象,不能体现大多数人的利益,尤其不能体现农民利益。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政策走国家强力监管下的市场化道路,逐渐成为发展的必然方向。
2.宅基地审批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据了解,一方面,为了保护基本农田不被占用,当前国家给农村的宅基地指标很少,有的村每年只有五六百平方米,即两三宗地。另一方面,确实迫切需要,又经过努力,仍然无法取得审批的农民,不外乎采取未批先占,强行建盖,而土地监管上存有盲区,监管不到位。甚至出现了无证村,无证街,基本农田被挤占。
3.在城市买房可以付少量首付款,然后通过按揭购买,而在农村建房须全部资金。要贷款,只有小额信用贷款,金额小,时间短,一般是一年还款,民间借贷,利息高。在城市还可以用住房抵押,向银行申请生产经营性贷款,而在农村,银行不接受集体土地或以上房产的抵押,同样花几十万,建盖房屋后,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不动产”。
二、农村产权制度也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现阶段农村土地产权大体有:农田旱地承包权,集体土地承包权,荒山荒地承包权,集体土地租用及收益权,库塘坝沟渠自来水管理及收益权等,由于多方原因,其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产权不清晰,权责不明确,矛盾纠纷争议仍然存在,具体是因为历史遗留的各村社间划界不清,或多个部门多个单位(如国土、民政)经过多次划界,其认定点和侧重点不一样,参照标准不同,使用的科学技术及设备不同;三四十年前很多荒山荒地无人管理,无土地使用权人耕种开发,地权及经济林果权间利益及权属难于划分;农村土地承包者不是事实上的种植经营者;承包或买卖主体不合法,而经营者已经达多年事实上经营,在民间形成共识、默认。农村产权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流转不顺畅。产权一旦取得,流转出去很难,货币化很难,要转向经营很难做到,并形成恶性循环,有时得终生固守。
三、贷款难,还款更难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又一障碍
由于产权方面的问题,一方面银行及金融机构不能违反政策接受农民的抵押物,另一方面抵押物质量不高,流转不顺畅,还存在一些矛盾和纠纷,金融机构自然不愿自我束缚。所以农民用于生产经营性的贷款,基本是农村小额信用贷款、民间自发组织的民间借贷、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高利贷。这些贷款的特点是:额度小,一般少于人民币50000元;周期短,大多数为一年或几个月;利息高,贷款月利率在0.7分到6分(10000元月利息为70~600元);使用不方便,借贷合同一经签定,不到期不得还款,提前还款也要支付全额利息。贷款难的同时还款也难。由于农业生产的周期长,生产经营性贷款,一旦用于农业投资,回收较为缓慢,有些资金要通过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回收,而贷款到约定期限,必须还款,否则将承担严厉的利息惩罚,因此到约定期限,不管东拼西凑,还是拆东墙补西墙,也要将贷款还上。
四、片面强调政府的服务职能,弱化了政府的管理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
在以德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框架下,针对有些地方政府处事方式简单,态度粗暴,施政蛮横,于是有领导提出了“政府就是服务”的口号。纵观古今历史,政府就是政权的组织形式,其职责就是管理公共事务,管理才是它的最主要职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政府根据社会管理的需要,设立一些公共服务部门,如文化、教育、卫生、科技等。地方政府由于受上述影响,不敢大胆管理,不敢放手管理,不敢依法管理,造成一定范围的无政府主义。如,家电下乡款被商家套取,化肥农资良种补贴实际领取者根本不从事农业生产,购机补贴只是名义上到农民手上,盖洋楼领低保,重复征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被乡村医生套取,土地使用泛滥,无地基证一条街等,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综上所述,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层面很多,如科学技术水平低,自然灾害抵制能力弱;大量民工进城,造成农忙季节劳动力不足;农业机械、农用动力不足,分布不平衡;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投入不足;工业和第三产业占的比重低等。本文从不同视角提出了对于三农的新观点,新思路,很多想法难免有偏颇、片面之处,愿工作在广大农村和研究三农的专家学者指正。
作者:尹文江 单位:云南省洱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