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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论文

2021-4-10 |

一、完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强化共同富裕目标,夯实和谐基础

 

经济上的共同富裕、和谐互利是形成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基础,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物质内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下,公有制经济发挥着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个体经济、民营经济等其他所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共同发挥着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激活了各个领域的经济要素,推动着社会主义财富的不断增长。市场认可的最优,并不等于社会的最优;我们需要市场竞争的公平,更需要政治上、道义上、社会上的公平。要真正实现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必须让广大人民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就需要直面当前存在的收入分配差距和老百姓的生活境遇差异,完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让老百姓能够从制度的导向中真正感受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价值目标。2013年2月3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指出,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共同发展、共享成果。倡导勤劳致富、支持创业创新、保护合法经营,在不断创造社会财富、增强综合国力的同时,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程度。坚持注重效率、维护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创造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市场调节、政府调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要素配置和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坚持积极而为、量力而行。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突出增量改革,带动存量调整”[3]。其中强调的“勤劳致富”、“合法经营”、“维护公平”、“共享成果”等,生动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实现需要公正的分配制度,这也是社会公正的基础,社会和谐的前提。完善分配制度,首要的任务是通过顶层设计,真正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从保障权利和规范权力入手,规范政府和企业的行为,把收入分配制度纳入法制的轨道。对群众比较关注或反映较为强烈的一些专门领域的个人收入分配规定,如公务员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制度、垄断行业员工收入构成等,形成公开透明的稳定制度,展示政府为实现共同富裕所做的各种努力,体现劳动致富的光荣,彰显共同富裕的价值。完善分配制度,还要特别注重二次分配,通过改革完善财政税收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真正体现公平优先的价值取向,让大多数人能够在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中获得实质上的平等。

 

二、完善选举制度和参政议政制度,加强公民意识培养,畅通公开公正通道,弘扬民主理念

 

民主理念的形成和发展需要广泛的民主实践,民主实践的常态化进行需要稳定健全的各项民主制度。要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2007年3月16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针对法国《世界报》记者提出的关于中国民主问题时指出,“社会主义民主归根结底是让人民当家作主,这就需要保证人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就是要创造一种条件,让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就是要在平等、公正和自由的环境下,让每一个人都得到全面的发展;就是要充分发挥人的创造精神和独立思维的能力”。温家宝还指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实现的两大任务,“一是集中精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二是推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特别是让正义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4]。因此,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并逐步形成与之相配套的切实可行的具体制度,例如民众参与民主选举的程序性规定、民众参政议政的制度通道、民众表达诉求的法律渠道,等等。随着经济环境的改变,社会结构不断分化,个人价值观趋向多元,民众利益诉求越来越多样,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也越来越高。与此同时,随着社会转型和利益结构的调整,各种矛盾、冲突不断显现。要实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合理化解社会矛盾与冲突,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形成稳定、规范的制度渠道[5]。民主的践行,需要提高公民的素质,使全体社会成员正确认识个人与社会、社会与国家的辩证关系,逐步形成理性的政治和社会参与方式。因此,公民意识的培养尤为重要。一方面,要改变过去单纯的公民守法教育模式,通过建立稳定的公民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参与,让每个人切身体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逐渐形成理性的参与意识。同时通过普法教育和媒体宣传,逐步引导和强化公民对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的认同。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公民参与意识的教育和实践。充分发挥学校、媒体的宣传教育功能,营造良好有序的参与氛围。通过参与型社区等基层组织建设,搭建有利于双向沟通的参与平台。推广政府市民服务中心、便民呼叫中心等建设,并形成稳定制度,切实提高政府部门对公众参与公共政策的回应水平。

 

三、完善立法程序和司法执法制度,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规范利益诉求途径,彰显法治理念

 

立法是法治的重要前提,完善立法程序的核心问题是让立法能够尽可能地体现绝大多数人的意愿,保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要完善代表制度,保障代表和委员的真正代表性,确保民众的利益和诉求能得到真实的反映。在现有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完善立法程序要拓宽渠道,保障代表和委员提出的议案能进入立法议程;要公开透明,保障代表和委员能够充分了解立法意图和立法目的;要发扬民主,保障代表和委员在立法机制内能够发挥真正的影响力;要能修能正,保障代表和委员能够直接影响现有法律内容。完善司法执法制度,首先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律权威教育,养成自觉带头护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建立司法执法业绩档案,跟踪督促司法执法者的法律行为,真正树立法律权威,真正在民众面前树立司法执法者的公正形象。只有这样,民众才有可能相信法律的公正,进而产生对法的需要。司法执法者的公正法律形象,就是对民众最好的普法宣传。要创新普法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在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进行普法宣传,要以群众最关心、利益最密切的问题为切入点,以人为本,着力开展民生与发展问题、群众性社会热点问题、人民内部矛盾调解问题、公民权益保障问题、弱势群体法律援助问题等法律服务工作,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增强民众对法律的信任感,培养民众的法律意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融入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旅游文化中,深入基层、深入乡村、深入企业、深入学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灵活有效地进行法制宣传。此外,还可以在支农惠农的过程中进行普法宣传。广大的农村地区是普法宣传的重点和难点。随着国家解决三农问题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种支农惠农措施层出不穷。可以结合科技下乡、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等各种活动,广泛宣传与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渐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

 

四、创新社会管理和协调解决机制,规范城市执法方式,强化基层组织功能,弘扬诚信友善

 

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协调解决能力,直接关乎能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指出: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6]。创新社会管理制度的关键是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此,要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创新社会管理,贯彻群众路线,就是要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通过创设合理的社会管理制度,激发和强化基层组织功能。通过制度的设计,引导更多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向基层,壮大基层组织的力量;通过制度的激励,调动一切有利因素,整合基层资源,提高城乡社区的自治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制度的约束,祛除当前基层社会管理中存在的弊病,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强化基层组织功能,一方面要突出基层组织在稳定社会秩序、弘扬社会正气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要使基层组织成为群众诉求表达、社会正能量归集的重要桥梁。通过基层组织对群众诉求的及时反馈和妥善处理,有利于加强社会矛盾的源头治理,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通过基层组织对当前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社区活动方式和百姓生活中涌现出来的各种社会新风尚的总结与张扬,有利于以正能量的方式,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弘扬社会的诚信友善。

 

五、创新宣传渠道和文化管理制度,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完善网络舆论监督,坚持价值导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宣传工作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2013年8月19日,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是宣传思想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方针。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面临的挑战和困难前所未有,必须坚持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关键是要提高质量和水平,把握好时、度、效,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让群众爱听爱看、产生共鸣,充分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必须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帮助干部群众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习近平强调:“宣传思想工作创新,重点要抓好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努力以思想认识新飞跃打开工作新局面,积极探索有利于破解工作难题的新举措新办法,把创新的重心放在基层一线。”[7]创新宣传渠道,在制度设计上,要牢牢把握基层工作,将直接面对群众的意识形态交流以制度化的形式稳定下来,在城乡基层广泛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要突出思想性,注重接地气,扩大覆盖面,真正实现宣传教育进城下乡、进村入户;要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平衡心理;要加强文化领域的深入改革,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生产、文化消费、文化流通、文化组织、文化机构等各个因素之中,通过文化管理体制的创新,进行有效的宣传与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形成适应网络传播时代的一系列管理制度[8]。社会主义文化市场的发展,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市场,必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因此,要通过健全文化市场管理的各种制度,从激励、限制、禁止等不同层面,大力倡导、弘扬和发展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流文化,自觉摒弃那些腐朽没落、低级庸俗的文化,牢牢把握思想文化发展的主流与方向。同时,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执法检查,违法必究,让真正的文化有市场,使规范的市场有文化。创新宣传渠道和文化管理制度,要重点关注网络技术革命带来的传播方式新变化。网络的便利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网络传播方式的灵活性和传播内容的生动性,使其成为人们实时了解国家和社会事务,广泛交流、充分发表意见的重要平台;另一方面,参与网络传播主体的任意性和不确定性,给社会风气、公共安全等带来了诸多不利的因素。因此,一方面,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网民自觉自律,形成良好的网络道德规范;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网络运行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参与网络主体的约束机制,形成健康的网络舆论氛围。同时,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对网络信息实行正面引导,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真正让互联网成为传播知识和信息、弘扬文化和道德的重要阵地。

 

作者:郑志锋 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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