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区房改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房改办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4年,我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深入开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4年,因工作需要,组织上给本办配备了纪检组长,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和衔接性,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我办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各职能股室的工作任务,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承办人,做到分管领导明确,工作网络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人员落实,任务分解到位。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结合我办实际,一是完善《区房改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房改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等,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统计信息;二是强化督查机制,按制定的《区房改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区政务中心房改分中心管理制度》等制度,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分中心工作开展情况,大力支持和鼓励窗口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政务培训;分管领导每周到分中心不少于3次,对办公场所是否整洁、限时办结事项是否及时处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在政务平台公布或更新信息,努力营造文明、高效的行业服务窗口。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安全
2014年,我办对所有拟公开的信息,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能予以公开,确保了公开信息内容的真实安全;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涉密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涉密信息泄漏造成重大损失。
二、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公开情况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是政府的为民办实事工程,关系到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2014年,我办高度重视,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准入退出机制紧密联系起来,落实专职人员,及时将项目的建设规模、进展情况、购房对象等录入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住房分配公平、公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在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其中制度类0条,业务项目类60条,其他信息3条。主动公开信息采用了设立公示栏、通过区政务信息平台及建设内部网等方式;形成了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办2014年度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及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区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1、加强信息公开的督查工作。落实分管领导定期收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督促专职人员及时录入,并定期上网查询,做到缺遗补漏。
2、加强信息公开人员学习培训教育。支持信息公开人员外出兄弟县(区)学习考察,通过交流、参加培训等方式,提高他们的写作和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