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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志办政务信息工作报告

2021-4-10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规定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本单位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报告中的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点子版可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区志办公室联系。

一、2014年度区区志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本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立机构领导小组,设立专员负责区区志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责任制。区区志办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1名干部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区区志办通过专题会议,讨论制定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度包括定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讨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内容、定时上报政府公开信息等以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涉密等有关规定。

3.区区志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区区志办制定了完备的信息公开目录,经过信息公开专题会讨论通过了编制本单位的公开指南等内容,并由专员负责定期更新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4.区党史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党史办政府信息公开依靠区政府门户网站,基于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立,同时利用单位的展板等工具作为相应的辅助,不断完善区区志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区区志办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区区志办为推进去政府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围绕“清洁城镇乡村,建设美丽”此项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上报中心工作开展情况有关信息,共报送信息24条(次)。

三、区区志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区区志办在2014年期间,每月按时上报单位党政信息,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被政府门户网站采纳,未有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出现。

四、区区志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区区志办没有收到关于对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亦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区区志办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区区志办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减免情况。

六、区区志办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区区志办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区区志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在2014年的信息公开工作有一定成效,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本单位由于业务是负责区志编纂等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少。再如,由于单位业务内容的限制,对于政府公开工作未能依靠多平台,多媒体等方式开展。今后应在利用网络等媒体方式开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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