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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方案

2021-4-10 |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工商局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工作精神,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一批品牌商标,实现“品牌兴县”目标,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深化商标工作对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持续加大力度推进实施商标战略,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发展求先行,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发展为目标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培育、保护和发展一批拥有驰名、著名商标的品牌产品、品牌产业、发挥商标富农、商标兴企、商标强县的积极作用,带动全县企业技术创新、产品质量档次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提高县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我局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商标工作重点的通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商标富县”工程示范县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努力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农产品商标品牌,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

二、发展目标

用一年的时间,使全县企业商标意识普遍提高,争创品牌的热情明显提高,形成良好的商标品牌发展环境,品牌商标企业规模得到进一步优化,注册总量多、行业分布广、动作能力强等方面得到进一步提升;建立较为完善的商标使用以及品牌培育、发展、保护工作机制,培育一批具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品牌商标、品牌产业,侵权假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充分发挥品牌商标的聚集、辐射、引领作用,全面加快我县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立以品牌商标为主导的经济增长和品牌经济模式。具体目标如下:

(一)注册商标总量不断增长。至2014年,全县注册商标总量达249件,比2013年187件增长62件。

(二)突破品牌商标总量不断增长。至2014年省著名商标6件,2013年省著名商标4件,地理标志1件。

(三)商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商标宣传普及面不断拓展,全县人民群众对商标的认知程度不断提高;尊重和保护商标的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商标管理和执法体系不断完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支持鼓励商标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局党组讨论决定成立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商标战略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局长任组长,副局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室主任及各工商所所长组成,办公室设在商标广告监管室,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符海波兼任。

四、工作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

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对全县商标品牌战略发展工作组织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督促,确保各室、各基层工商所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商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室、各基层工商所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商标战略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全社会商标意识。

为了提高全社会对推进商标战略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商标宣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商标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利用电视、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在黄金时段滚动播放公益宣传片或刊登宣传标语进行宣传。二是在县城、乡镇、农场主要道路及街道等公众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宣传车进行宣传。三是开展送法上门,积极走访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专业户发放宣传资料《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实施条例》、《施名商标认定管理办法》等。四是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商标工作相关意见及建议。

(三)加大培训力度,力争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量有新突破。

加强培训提高企业商标意识和创品牌能力,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创品牌、强品牌的理念,推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产业层次,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商标品牌宣传策划,提高企业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企业走“品牌兴企”的发展道路。

一是为了全面提高执法人员对商标引导注册服务与监管的能力。我局将举办两期商标执法培训班,通过培训能够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并准确贯彻执行。二是增强全社会商标意识,将商标知识培训活动作为推进商标战略的重要保障和基础性工作来抓,以辖区工商所为单位,在各乡镇、农场举办“商标富县”知识普及培训班,提高企业商标意识和创新能力,引导企业牢固树立“重商标、创品牌”,促进企业走“品牌兴企”的发展道路。

(四)加大商标注册引导工作力度,努力实现“一所多标”。

一是以基层工商所为单位,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主力军作用,帮助引导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至少申请注册一件农产品商标或地理标志商标,完成“一所多标”、“一机构一标”、“副科级一人一标”工作。二是全面强化对各工商所的商标督导和通报工作,实行“每周一所督导”、“每季度一通报”制度。

(五)加大商标管理和商标使用指导力度,培育商标知名品牌,提高企业管理和使用商标标识管理。

一是各工商所要引导企业建立商标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健全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商标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二是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开展商标大普查,各工商所要组织对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社、种养殖专业户的商标运用情况进行排查、摸底、造册。三是分门别类,对无注册商标的企业,积极引导其申请商标注册,对已有注册商标的企业,指导其正确使用商标,提升商标的价值。四是各工商所经常深入已注册商标的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督指导商标使用和使用商标标识管理,与商标维权方法。五是开展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引导其申请认定著名商标,认真做好申请认定著名商标企业的初审工作。

(六)加大打击商标侵权力度,切实保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开展商标维权行动,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遏制规范性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为重点内容,以商标印制行业、农业为重点整顿领域;以汽车、摩托车配件、手机、药品、农资、钢材、服装、箱包、家电等为重点查处产品,严厉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和“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工作措施及步骤

(一)宣传发动环节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商标宣传活动,提高商标注册、使用、保护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树立“重商标、创品牌”的浓厚氛围。

完成时间:2014年4月至2014年11月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市场监管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室、公平交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室、商标广告监管室。

(二)开展商标法律、法规业务培训环节

一是举办二期商标法律、法规业务培训班。重点学习新《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培训对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室、市场监管室。完成时间:第一期5月份,第二期7月份,责任单位:商标广告监管室、政策法规室。

二是以基层工商所为单位,举办一期商标知识培训学习班。引导各类企业着眼长远发展和提高综合竞争力,鼓励企业灵活运用商标战略。培训对象:企业、个体工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专业户。完成时间:6月份前各所自定责任单位:商标广告监管室、各基层工商所。

(三)商标注册引导环节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精心组织,结合当地实际,针对性地开展引导商标注册工作。时间:6月30日前完成“副科级一人一标”、“一机构一标”,10月31日前完成“一所多标”。责任单位:各室、工商所。

(四)商标管理和运用环节

一是各工商所要切实深入企业帮助建立健全商标制度,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完成时间:7月30日前,责任单位:各基层工商所。

二是要认真开展商标大普查工作,掌握其商标注册使用,保护等情况,并登记造册。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责任单位:各基层工商所

三是开展分类指导工作,帮助指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正确使用商标,增强产品或服务的附加值。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责任单位:各室、各基层工商所。

(五)开展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积极走访企业、鼓励发动企业申报认定著名商标,做好推荐申报的审查整理及上报申请材料,计划完成指标两个,完成时间:5月30日前,责任单位:商标广告监管室。

(六)强化执法促动环节

按照省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行动执法力度,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完成时间:9月30日前,刚性指标:“一所一案、一机构一案”。力争完成“一所多案、一机构多案”。责任单位:各室、基层工商所。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商标广告监管室要认真负责指导工商所开展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工商所所长要亲自抓,副所长要具体抓,商标管理员要深入抓,各工商所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信息沟通,及时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工商所要指定一名分管商标人员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数据及材料。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县局将不定期开展督查,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而影响全局整体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对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此项工作列为年终考核指标,采取“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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