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摸清我县民营橡胶生产状况,制定科学的民营橡胶生产发展规划,根据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的意义
做好民营橡胶生产情况普查,对于调优农业产业结构,推动我县民营橡胶可持续发展,打击走税、漏税行为,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的范围、对象、时期
普查范围和对象是县境内从事橡胶生产的所有住户和单位(不含农垦)。
普查的时期资料是2013年度。
三、普查的表式及内容
普查表为《县民营橡胶普查表》。内容包括种植的时间、面积、株数、开割面积、株数及产量。
四、普查的组织实施
(一)成立普查工作领导机构。县政府成立橡胶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何进威副县长担任,县统计局局长林书伟、县政府办副主任胡钰华任副组长,县农业局局长张光维、县农技局局长莫宏昌、县林业局局长陈东和各镇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林书伟兼任。各镇政府要相应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本辖区范围的普查工作。
(二)落实普查责任制。为切实提高普查质量,责任单位分片负责。县统计局负责联系指导南坤镇、西昌镇,县农业局负责联系指导屯城镇、镇,县农技局负责联系指导新兴镇、枫木镇,县林业局负责联系指导南吕镇、乌坡镇。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普查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的普查工作实行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
(三)普查经费。为确保普查任务的顺利完成,县财政局负责预算所需普查经费。普查经费要严格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
五、主要工作步骤
(一)选调、聘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2014年7月25日前)。原则上各镇包村干部和各村(居)委会主任、资料员和统计协管员为普查指导员,各经济社社长为普查员。
(二)召开普查动员会(2014年7月25日)。7月25日召开普查动员会,与会人员为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指导人员,各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全体统计协管员。
(三)普查培训(2014年7月25日至7月27日)。县普查办负责培训各镇普查办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各镇普查办负责培训普查员。
培训内容以《县民营橡胶普查表》填报说明、调查技巧和人工数据审核方法等。
(四)普查登记和复查(2014年7月28日至8月11日)。县普查办公室统一部署民营橡胶生产情况普查登记和复查工作,各镇普查机构组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按统一要求和规范进行访问登记、数据抄录和复查。
(五)普查进度统计。各镇政府从7月26日起每天下午4点半前向县普查办汇报当天普查的进度情况。
(六)普查资料的包装、运送和交接(2014年8月15日前)。普查表通过复查审核后,要进行包装、运送和交接工作,交接时要认真清点,如实填写交接单,明确管理责任。
(七)事后质量抽查(2014年8月11日至8月15日)。普查登记结束后,每个镇随机抽取1至2个村(居)委会进行质量抽查,比较结果、计算误差,以此评价各镇普查质量。
(八)数据处理。普查表的数据录入由县普查办负责实施。
六、普查的质量要求
普查质量要求误差率小于3%。如事后质量抽查误差率大于3%的镇,由各镇政府重新组织普查,直到误差率小于3%,并视重新普查质量情况进行问责。